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註釋書(四)
<內容簡介> 本書係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至第376條之2等規定之註釋,內容包括重點內容導讀、法條、立法沿革及理由、實務見解、對於重要爭點並提示指標性判決,整理不同學說及實務見解等,並提出作者之個人看法,其目標係使讀者能對於相關法條獲取足夠資料,以供研究或實務運用之基礎。 <作者簡介> 姜世明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 台灣大學法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政大法學院副院長、民法中心主任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律師覆審委員會委員 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董事 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 著作: 民事訴訟法(上冊)(下冊) 家事事件法論 法律倫理學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一)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二) 任意訴訟及部分程序爭議問題 舉證責任與證明度 律師倫理法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一)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二)暨判決評釋 舉證責任與真實義務 律師民事責任論 新民事證據法論 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 法院組織法 民事訴訟法判解導讀 民事訴訟法基礎論 非訟事件法新論 ★內文試閱: 序 本書係作者規劃著作之民事訴訟法註釋書系列之四,範圍係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至第376條之2等規定,內容除法條或制度之導讀外,對於各條文之修正變革、立法理由、判例、解釋、新近實務見解、學說爭議亦加以整理及說明。而對於部分實務見解,其具有指標性者,亦予以評介研析,用供參考。 在德國,基於法治國之法律安定性需求,對於重要法規之註釋,不遺餘力,甚至有諸多不同版本。其意義乃在於使法律利用者,便於取得相關法規適用之入徑,並有助於學習者認識法律之多元視野形成,對於法庭上法律對話之友善情境塑造,亦得提供具信服力之討論基礎。 在我國,對於此一攸關法治國建立之重要任務,向被忽略,以致對於法律之認識及法庭上心證形成與開示,無法具備透明可信之基礎,其對於法庭上法律討論之促進,易形成障礙,至為可惜。 個人向認為,對於法官、律師而言,其實務操作準則,不能淪為空談,法庭辯論應具體集中,因而註釋書與手冊係國內亟待發展之項目,且此亦為學術與實務可共同合作之領域。 編撰註釋書,耗費心力巨大,距離完工之日尚遠,在家事公事忙碌終日之際,日積跬步,希有完成之日。 政大 姜世明 04.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