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去年提的公投理由書明確指出,同志教育的範疇包括: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不適齡內容,都要按照公投結果進行刪除。
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去年提出公投,要求國中小不得教同志教育,公投通過後,教育部昨(27)日發出法案修正預告,直接將「同志教育」改成「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挺同團體盛讚,但反同團體卻在今日召開記者會抗議教育部「換湯不換藥」。
2018年幸福盟提出的公投第11案,主文要求,學校不得在國中和國小教《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說的「同志教育」,最後公投案通過,該法的主管機關教育部依法必須做出回應。
教育部修法不只將同志教育「解壓縮」,還加入性騷擾防治
但當時,教育部就在行政院意見書中強調,「教育部所實施的同志教育,係教育學生瞭解並尊重不同的性別特質、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屬於性別平等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教育部28日晚間在臉書貼出《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預告。
原本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未來打算修正成: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也就是說,將法條中的「同志教育」修改成「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
教育部表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12條、第14條及第17條等規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
除此之外,這次修法也納入了教育部一直以來重視的「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課程」,教育部也強調,這次修法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公約提及應確保兒童在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以及青少年在性傾向,有不受歧視權。
教育部更發佈了一張懶人包圖片,表示這次修法是為了「落實基本精神」、「不歧視、不霸凌性別氣質差異的人」、「男生溫柔、女生剛強都應該予以尊重。」此外,懶人包還強調,「國中小教性平教育不會讓孩子變同性戀。」
教育部於預告中表示,由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正進行審查作業,需在5月底前完成,因此將預告天數縮短為7日。對於修法內容有任何意見者,必須於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而這次修法是「行政命令」層級的法規,無需經過立法院同意,公告後若沒有收到反對意見,預告期結束後就可以通過。
《中央社》報導,正草案公告後,獲得挺同婚團體熱烈支持,盛讚是將同志教育一詞「解壓縮」,修法後更為明確。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日前發出聯合聲明指出,公投第11案結果不等於「廢止同志教育」,而是執行面的調整。對於教育部透過調整施行細則,具體標示「同志教育」的實際內涵,表達肯定,但也呼籲教育體系落實性平教育,教導年輕一輩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以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
幸福盟:我們要刪除「蜂蜜檸檬」,你改成「蜂蜜檸檬加水」
但幸福盟等團體卻不認同,在今(29)日上午聚集教育部門口陳情。《中央社》報導,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教育部作法就像本來喝蜂蜜檸檬,現在改喝「蜂蜜加檸檬加水」,根本是玩文字遊戲。
《中國時報》報導,曾獻瑩表示,幸福盟去年提的公投理由書明確指出,同志教育的範疇包括: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不適齡內容,都要按照公投結果進行刪除。但教育部修正草案中的「性別認同」卻包括多元性別與變性議題。「性傾向」教育包括男與男、女與女等多元情慾內容,明顯違背公投主文主張的實質意涵。
《中央社》報導,出面聲援的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表示,教育部是藐視公投結果、玩兩手策略,也質疑教育部究竟是依據多數意見修法,還是少數意見。
高雄市家長聯盟總召洪志和表示,草案預告後,同志運動的人都在感謝教育部,家長則感到憂心。他希望教育部不要再玩文字遊戲,否則恐「官逼民反」。《中國時報》報導,如果教育部不肯遵守公投結果,他們會爭取高雄市長韓國瑜與市議會的支持,徹底落實地方自治,自訂性平教育網要,不接受教育部的作法。
《蘋果日報》報導,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專門委員黃蘭琇表示,施行細則必須要依循母法精神,將尊重公投法精神,進行施行細則草案研修,教育部已召開兩場諮詢會議,第一場邀請提案方和家長團體、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教師會、家長會、學生代表;第二場則邀集性平專家學者、家長、教師、代表、學生、相關民間團體,每一場來的與會者都有40位左右,另外她表示「適合孩子」是適齡課程,課綱中有明確規範,各界對教科書內容有任何疑義,都有教科書澄清小組;家長代表若對學校正常教學有任何疑惑,都可透過既有機制反映。教育部預計4月2日正式公告實施施行細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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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