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野教授,您如何不對男人絕望?」
12回書信往返,24次真摯、銳利,
毫不保留的文字交鋒!
【誠品、博客來、金石堂、讀冊 當月選書四冠王!】
女性主義先驅上野千鶴子與新銳作家鈴木涼美,年齡相差四十歲,各自走過波瀾壯闊的人生。兩人以一年的時間互相通信,深刻討論情色資本、母女、戀愛與性、婚姻、工作、獨立、男人等,與女性切身相關的十二大主題。
「上野教授,您如何不對男人絕望?」
12回書信往返,24次真摯、銳利,
毫不保留的文字交鋒!
【誠品、博客來、金石堂、讀冊 當月選書四冠王!】
女性主義先驅上野千鶴子與新銳作家鈴木涼美,年齡相差四十歲,各自走過波瀾壯闊的人生。兩人以一年的時間互相通信,深刻討論情色資本、母女、戀愛與性、婚姻、工作、獨立、男人等,與女性切身相關的十二大主題。
一字一句直指核心,無從逃避。從現實的極限出發,叩問真正的解答與希望。
【大膽尖銳的提問,挑戰討論的極限】
女性的身體是資本還是負債?
性與愛是可以分離的嗎?
女兒擁有聰慧的母親幸福,還是愚蠢的母親幸福?
是誰讓我們認定家庭堅若磐石?
女性到今天還無法靠自己的力量獲得認同嗎?
怎麼做才能把一個更值得活的世界交給女孩們?
【真誠的往復書簡,訴說刺痛的真實】
自稱「受害者」並不是軟弱的表現,反而是強大的證明。——〈情色資本〉
最能犀利看穿母親「看似合理實則矛盾」的是女兒,被這些矛盾所捉弄的也是女兒。——〈母女〉
戀愛是自我的鬥爭。我要成為「女人」,就需要「男人」作為戀愛遊戲的對手。——〈戀愛與性〉
我無法忍受將性和愛置於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之下,與擁有和被擁有的關係掛勾。——〈婚姻〉
鈴木涼美:「這一年的通信確確實實改變了我,每一封信彷彿都在我的活法上打了一個問號。」
上野千鶴子:「『妳現在是誰』比『妳過去是誰』重要得多。去做妳真正想做的事吧!」
作者簡介
上野千鶴子
一九四八年出生於富山縣。東京大學名譽教授,二〇一一年起為「認定NPO法人Women's Action Network(WAN)」理事長。為日本女性主義理論與性別研究的領袖人物。京都大學研究所社會學博士課程修畢,社會學博士。一九九三年任職東京大學文學院助理教授,一九九五至二〇一一年任職東京大學研究所人文社會系研究科教授。著有《裙底下的劇場》《父權制與資本主義》《國族主義與性別》《存活必要的思想》《照顧社會學》《厭女:日本的女性嫌惡》《一個人的老後》《在宅一人死》等眾多作品。
鈴木涼美
一九八三年出生於東京。作家。慶應義塾大學環境情報學學士、東京大學學際情報學府碩士畢。大學期間,曾做過酒店小姐、AV女優等工作,二〇〇九年進入日本經濟新聞社擔任記者,二〇一四年主動辭職。著有《AV女優的社會學》《賣身的話就完了》《獻給愛與子宮的花束》《歐吉桑的追悼》《女人值多少》《別以為女人會為這種事高興》《擁有一切不等於幸福》《日本歐吉桑》等多部著作,二〇二二年以小說《天賦》入圍第167屆芥川獎。
譯者簡介
曹逸冰
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外國語學院日語專業,後取得北京語言大學日語語言文學專業同傳方向碩士學位。現為專業譯者,譯書眾多。
共同推薦
吳曉樂(作家)
李麗美(書評人)
凱特王(時尚觀點自媒體人)
鄧九雲(演員、作家)
諶淑婷(性平教育推廣者)
讀後好評如潮
我也曾像鈴木一樣,以為「懂得笑就不會哭了」是一種聰明、輕盈的生存策略,直到又長了幾歲,才恍然大悟……美好的人生應該要可以好好地哭,而不是不想笑的時候仍必須強顏歡笑。想哭的時候不能哭實在是——太父權了呀。──吳曉樂(作家)
總有些人、有些書,足以鍛鍊你的靈魂、加深你的智慧。我第一次看這本書時,滿腦子的疑問都是,「鈴木涼美你為什麼要這樣?」看了第二遍、第三遍,我從上野千鶴子和她的通信裡學到,我們當然可以大膽地追問,但首先要收斂起自己的批判之心,才能看見對方的困境、聽見那微弱得不能再微弱的求救之聲。接著,也才能在信任的基礎上,與對方一起往更深層、更幽微的觸發源頭探索。「對女性『分別治理』是厭女症亙古不變的道理。」十二回的通信讓兩位經歷、個性如此不同的女性敞開心胸,把原本只能跟閨密私下耳語、揣測乃至於抱怨的話題全都搬上檯面大聊特聊,聊出了父權的結構之惡,聊出了女性的生命之難。不得不說,這真是一本所有女性的年度必讀之書!──李麗美(書評人)
如果只看一本關於女性意識的書,《始於極限》是最棒的選擇。它是那樣的真摯、坦然、毫無保留,切切實實地探究女人心事,讓人不得不直面內心的矛盾掙扎,思考關乎自己的命運。──凱特王(時尚觀點自媒體人)
我知道多數男性都非厭女者,也不會以性騷擾女性為樂,但不願意承認台灣就是一個性別不對稱的父權社會,這些男性若是曾好奇,為何女性對男性的信任與評價猶如風中殘燭,我想鼓勵他們,嘗試閱讀《始於極限》這類的女性主義書籍,別讓改善性別歧視現象成為受害女性的責任,男性如果不想擁抱父權,就一起來對抗那些讓男性被醜化的陳舊價值吧!──諶淑婷(性平教育推廣者)
根據台灣現行法規,數位內容( 如電子書、音樂、影片、遊戲、App )形式之商品,不受「網購服務需提供七日鑑賞期」的限制。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先使用「試讀」功能後再付款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