黃靜盈/關於未來,那些我們想擁有的能力──兒少培力課程該上什麼?

編按:攸關年輕人的事,能否容納年輕人的聲音?近 5 年來各級政府依法逐步將兒童/少年(12 歲至 18 歲)參與公共事務納入政策討論過程,有計畫的培力臺灣下一代參與、理解自己的土地與社會。整個過程不只兒少在學習如何表達、提案,連成人也在學著如何傾聽、採納意見。

2021 年我們開啟本專欄「12+ 的聲音」,作者黃靜盈年僅 20,從國中開始參與地方事務,至高中、大學後成為中央少年代表,搜羅各屆、各縣市代表想法,持續為整個兒少參與制度提出回饋與建議,也針對攸關兒少的議題提出想法。關於她的部分經驗,也可參考我們去年底的 Podcast 訪談,以及她在本站的其他專欄文章

為了促進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與知能,由中央至各縣市政府依法都訂有兒少代表的相關遴選與培力計畫,由政府的兒少培力主責單位或承接培力案的民間團體/專業講師規畫相關課程。

參與培力課程(註 1)不只是身為少年代表(指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者)的義務,同時也是少代的權利。課程安排的良窳往往直接關乎少代是否能確實習得相關知識,並從中提升自我效能感,進而落實兒少表意權。

綜觀目前現況,各縣市培力課程的安排,主要仰賴培力工作者自行摸索,對於那些剛剛成立少代體系的縣市,因為缺乏經驗,不但培力工作者在課程安排上容易無所適從,若詢問該縣市少代對於培力課程的建議,多半也只會出現「怪怪的」、「卡卡的」等評價,無法實際指出哪方面的內容不足。

反之,對於較有經驗的縣市,已經摸索出一套基本運行規則,其中有幾堂課程的安排,無論是教學方式或教學內容,都非常具有參考價值。因此我訪問了十來位代表,他們分別來自 7 個不同縣市,加上自己原先的經驗,共同凝聚出一套基本培力應具備的課程要素與建議,提供給培力工作者參考,期望能夠給剛起步的工作者多一些指引,同時也能使目前已近乎成熟的工作者,互相檢視是否仍有細項需要調整。 

註 1:本文所討論的內容著重於培力中的「正式課程」,專指大部分需要額外聘請專家委員或講師來教授的知能。雖然廣義來講,少代參與制度的整個運作都可視為培力的一環,然而礙於篇幅限制,其餘議題發想與討論、團體動力培養等暫且不在此討論。

2020 年 9 月中央舉辦的少代培力活動。圖/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兒童權利公約是根基,不是唯一重點

首先,《兒童權利公約》(CRC)是少代的根基,在兒少領域中,所有大小事都牽扯到 CRC,因此少代們一致認為 CRC 是必定要學習的一門課。目前針對兒權公約的課程安排,有 2 個需要討論的方向:授課方式授課深度。 

在我們的經驗中,照本宣科的授課方法,除了容易使人昏昏欲睡,對於實際的運行沒有太大助益。CRC 只是一個引子,讓兒少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了解有哪些法條可以支撐自己的議題,應盡量避免過度學理性的教學方式,融合生活中的案例或結合歷屆提案來分析,都會比較受歡迎,授課質量也會較好。 

至於授課深度,各縣市間則存在明顯落差,有的縣市只談到 4 大基本原則和 6大權利;有的縣市則會深入把 CRC 的法條內容大致帶過一次;有的縣市則是在講完核心概念後,直接以預計要進行的提案主題進行 CRC 分析。 

對少代來說,同樣對授課深度有著不同的期待,有些夥伴希望對公約條文有全面性的了解,以便在會議當下即時做出反應;有的夥伴則希望了解公約如何應用在實際生活中;有的夥伴認為一開始只要知道基本概念就夠了,其餘等到真正做提案時,再深入研究相關條文即可。

影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不同縣市的夥伴對 CRC 教學深度的需求都不盡相同,故培力工作者在安排正式的授課內容前,建議可先與該縣市的少代確認彼此對於課程深度的想像,再行轉告講師,以便達到每個縣市不同群體的期待。 

另外,要特別釐清的是,雖然 CRC 對少代來說非常重要,但兒少培力並不全然等於 CRC 的研習。與一般的研究者相同,少代在踏進會議室正式提案前,需要經過凝聚議題、搜集資料、分析資料、書寫提案、口語表達、溝通協商等過程,這之中涵蓋了許多不同能力。相較於「研習」,「培力」更著重於全面性的素養與能力增長,因此假若要進行一套完整的、能達成預期效果的基礎培力課程,以下幾堂課亦是不可或缺的。

資料收集與分析力

首先,資料搜集與分析是少代在寫提案時的必備技能,然而依據目前的情況,取得第一手資料對於少代來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第一,我們(兒少代表)雖然是體制內的產物,實質權力卻不完全等同於政府機關,這種尷尬的身分,讓我們所製作的問卷,基本上無法請託政府幫忙發放至各校,得靠我們自己的力量散佈。大多時候我們會選擇由臉書分享網路問卷給好友,然而人脈終究有限,這種方式除了較難以取得足夠比例的數據,調查結果也容易侷限於同溫層,產生偏誤。 

在我第一屆的任期中,為了避免研究結果侷限在同溫層,我們曾經試圖以田野的方式實際進行資料搜集,過程中卻不斷被民眾質疑是某公關公司派出的員工,用以搜集個人資訊。雖然我們一再強調自己是少年代表,多數人依舊把我們歸類為「那個來騙個資的」,拒答率非常高。 

當時為了證明自己是少年代表,特地請託培力單位幫我們製作識別證,但一方面鑑於少代制度的認識在社會上一直不高,另一方面因為識別證上未加蓋任何政府的正式印鑑,看來只是張小小的紙,被質疑的機率反而更高了…… 民眾對我們的認知,突然從「那個來騙個資的」變成「那個偽造奇怪識別證來騙個資的」,當下真的不知道要哭還是要笑。 

地方少代於培力課程中進行分組討論。圖/彰化縣兒童及少年代表

第二,有些敏感議題並不適合由校方進行調查,舉例來說,未經同意強制參加第 8 節(晚自習)的違法情形、特殊需求兒少在校內的處境等議題,若是透過校方發放問卷,校方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聲」,容易引導或控制學生,使其填上虛假的答案,造成資料上產生極大偏誤。 

也因此,少代多半使用二手資料來進行議題佐證,包括公約、法律、政府機關的公開數據與民間單位的調查等,這堂課程雖然常被少代戲稱為「如何使用 Google」,不過若要更精確的來說,「資料搜集與分析」除了教導兒少可以從哪些管道找到資訊,還包含了如何判別與檢驗資訊是否可信、是否能足夠有力的支持提案,以及如何解釋數據背後的現象、如何使用合理邏輯推論等,這些才應是這堂課的重點所在。 

也因為第一手資料往往調查成效較差,在現有的二手資訊已足以佐證支持提案的情形下,是否要安排問卷設計與研究方法課程,就要看各縣市少代本身的需求而定,在時間與資源有限的情形下,不一定每個縣市都會需要。 

理解力與表達力

其次,提案技巧與資料導讀亦應是培力課程中的重點。所謂的「資料導讀」白話來說,可以視為「翻譯蒟蒻」的功能,少代的年齡從 12 歲一直到 18 歲,而會議討論範圍涵蓋了中輟、非行少年(註 2)、寄養等專業議題,對於高中生來說,會議資料都仍稍嫌艱澀,更何況是只有 12 歲的兒少,通常難以理解會議手冊在寫甚麼,因此會議資料的導讀顯得十分重要。 

所謂導讀,並非一字一句的朗誦,而是由培力工作者先行消化後,摘取重點並轉化成日常用語告訴兒少,許多時候還需要幫忙名詞解釋。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資料因為太過於專業,連培力工作者都可能看不懂,因此導讀的目的不是為了授課,而是簡易說明議題後,讓兒少了解這個議題與自身的關聯性為何,使其能夠在會議上提出兒少在該議題中遭遇到的處境就夠了。若兒少有針對該議題深入鑽研的需求,再另行安排即可。 

2020 年中央少代寒假培力活動。圖/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再者,進入到正式書寫提案時,需要非常大量的「專業」用語,除了讓自己的提案符合政府要求,也讓少代在正式的會議中,能夠更容易看懂其他議題想要表達什麼內容,這項培力內容在少部分的縣市會獨立為一堂正式課程,其餘大多數縣市則仰賴學長姐或專家委員,直接到場以非結構化的傳承形式教學。 

前者課程紮實,內容全面,使少代對於專業用語有較為充分的認知,然而這堂課因為「太硬了」,若是未經設計,容易使人難以負荷,學習成效反而不彰;後者雖然在教學綱要上沒有那麼周到,但是因為採取手把手的教學形式,屬於比較容易理解、容易實際運作的課程,若再加上會議前的手冊導讀,便足以補足對其餘議案不甚了解的狀況。 

當然,就如同第一篇文所提及,我也必須回過頭來再次強調,雖然這堂培力課程能夠提升少代在公文用語的專業性,但之所以安排這堂課程,是為了讓兒少可以順利在會議室中以成人的公文用語「存活」、礙於現行的提案限制所不得已做出的妥協,我仍然期待有一天少代可以不必花費大量時間學習不合年齡的知識,以及花費精力去字斟句酌提案中的每個字。

註 2:非行少年,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有犯罪行為或犯罪之虞的少年。簡而言之,指的是「處於犯罪邊緣之少年」。(資料來源:《少事法》、法律扶助基金會

思辨力與說服力

最後,當少代正式進入會議室時,需要依靠的就是表達與說服能力了。有些縣市喜歡以模擬質詢、分組辯論等形式進行此能力的培養,這種形式容易帶動團體動力,也因為實作上會產生「好玩、有趣」等心情,通常會是培力課程中少代最大的記憶點,是目前在少代中非常廣受喜愛的課程。 

地方少代分組討論。圖/嘉義縣兒童暨少年諮詢代表

辯論或質詢不只能夠培養少代的思辨能力,同時對於言詞表達、邏輯思考、議題分析、換位思考與團隊合作都有所助益。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辯論與質詢的過程中,少代容易把那樣子競爭、咄咄逼人、你爭我奪的狀態帶入實際的會議情境,認為官員們都處處刁難、難以溝通。

然而,事實上在會議室中,大部分的提案在討論時並非如此針鋒相對,許多時候我們與委員或官員間,更傾向一種合作與互利的模式,若是帶著以上的錯誤認知發表提案,可能反而會弄巧成拙,嚇退別人本來願意釋出的善意。也許培力者在課程結束的尾聲,可以特別提醒、澄清。 

過程勝於結果:正向回饋與肯定,是兒少參與的關鍵

以上提及的種種課程,表面上看似都是為了讓少代順利寫出提案,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少代產出的提案速度與數量,並不是整個培力課程的唯一成果指標。良好的培力不只能讓少代完整的產生提案,更重要的是背後的增能與賦權。 

事實上,少代培力在培養的是對於公共議題的關注與參與度,以及團隊合作、思辯、表意與解決問題的多樣化能力,我們可以把提案的成果歸類為培力成效的一種檢驗工具,但不能當成培力的唯一的目的。 

桃園市邀集副市長、各局處代表與地方少代召開會議,談論霸凌。圖/桃園少年代表

最後,無論課程教學如何變化,「平等」與「正向肯定」是貫穿每一堂課程的核心概念,比起任由少數代表在課程中大放異彩、單由少數幾個人衝刺出許多提案,站在培力的角度,更希望能夠看到每個有意願參與的兒少代表能一起追求共好、互相學習,不落下任何人。

初步嘗試發聲的兒少,非常仰賴正向的回饋與肯定,若在培力課程中無法促成兒少的正向經驗,往後進入真正的小組運作後,這些兒少很容易覺得自己沒有那麼「厲害」,因此選擇退縮、自行「默默引退」。給予正向肯定是啟發與支持兒少持續參與的門票,也是培力工作者非常重要的任務之一。 

沒有制度的培力,就如同沒有地圖的航行,往往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與資源,才能到達期望的目的,期望我們如此勾勒出少代培力需要的課程輪廓,能降低彼此的摸索時間,共同將少代體系建置得越來越完整,讓兒少們可以獲得最全面的課程支持。 


善盡天良【眾聲相 EP2】兒少代表來說話啦!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是理所當然還是離經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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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2020 年 9 月中央少代培力活動。取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黃靜盈
黃靜盈

本為社工系,輔修法律,對於倡議工作有莫名的熱情,雖然周遭的人從不覺得自己「很社工」,奇妙的是自己對於社工卻具有無比強烈的認同。

相信社工不是只有又累又幹的樣貌,肯定還有一些富有創意的、好笑好玩的、令人興奮與期待的事可做,因此創辦「社工蝦米」團隊,記錄這些美好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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