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今(30)日前往台北市選委會登記參選市長,但因拒繳保證金200萬元,無法完成登記,社民黨將委請律師提出訴願,未來也將提起大法官釋憲,要求取消選舉保證金。本月23日,由一群歐巴桑所組成的歐巴桑聯盟為了投入年底選舉,也指出小民參政有保證金過高等4大關卡,靠小額集資很難達成。

由於范雲上午拒繳保證金,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以「保證金不合規定」為由,不受理范雲的候選人申請登記。社民黨祕書長伍維婷指出,已委請律師尤伯祥組成義務律師團,將提出訴願、行政訴訟、最後提大法官釋憲,希望藉由釋憲取消不合理的選舉保證金制度。

范雲在選委會門口受訪表示,現行高額的選舉保證金明顯違反憲法關於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的規定。

她指出,民主社會應該不分階級、身分都要有平等參政權,可是參選台北市長須繳交保證金200萬元,對青年參政非常不利,也對比較沒有資源的人和小黨非常不利。

選舉保證金的存在,在世界各國並不是一件那麼理所當然得事情。范雲說,與其他國際級城市相較,英國倫敦的生活水平比台灣高,薪資也高很多,但參選倫敦市長的登記費僅約新台幣40萬元;要參選荷蘭阿姆斯特丹或紐西蘭威靈頓市長,登記費也在1萬元以下;德國甚至在威瑪共和時代,就已經宣告各級登記費都是違憲的。

photo credit:社會民主黨秘書處

范雲23日在〈民主的台灣,不民主的選舉?!〉一文中本來宣布退出台北市長的選舉,「對我來說,這不是個容易的決定。作為連政黨補助款都沒有、極度缺乏資源的小黨召集人,幾經思量,我希望在未來九十幾天中,將我們非常有限的人力與捐款,集中在社民黨5位台北市議員候選人(劉仕傑陳又新游藝許菡芸苗博雅)。」

高額登記費,一方面有利於本身自帶資源的富人,另一面則是將「動員高額金錢」的能力,當成參選的最基本門檻(請問,沒有資源的候選人,就算能募到兩百萬門檻,還剩多少經費可以競選、宣傳?)皆違反了民主的精神,讓我們再看看德國與法國的例子:

在德國,不得以金錢購買廣電媒體的廣告;此外,國家提供公共空間與公私廣電媒體進行競選宣傳。

在法國,法律規定,競選的最後一個月中,媒體對所有候選人,無論民調高低,必須有一樣長度的報導篇幅(這個規定,被認為對弱勢候選人有利);此外,也嚴格規定不得以金錢購買廣電媒體的廣告。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表示:「一個候選人合格與否,和他是否可以拿出200萬保證金沒有關聯!2017年十月,加拿大法院就宣告加拿大的保證金制度違憲,我們也希望台灣的制度能夠改進。」

淡江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涂予尹指出:「以美國加州為例,參選除了繳交保證金以外,還有替代選擇,如果你想參選州長,如果你能夠募集到七千個簽名就可以參選。」

范雲表示,希望台灣能夠完全取消保證金制度。有些人擔心取消保證金會造成太多人參選,但首先人人都有參政權,若必須限制參選人數,台灣也可以考慮用連署方式,或參考政黨上一次得票率,來決定是否同意參選人登記參選。

歐巴桑聯盟:小民參政4關卡,門檻太高

歐巴桑聯盟其實為「親子共學團」轉化而成的地方媽媽的力量,日前宣布投入今年底地方議員選舉,23日到中選會前陳情指出,小民參政的有4大難關,阻礙人民參與政治,包含保證金制度、超高額保證金、用規定票數返還保證金、沒有公平參選平台。

歐巴桑聯盟三重蘆洲區參選人翁麗淑表示,根據瑞典的國際組織民主及選舉研究機構(IDEA,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調查指出,在173個調查國家中,有40%(共72個國家)沒有任何的選舉限制,有69個國家沒有特別規定,只有20個國家有保證金或登記費的制度。

翁麗淑說,台灣的保證金制度嚴苛程度更是名列前茅。歐巴桑聯盟士林北投區參選人徐書慧也表示,參選市議員要保證金新台幣20萬元,已經幾乎是她競選經費的全部,對一般中等收入的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歐巴桑聯盟新泰五林參選人劉欣宜更指出,保證金的返還制度容易造成候選人無所不用其極的把焦點放在衝曝光率,而非好好跟民眾闡述參政理念跟政見。

歐巴桑聯盟呼籲,中選會應修正保證金制度,改採保證金、公民連署或者取得政黨推薦資格多軌並行制,開放多元的參政途徑,降低保證金門檻,修改保證金返還條件,設置公平參選平台等。

其實,歐巴桑聯盟在7月就指出,保證金就好像是「保證你不能選的保證金」,但也強調,「如果每個歐巴桑候選人能分別跟5000個小民,每人募到100元,就有50萬選舉經費,不但保證金募到了,還有基本的文宣費用,而且有這5000人願意捐款,當選的機率就非常大,因為,這位投票者還有親友,如果他願意捐款給歐巴桑,有可能願意再邀請3位親友投票給歐盟。」

不過,都靠小額集資的歐巴桑們,在全台擬參選的縣市議員的候選人當中,有不少人連保證金都還募不到,23日還在加緊募款,像是桃園市的陳鈺方「捐款還差一大截,是全台最後1名!」雲林縣的蔣尹瑄、新竹縣的高芸婷。(不過,據官方粉絲頁指出在8月29日,歐巴桑宣布全台21位候選人均已籌募到登記保證金)

對於歐巴桑聯盟的訴求,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當時回應表示,依《選罷法》規定,參選人在登記時須繳納保證金,是否降低保證金,事涉修法,中選會為法定的獨立機關,不會預設任何立場,一切依法辦理。

陳朝建說,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31條規定,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500萬元,至於其他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直轄市長選舉登記為200萬,立委、直轄市議員及縣市長為20萬元,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及原住民區長為12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為5萬元,保證金額度尚屬適中,數額是否調整,涉及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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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