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麗莎.克隆(Lisa Cron)

到底什麼東西才能被稱為「故事」?

故事不只是把發生在某人身上的事情寫出來而已。如果是的話,那麼大可找一本陌生人的日記來看,即使裡面記載的是他每次去雜貨店做些什麼事,只要寫得情真意摯,也能看到入迷不已。但我們並沒有這樣做。

甚至可以說,故事並不是某個人的戲劇性遭遇。如果整整200頁故事寫的都只是嗜血的古羅馬格鬥士A在黃沙滾滾的老舊競技場裡追殺兇惡的格鬥士B,你還會熬夜把這故事看完嗎?我想不會。

所以,故事到底是什麼?在故事中,我們會看到「某人」想要達成一個後來才發現很困難的「目標」,在過程中他/她會受到「某些事件」影響,並因而「有所改變」。如果使用讓作家們感到比較安心與熟悉的詞彙來說,故事的定義可以分解成以下四大要素:

  1. 上述的「某些事件」就是情節。
  2. 上述的「某人」就是主角。
  3. 上述的「目標」就是故事的問題。
  4. 上述的「有所改變」就是故事本身的真正重點。

雖然聽起來與我們原有的觀念有很大出入,但實際上故事的重點並不是情節或故事中發生的種種事件。故事的重點在於人們有哪些改變,而非世界的變遷。只有當情節讓我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時,故事才吸引人。因此,我想藉這整本書傳達的訊息是:故事是種內在的旅程,而非外在的。

這個簡單的前提構成了故事所有要素的穩固基礎,於是它們才能共同創造出一個被讀者們信以為真、但是更為刺激、明晰而有趣的情境。故事跟大腦的下意識層次都具有相同的功能:把所有令人分心的事物排除掉,讓我們全神貫注在當下的情境裡。事實上,故事把這個功能執行得更為徹底,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幾乎不可能把惱人的小小插曲全排除掉──像是水龍頭漏水、上司找麻煩,或是另一半鬧彆扭,但故事卻可以把這些事徹底清除、聚焦在當前的任務上,而所謂的任務是指:為了解決你所設定的棘手問題,你的主角必須勇敢面對那些事。而你設定的這個問題,正是讀者們從一開始就想要找出來的,因為它足以定義你從第一句話開始所寫的一切。

你的「故事情境」是否能很快就抓住讀者?

我們就承認吧,你我都是大忙人。更何況,不管手邊正在做什麼,我們的耳際總是會有一個煩人的小小聲音,不斷提醒我們還有真正該去做的正事──特別是每當我們做的事看起來沒有產值的時候,嗯⋯⋯像是看小說這一類的事。這意味著,如果作者想要把我們從殘酷的現實環境拉出來的話,他的故事就必須要能很快就抓住我們。就像專事神經科學的作家喬納.雷勒(Jonah Lehrer)所言,最能抓住人心的,莫過於驚奇的東西。這就是說,每當我們拿起一本書,我們總是企盼能看到很特別的事情。我們總是渴望見證某人人生中的關鍵時刻,而且就剛好在那當下。

令人入迷的不只是我們能隱約看出有個大麻煩正在醞釀,還有它潛伏已久、即將形成一個危急存亡的局面。這表示我們從第一句話開始,就必須讓讀者看見一條布滿「麵包屑」的路徑,引領他們走進叢林深處。我曾聽說,有人用一句話就概括「虛構故事」(fiction)這個文類(泛指各種類型的故事):一切與表面上看來不一樣的東西。這意味著,我們希望「故事的第一句話」就能讓我們意識到某個改變即將發生,而且這改變不見得是一種改善。

簡言之,我們要尋找的是一個能讓我們投入的理由。所以如果想讓故事抓住人心,不只要寫出正在發生的事情,還要讓讀者能預期後續發展。根據神經科學的研究指出,我們之所以能投入故事情境、久久不能自己,是因為大腦的神經元能分泌出多巴胺,告訴我們大腦即將接收到一些刺激的訊息。因此,不管是真的有一件事即將發生,或者是主角面臨了一陣內心衝突,還是從第一頁就隱約可以看出某件事「有點不對勁」,總之有件事已經發生了。不是對於那件事的預感,也不是為了真正了解那件事而必須掌握的一切訊息,而是事件本身。但是,出現在第一頁的事件不見得是主要事件,它有可能是最初的事件,甚或只是促發另一件事的事件。從第一頁開始,就必須讓讀者感覺那是唯一的事件,讓他們全神貫注在那上面。

以美國小說家卡洛琳.里維特(Caroline Leavitt)的《迷途青春》(Girls in Trouble)為例,小說從第一段開始就在描寫事件了:

如今莎拉每十分鐘就陣痛一次。每次陣痛時,她都緊緊靠著車門,希望自己不曾在這世界上出現過。車外景物颼颼颼往後移動,莎拉的爸爸傑克正死命踩著油門,她從來沒見過他這樣開車。她緊抓汽車座椅的扶手,指關節看來全無血色。她的背部貼著座椅,雙腳撐在車內地板上,好像深怕自己隨時會飛出車外。她想說,停下來,放慢速度,停下來。但是她開不了口,嘴巴不聽她使喚。她什麼也做不了,只能驚恐地等待下一次陣痛來臨。傑克的身子靠在方向盤上,儘管路上沒有幾輛車,他還是猛按喇叭。他的臉出現在後照鏡上面,但是他沒有看莎拉。相反的,他似乎無法克制自己,一直盯著陪莎拉坐在後面的母親艾比。光從臉色無法看出他現在的心情。

有個大麻煩正在醞釀中嗎?沒錯。它是醞釀已久的嗎?至少已經九個月了,也許更久。你感覺不到一股力量嗎?儘管它讓你緊盯著事發的當下時刻,但也驅使你,讓你不只想知道接下來會怎樣,還想知道是什麼造成當下的這個狀況。孩子的父親是誰?是兩情相悅的嗎?還是她被強暴了?你的好奇心就這樣被引發,根本還沒決定是不是繼續往下讀就開始讀了。

那是什麼意思?

讀者都會迫切地想要知道每一個訊息的涵義,他們總是自問:「這一切對我來講有何意義?」有人說,人類可以40天不進食,三天不喝水,但是要我們突然停止追尋「事物的意義」,只要35秒就會受不了!事實上,與大腦下意識層次處理訊息的速度相較,35秒簡直就像一輩子那麼長。

我們人類的生物本能就是如此:必須不斷追尋「意義」,不過我們追問的並非「現實世界的真正本質為何?」這種形上學問題,而是更為根本的具體問題:喬伊今天早上沒有像平常一樣喝咖啡就離開了,為什麼?貝蒂從來不遲到的,怎麼會晚了半個小時還沒來?隔壁那隻討人厭的狗每天早上都叫個不停,今天為何那麼安靜?

我們總是在尋找事物背後的「緣由」,不只是因為那可能與我們的生存有關,也是因為追問緣由是一件令人興奮的事。它讓我們有所感,也就是「感到好奇」。「好奇」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東西,而且它會進而促發一些更強烈的情緒:因為求知慾而帶來的殷切企盼,因為多巴胺的分泌而產生的愉悅感。為了求生,保持好奇心是必要的(「樹叢裡為什麼會發出沙沙聲響?」),天性希望我們能保持好奇心。如果是這樣,有什麼東西比那種愉悅感更能讓我們保持好奇心呢?一旦讀者們被激發出好奇心,一股想要知道接下來會怎樣的情緒就會油然而生。

沒有錯!所有好的故事就該如此:引發讀者內心那種美好的急迫感──那都是因為多巴胺在作祟!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書的開頭要能夠抓住讀者的注意力

如果無法預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當前的事件有何意義,你會怎麼做?通常你會拿別的東西來讀,你不會想太久。每當看到作者用心良苦、卻寫得不怎樣的劇本草稿,我通常也會挫折地把它擺到一旁,真希望有人來解說內容給我聽。我可以感覺到作者的熱忱,我知道他想要試著跟我說一件很重要的事。問題是,我看不懂。想像一下,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有人見面就跟你說出一個冗長且雜亂無章的故事,你會有多懊惱?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故事的第一頁。如果我們搞不清楚當下發生的事,還有這件事為什麼與主角有關係,我們就不會繼續往下讀。

你希望看到書的第一頁上面寫些什麼?你知道到底是什麼東西促使你決定要繼續往下讀,還是換另一本?你當然不知道,我的意思是,你並沒有意識到它。就像每當你要眨眼時,你不用先想想看要動用哪一部分的肌肉。你對書的選擇只是一種本能反應的結果,主導的是你大腦的下意識。

好吧,我們姑且說書的第一句話的確已經能夠抓住讀者的注意力好了。那麼接下來呢?

故事的重點是什麼?

當讀者們開始看書時,他們一定會持續檢視你的第一頁是否交代了以下三個問題:

  1. 這是屬於誰的故事?
  2. 當下發生的這件事是什麼?
  3. 什麼東西即將不保?

接下來先好好檢視這三個要素,看它們如何依序發揮作用,幫我們解答問題。

這是屬於誰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故事需要一個主要的角色,也就是主角。就算是所謂的「群戲」(Ensemble Pieces,有好幾個角色同時擔任主角的故事),通常也會有一個較有分量的角色。這沒必要討論,對吧?但作家們通常不知道的是:在故事裡,讀者的感覺會被主角的感覺牽動。閱讀故事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經驗。我們會把自己當成主角,對其遭遇有所感受,感覺到他所感覺的一切。否則我們就沒有切入點,沒有一個觀點可以幫助我們去觀察、評價,並且體驗作者把我們丟進去的那個世界。

簡而言之,沒有主角的話,一切都變成中立的。然而,如同稍後將在本書第三章中所看到的:故事裡沒有所謂中立這一回事(真實人生也是一樣)。這意味我們必須儘快跟主角碰面──最好在第一段就看見他。

當下發生的這件事是什麼?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主張:作者必須讓某件事發生在故事的第一頁,一件足以影響主角的事,而且這件事能夠讓我們一窺故事的「全局」。就像美國小說家約翰.厄文(John Irving)曾說過:「如果可能的話,請用第一句話就把整個故事說出來。」你覺得他在說大話嗎?嗯,沒有關係。但這的確是一個值得試著去達成的目標。

大局能告訴我們,在整個故事裡,主角一直想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例如,在古典浪漫喜劇裡的問題是:「男孩能夠擄獲女孩的芳心嗎?」這個問題就變成我們用來檢視故事裡每一件事的標準。這件事能促使他接近她嗎?這件事是否讓他的機會變小了?還有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她真的是他的天命真女嗎?

接下來的就是讀者們想從第一頁就看見的第三件事,在與前述兩者的配合下,它構成了一種極度重要的迫切感。

什麼東西即將不保?

什麼東西決定了成功與否?衝突點在哪裡?衝突是故事的源頭活水──這又是一件看起來根本就不用多想的事。但有一個對我們有所幫助的細節常被大家忽略了。這裡說的不是每一個衝突,而是「與主角追尋的目標有關係」的衝突。

從故事的第一句話開始,讀者們就會化身為獵犬,不留情面地試著探查出主角的什麼即將不保、以及這對主角會產生什麼衝擊。當然,此刻讀者們還不太確定主角的目標為何,但這就是他們藉由追問上述三個問題而想知道的。重點是,從第一頁開始,你就必須讓讀者們看出主角即將不保的是什麼。

給大腦一個追尋的脈絡

上述三者有可能同時出現在故事的第一頁嗎?當然囉。文學理論大師史丹利.費許(Stanley Fish)曾於2007年在《紐約時報》發表過一篇短評,正好可以用來回答這個問題。某次他在機場趕搭飛機,當時他只剩下幾分鐘的時間,卻發現手邊沒有東西可以讀。他決定衝進書店,然後光靠書的第一句話來挑書。結果獲選的是美國推理小說家伊莉莎白.喬治(Elizabeth George)所寫的《他開槍殺她前發生了什麼事?》(What Came Before He Shot Her):

「喬爾.坎貝爾當時十一歲,後來之所以會犯下謀殺案,都要從這一次他搭乘巴士的遭遇說起。」

想想看,這個句子的確回答了上述的三個問題。

  1. 這是屬於誰的故事?喬爾.坎貝爾的故事。
  2. 當下發生的這件事是什麼?他正在一輛巴士上,這件事將會促成他犯下一樁命案。(這就是所謂的「一切與表面上看來不一樣的東西就是故事」!)
  3. 什麼東西即將不保 ?喬爾的性命,別人的命,天知道還有其他誰的命。

誰能不繼續往下讀?喬爾即將捲入一件命案,而這件事不但讓讀者對這本書有了初步的了解,也提供了一個脈絡──一個讓讀者能評量發生在「他開槍殺她前」的事情有多重要的判準,以及在情緒上有何意義。

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在第一句話之後,讀者們即將目睹勇敢、卻不幸貧窮的喬爾在倫敦貧民區的種種遭遇,而剛剛提到的凶案,要到600多頁後才會出現。但在這個過程中,讀者們會用故事的第一句話來看待每一件事,評估它跟接下來即將發生的事有何關係,心裡會總是想著:「喬爾是不是因為『這件事』而走向殺人的不歸路?」並分析為什麼主角的每一個人生轉折,都會把他推向那一件不可避免的凶案。

更有趣的事情在於,如果沒有開宗明義的那一句話,《他開槍殺她前發生了什麼事?》這本書所呈現出來的故事面貌就會大不相同,而讀者們會看見事件接連發生,但卻並不清楚最後會導向什麼結果。不管作者寫得有多棒(的確很棒),仍是無法達成一樣的吸睛效果。為什麼?

就像神經精神病學家理查.瑞斯塔克(Richard Restak)在自己的書中說的:「大腦總是會用一個特定脈絡來評斷一切。」有脈絡才有意義,而大腦天生就有追尋意義的傾向。畢竟,如果故事模擬的情境可以幫助大腦取得一些有用的資訊,好讓我們有辦法去面對現實生活中的相似情境,我們的確是需要知道那情境是「怎麼一回事」。

小說家喬治讓我們窺見故事的全局,我們也因此有了一個判準,得以用來解讀主角喬爾的所有遭遇有何意義。這種判準就像數學的證明題一樣:根據一個規則就能推導出結果。就像讀者根據判準就能預期哪些事會導致最後的結局。這點對於努力不懈的作家來說特別有用,因為故事的判準能無情地指出那些沒有意義的故事段落,作家可以藉此看出某些故事段落其實無論如何都應該是要被刪除的東西。

相關書摘 ▶《大腦抗拒不了的情節》:別讓故事只有空洞的情節,「主題」才是關鍵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大腦抗拒不了的情節:創意寫作者應該熟知、並能善用的經典故事設計思維》,大寫出版

*透過以上連結購書,《關鍵評論網》由此所得將全數捐贈聯合勸募

作者:麗莎.克隆(Lisa Cron)
譯者:陳榮彬

經典名作如何拐走大腦、令讀者觀眾內心問不停、看完忘不掉?從故事開始第一句,緊扣住每個人的心!資深編輯與電視製作人從腦科學出發,一探電影與文學中的情節幕後工程。

什麼是讓讀者「身歷其境」的好故事?該如何下筆?想寫得更出色更驚奇,就必須瞭解故事如何讓大腦不打呵欠!

  • 好事件遠勝於漂亮文字──與其致力於「文藝腔」和堆砌場面,請看看《達文西密碼》讓讀者從第一頁開始,就渴望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 拿衝突來理解衝突──《靈異第六感》一如所有奈沙馬蘭的電影特質:「事情不像表面看來那麼簡單」。
  • 最好擬出了完整的故事大綱──《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寫第一部時,已經仔細斟酌構思出七本系列作品;並為每本書寫好了基本大要。
  • 請讓結局看似不可避免──《迷魂記》中埋了不少被多數人誤讀的梗;等到最後結局揭曉時,卻又能合理說明先前發生的一切。

Photo Credit: 大寫出版社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