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苦林子

哪有免費的牢飯

一進看守所或監獄,馬上就會面臨一個生活上的問題。看守所只提供飯菜,連碗筷你都得自己買,其他生活用品如衛生紙、棉被、枕頭等當然也是如此。一個毫無經驗、又沒錢聘請律師的人,初來乍到,恐怕連要在這裡活下去都不知道該怎麼做。台灣人常說入獄是吃免錢飯,其實正好相反,沒錢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坐牢。

我剛被關的時候,不知道監獄處處要用到錢,還好第二天我的朋友就幫我買了棉被和日常用品。每個受刑人在監所的福利社有一個戶頭,親人可以把錢匯進去,而家屬朋友也可以從外面窗口買東西送進去。我曾經看過有人進了監牢,家人都不理他又沒錢。理論上,監獄當局知道他沒錢,應該提供外套或一些基本用品給他,可是依規定,要三個月以上都沒親屬來探視或給錢,受刑人才能申請三百塊錢買一點日常用品。可是如此規定,豈不是那人前九十天的開銷,都要由同一舍房的人來承擔?你看到新來的獄友這麼慘,難道能不理他嗎?這等於是把國家的責任丟給其他犯人,犯人已經很慘了居然還得負擔這些費用。

我去的時候,舍房的主管人比較好,他會把前人留下的棉被給我們用,但你要他自己掏腰包也不可能,最多就只是把離開的人留下的東西給你。棉被反覆用來用去,這也是為何監獄的皮膚病比率特別高的緣故。

購物是生活中的大事

生活用品一般是向監獄的福利社購買,有些家境清寒或是家人不聞不問的受刑人,根本連生活最基本的用品都難以添購,獄方只好先提供前人留下的中古物品給他們使用。

剛到看守所的收容人,什麼東西都沒有,沒有碗筷,沒有衛生紙或日常盥洗用品,比較有經驗的家人或律師會在大門旁的福利社為他購買一些物品。不過獄中買東西是有限制的,一次不能超過規定的金額,而且有些東西是限制品,像電器有管制,電池也有數量限制。

一位獄友說他在台北看守所還未分發監獄的那兩個星期最辛苦。當時因為還沒到開卡買百貨的時間,洗衣、洗碗和洗澡全都得用同一塊肥皂,後來總算跟一位比他早進來的新收學員借到了一罐沙拉脫,一時如獲至寶,依舊是拿來洗碗洗衣洗臉洗頭,什麼都洗。他說,有頭皮屑的人用沙拉脫一洗,馬上清潔溜溜。那東西唯一的缺點就是很難沖乾淨,監獄是有限水的,他常常洗到一半心理就涼了半截,死定了死定了,怎麼還那麼滑,剛剛一不小心倒太多了。

每個受刑人都有個帳戶,會客時家屬所寄的錢或是受刑人在工場的每月所得,都會存進戶頭,要買東西就從裡面扣除,出獄之後會退還餘額。受刑人買任何東西,都必須有卡片記錄,菸有菸卡、電池有電池卡。監獄管控你手上物品就是根據這些卡片。如果規定每個人一星期可買兩包或一包菸,哪一天你拿了幾支、剩下幾支都得作記錄。

買東西不是現買現有,差不多要等兩個星期才會收到,所以你卡如果沒開對,接下來就有一段不方便的日子。一般物品,每人一天有兩百元的限額。非一般類的額度比較高,約是一天八百,讓你買內衣內褲或電池或比較貴的東西,那些東西僅憑一天兩百塊根本沒法買。

開單子對受刑人來說可是生活中的重要大事之一,囚犯每天都在關心今天能買什麼、計算什麼東西還能用多久,要是你預估兩個禮拜後衛生紙和牙膏可能會用光,就得提前訂購,不然到時就頭痛了。

老實說,要是真的什麼都肯做的話,其實監獄還餓不死人,有的人認為在監獄的花費盡量別造成家裡的負擔,於是他都是自己洗衣服,但洗碗就沒辦法,太多人一起去洗的話場面會很亂,所以交給家境比較貧窮的人做,或是叫強姦犯洗,然後一個月給對方四百塊或八百塊。

疑雲重重的監獄採購制度

看守所和監獄都有福利社,除了電器、電池、茶葉這些比較高檔的東西,其他多半是乾貨,餅乾麵包之類的。購買前要先填購買單,通常十來天前就要開單子。

基本上,監獄生活所需物品都來自福利社。雖然家屬可以寄一些物品來,但限制很多,仍舊無法完全取代福利社的功能。例如家屬送來的衣服不能直接拿去穿,要先泡過水,因為怕毒品夾帶在衣服內。如果你借提到看守所要出庭,不能穿監獄的衣服,得換上便服,但是缺了皮鞋怎麼辦呢,穿監獄拖鞋去又很難看,所以就要向福利社買功夫鞋那種簡單的鞋子。囚犯若想在放封時跑步,要買運動鞋還必須申請才行,鞋子也不是隨時有貨,時有時無,而且廠牌都是你從來沒聽過的。

以前福利社賺的錢,利潤都歸獄卒,後來法務部長馬英九下令禁止,認為這些錢都來自犯人,獄卒怎可以剝削犯人的錢呢。現在只有一小部分會撥給監獄工作人員,大部分是拿來補貼受刑人的伙食費。因為馬英九做了這項改革,獄卒一提到他就幹譙。馬英九還做了一件事,就是開放菸禁。之前監獄是不能抽菸的,如果想抽菸就只能花錢買了,而且當然只能找獄卒買。那時候獄卒偷偷夾帶進來的菸,一支幾百塊都有。監獄是一個高度管制的社會,因此東西的價位就比較高,為何價位高呢?因為有需求,價位高的話獄卒就願意冒險。所以以前台北看守所福利社分下來的錢,一個月都有五、六千到上萬。禁菸的時代,有抽菸習慣的獄卒也許能每天多帶一包菸進來,後來這油水就沒了。

我常常笑說,監獄福利社是裡頭那些商品進入垃圾回收場前的最後一站。反正廠商也知道監獄裡哪有什麼消費者權益,於是都拿品質最差的交差,因此,你常常會看到尺寸不對,或是一些市場上見不到、毫無賣相的東西。監獄不會倒帳、不會退貨,所以賣東西給監獄最爽不過了。

靠監獄過活的人很多,雞肉、豬肉等等的消耗量都很大。按照社會上的價格來索費,這就是一筆很大的生意,所以很多廠商都想搶監獄的標案。

競標時廠商拿來給你看的樣品都是好東西,到時候交的卻都是品質很差的。說是排骨,結果送來都沒有瘦肉。這種事有兩種可能,一方面,可能其中有回扣的問題,另方面,廠商也是看準了監獄缺不了這些東西。

假使獄方見到品質惡劣想退貨,那麼今天伙房恐怕就沒東西下鍋了,例如今天退了豬肉,臨時找不到替代品,而監獄中也不會有存量,那麼大家晚餐就沒肉吃了。幾千人沒東西吃,很可能會鬧出問題。所以即使廠商交來的東西品質不佳,有時也不是說退就能退的。監獄之所以會成為一門高利潤的生意,正因為廠商可以玩這種遊戲。

沒錢沒背景,哪來好日子

蹲苦牢想過好日子,要嘛你很有錢,不然就是你人脈廣或背景硬。為何在監獄中,政商名流往往可以過得比別人舒服?為什麼許多公務員或大商人,常常會被分派到小單位,幹些比較輕鬆的活,不用擠在大舍房或是下工場?其中很可能是動用了某些關係,或者花了錢買通了一些管道。

一般監獄要想喬,有些是還沒入獄之前就已開始有動作了。只要知道自己日後會到哪座監獄,某個企業大老闆(或者派秘書或掮客),可能就先約了監獄的主管吃飯,飯吃一吃告訴他們,你們家的那個分離式冷氣弄好了,電腦、冰箱都送過去了,聽說你愛喝茶,桌子下有些茶葉就帶回去喝看看吧。不用多說,大家應該不難猜出茶葉罐裝的是什麼。若在外役監想喬事情,就是趁放假時在外頭雙方碰面,吃個飯順便談交易。

以下要談的是走另一條管道──靠關係。有政治圈人脈的人,往往走的是政治界的門路。例如某官員去找獄政方面的長官,然後長官吩咐下去,監獄方面再一層一層交待下去,受刑人自然在牢裡就可以有比較好的待遇。如果沒有那麼高階的人脈管道,光是獄中有認識的朋友或親人,便能得到多一點的關照。像我認識的一位朋友B先生,他就有這方面的人脈。他一位親戚在監獄裡當老師,另外還有一位表哥是在某監獄當主任,應該家族中有不少人都從事獄政方面工作。

B先生羈押在北所的時候,堂哥就來找他,說一切事都安排好了,不必擔心。當時B先生還不知道會到哪座監獄服刑,可是堂哥已經告訴家人,到時他會去宜蘭服刑,甚至連分發到哪個工場都敲定了。B先生一到宜蘭,一些主管和幹部全跑來告訴他,某某某已交待過了,日後有什麼困難可以來找他們。後來,B先生偶爾在監獄中犯一些錯,都沒有受到嚴重的處分,就是靠著這一層關係罩著。

嫌這所監獄管得太嚴,想要調到另一座監獄,只要你關係夠,這也不是不可能。改換服刑監獄這檔事原本就有合法管道,受刑人可以提出理由,例如說自己是某個地方的人,由於父母年邁,家人探視很不方便等等,在理論上這是有可能實現的。但你可以提出申請,准或不准最終仍是由監獄方面決定,這就是你的關係和背景派上用場的時候,叫得動議員或官員來關說的人,他們成功的機率自然也會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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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監獄,我來、我見、我╳╳》,暖暖書屋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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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苦林子

未曾打過官司的人,不會知道台灣的司法制度有多荒謬;沒入過獄的人,無法體會台灣監獄的人權狀況有多惡劣。監獄原本是矯正受刑人的地方,卻常常淪為人類社會中最黑暗的角落,這裡有規矩、有制度,唯一最缺的,就是人權。

貪污的官員,暴力成性的幫派兄弟,失風的雞鳴狗盜,難以克制欲念的毒蟲和性侵犯,非法斂財的商人,殺人不眨眼的惡棍,精神異常的變態,這些「罪人」與執法管理者共同組成了一個微型社會,身在其中的每個人都有一個編號,一個罪名,以及一套故事。他們多半只是過客,或許有些是常客,少數一些人則終其一生困於此地。

在這虎豹豺狼充斥、惡霸怪胎橫行的奇異世界,人性的惡念與自私,卑微與屈辱,往往都在極端惡劣的日常生活中放大了許多倍。台灣監獄中扭曲人性的規定,無視人權和尊嚴的管理方式,形塑了各種令人匪夷所思的怪象與亂象。

同樣是坐牢,為何有人可以吃香喝辣,有的人卻飽受欺凌,連條內褲都買不起,一個監獄兩個世界,到底哪裡出了問題?為何痛改前非,想在監獄中學一門技藝,回到社會後好好做人,只能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如果生命中難以閃避牢獄之災.我們應該做好哪些事前準備或心理建設?

本書為作者在台灣監獄的親身見聞,其中不僅描述獄中百態、各種規定和注意事項,同時也深入剖析了台灣司法亂象的根由,可做為台灣司法改革的參考。

Photo Credit: 暖暖書屋出版社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