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浩譯、黃國瑞、彭柏勳/新竹報導
逃逸外勞攻擊警察,遭開9槍喪命!上月31日上午10點多,新竹一名逃逸外勞疑似要偷車,遭到警方查緝,但他不但拒捕還與員警民防人員爆發衝突,甚至還拿石塊攻擊警察,還試圖搶警車逃跑,警方在壓制無效的情況下對外勞連開9槍,最後喪命,事後不少人懷疑到底員警有沒有執法過當,再度引發爭議。
▲外勞偷竊逃逸,警方連開九槍擊斃。
中了九槍還死命掙扎,企圖搶警車落跑,最後表情痛苦終於倒地不起,送醫後宣告不治,為了不被抓,這個逃逸外勞真的是拿命來拚。
李姓民防人員:「就在過程中甩棍有掉一支,我要去撿的時候他腳就踢過來,踢過來之後我和員警要壓制,我都壓制不住。」
▲李姓民防人員遭攻擊,全身多處受傷。
被攻擊的李姓民防人員回想當時還是驚魂未定,鼻梁被踢到斷掉、身上沾滿血跡,另一名員警的警棍也被對方折斷,上月31日上午10點多,這名阮姓男子在竹北中華路企圖偷竊,目擊民眾報案,警方趕到現場,沒想到阮姓男子不從,雙方爆發衝突。
竹北分局副局長嚴永銘:「以石塊攻擊員警,造成民防人員受傷,經警方使用非致命性武器辣椒水、警棍等制止無效,並以警槍來制止。」
▲竹北分局副局長嚴永銘表示,警方使用槍械一切合法。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時機必須是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自由或是裝備遭受危害時才能使用,但對方只拿石頭攻擊,警察卻連開9槍把人擊斃,真得有必要嗎?
律師王清白:「當時的情況是不是已經有制止了?是不是這種行為要件已經沒有再侵害到警察的生命?如果已經制止了就不需要再開槍。」
▲警方用槍時機再次遭受質疑。
手無寸鐵的逃逸外勞,躲警察用盡全力,儘管警方澄清已經到緊要關頭才會開槍,但連開9槍將人擊斃引發爭議,是否有執法過當的嫌疑,檢方還要再釐清。
▲律師王清白表示,若已無威脅要件員警不該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