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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與0.4秒的判斷:中華職棒鐵面裁判蘇建文的三千站場​》裁判的制度變化及薪情轉折
《火眼金睛與0.4秒的判斷:中華職棒鐵面裁判蘇建文的三千站場​》裁判的制度變化及薪情轉折
2022/04/26

《火眼金睛與0.4秒的判斷:中華職棒鐵面裁判蘇建文的三千站場​》裁判的制度變化及薪情轉折

從職棒草創開始,裁判因為給薪方式衍生出不少問題,而後一步一步地做調整,從前我們走過的路、吃過的虧,就當作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希望能因此讓臺灣的運動產業愈來愈強大。

火眼金睛與0.4秒的判斷:中華職棒鐵面裁判蘇建文的三千站場

 蘇建文 著 / 春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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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自本書 p.175-p.183)

要提升裁判的執法品質,其實要從制度面做起,但這個行業的薪水長久以來都是被忽視的一塊,從職棒草創開始,裁判因為給薪方式衍生出不少問題,而後一步一步地做調整,從前我們走過的路、吃過的虧,就當作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希望能因此讓臺灣的運動產業愈來愈強大。

早期中職裁判不像現在是一年一聘,新人剛進來就領月薪四萬五,在當時算是很不錯的待遇,後來因應聯盟制度的變化,有一、二軍的分別後,陸續把裁判月薪調降到四萬、三萬,等到有能力站主審時,月薪再調整為五萬五,還訂出一、二軍裁判的差別,之後每年依月薪級距來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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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領固定薪水的缺點,就是不少裁判對這份工作沒有太多的責任感和危機意識,只要出了點小毛病,可能是身體稍微有點不舒服,或是比賽中受了點小傷,就讓別人代替自己執法,反正薪水還是照領。

早期這樣的學長可不少,畢竟領的是死薪水,讓他們常有「反正我就不站」的心態,不會要求自己的生活作息,也不好好管理自己的健康狀況。在那個裁判還沒有晚點名的年代,三更半夜才回到飯店的裁判大有人在,甚至有的是前一晚喝到醉茫茫,隔天執法時身上還飄散著酒味,這種狀況真的不是只發生在球員身上。

為了改善裁判執法水準,聯盟曾在二○○四年季後大動作進行改革,把當時在職的十三名裁判全部資遣,重新招考。在那之後,裁判都改成一年一聘,希望藉此建立裁判執法更積極、更專業的權威感,也從那次起實施將執法不佳的裁判降二軍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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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裁判全數被資遣、年資全部歸零,對我們來說當然是一大衝擊,當時裁判組內出現兩派聲音,有部分的同仁同意聯盟的這個做法,這想法是比較短視,抱持著「反正先把資遣費拿到手再說」的心態;我則是屬於另一派,當然是投反對票!

依我當時十三年的年資,雖然能領到的資遣費不少,但未來還能做多久都不知道,每天都要擔心自己還有沒有工作,況且這職業這麼辛苦,就算重整,至少也該給個退休基金吧?怎麼就不發了呢!當然每個人的看法和需求不一樣,我也無法影響聯盟的決策,只能摸摸鼻子接受。

在舊制度之下,裁判被列在聯盟的編制內,領整年的薪水,季後也要進公司,看在僅球季期間有收入的國外裁判眼裡可說十分「特別」,我們就曾經被笑過,「你們裁判室這麼大啊?!球季結束還要進去上班?!」

這模式我自己是滿適應的,畢竟裁判上班也不會被要求辦公,下午還能去練練球,有空也會安排一些訓練課程。制度改變之後,整年就只領球季期間八個月的薪水,好處是季後的時間比較自由,即使聯盟允許裁判在季後這段時間去做其他工作,但你說誰敢去?敢去開計程車嗎?別笑死人了。後來因為季後辦了冬季聯盟,裁判要維持生計是沒什麼問題。

改成一年一聘制之後,裁判的敘薪方式有很大的改變,最初的做法是每個月的基本底薪調降,每場執法的費用提高,那時裁判一週執法三場,通常是一場主審、三場壘審,而站一場主審的費用是一萬二,壘審一場六千,但對裁判的執法品質來說,還是有利有弊。

在當時的制度之下,只要少站一場就少領一點,要是因傷休了一個禮拜就少領三萬,差得可多了。因此為了賺那些錢,裁判必須要求自己,除了加強自己站裁判的表現和技術,也要好好照顧身體,上健身房、跑步,維持好的體能狀況。

這個制度的出發點不錯,但後來衍生出的問題是,難免會有人為了賺錢,狀況不好還是堅持下場站,有時候是受傷,有時候感冒整個人昏沉沉的,有時可能情緒受家庭、外在事物影響,你說這樣下去執法的品質、專注度會好嗎?顯然是不會,但站了就多六千元是你要不要賺?那是肯定的嘛。

當時裁判底薪只有九千元,少站一場就差很多,大家怎麼敢輕易放棄?傷勢再嚴重也會硬撐,家裡有事也會隱瞞,因此導致執法品質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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