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市司法局上月公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草案對比2020年的現行條例大幅修訂,當中不少條文涉及香港,包括明確港澳人士可以擔任前海管理局職務、諮詢機構內港澳和外籍人士的比例不小於四分之一等。此外新設「民生融通」一章,提到支持前海港人港企的車輛可經深圳灣多次往返、港澳人才可為外傭申請居留許可、公共服務標識可使用繁體字等。
【明報專訊】深圳市司法局上月公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草案對比2020年的現行條例大幅修訂,當中不少條文涉及香港,包括明確港澳人士可以擔任前海管理局職務、諮詢機構內港澳和外籍人士的比例不小於四分之一等。此外新設「民生融通」一章,提到支持前海港人港企的車輛可經深圳灣多次往返、港澳人才可為外傭申請居留許可、公共服務標識可使用繁體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