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慧雯

為落實教育平等,教育部力推教學正常化四十多年,並在2013年通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明確訂定編班、課程規劃、教學活動、評量的相關法規,希望各級學校教育能擺脫以升學為唯一導向的思維,回歸著重學生的發展權、休息權、隱私權,培養多元學習、獨立思考的能力。時至今日,我們距離真正的教育平等還有多遠?

到2022年還在的升學主義

2021年一份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揭露出校園仍以升學主義領導教學,違法借課、強迫上第八節、早自習被用來考試⋯⋯。違規有多嚴重?參考106至108學年地方政府針對四項指標到各國中的視導結果,國中不完全合格率為58.78%;私校不合格率高達73.53%,比公立更嚴重。

若參考台積電晶圓代工訂單不良率得低於5%才算合格的話,這數字堪稱離奇。這樣的數據代表著怎樣的校園現實?此篇綜合整理調查結果與學生代表們陳述的校園日常,帶讀者一同瞭解「有法卻沒人管」導致處處違法的校園日常。

擺脫不了的「能力分班」

常態編班推動了三十多年,很多家長以為不用再擔心孩子被分到哪一班,事實卻是,有些學校用我們不熟悉的「科學班」、「藝能班」包裝我們習慣的好班,或以不公開亂數抽籤的方式讓高分群編列同一班,或將每班的高分群拉出另外上「加強班」。用成績劃分資源,是為了學生好還是學校的榜單好看?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104至107學年有六所學校因違反常態編班遭減扣補助款。儘管有做出懲處,仍有學校連續五年違反編班正常化,比如:嘉義縣東石國中;也有校長直接坦承有能力分班。

訪視也訪視了,罰也罰了,學校還是一犯再犯。若不是主管機關沒有提出更進一步實質改善違法學校的做法,學校何以如此目無法規,侵害學生權益。

製圖:人本教育札記

林筠儒:彰化縣學生代表

高中我選擇就讀離家近的社區高中,因入學成績,被編入普通班中的「特殊班」。依學校編班辦法,有兩班考試選入的資優班,其餘應為常態編班的一般班級,但在入學後,被導師及許多科任老師,多次明、暗示的方式,告知我們是「篩選」後才進到這個班級。明顯感受到,師資相對一般班級好外,也常常與資優班相比較。第八節輔導課上正課明明是違法,學校卻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資優班班級學生從高一起強迫性全班週六返校加課,而我們高一也開始週六課程。甚至到了高三,班上原無規劃週六課程,導師被校長、教務主任問:「你們班週六怎麼沒加課?」班親會時同學家長也問同樣問題。

寒暑輔調查單上雖說著自由參加,但老師會在期末前預告,他會在輔導課教新進度,變相地強迫學生參加輔導課。針對此問題,我曾投信至國教署署長信箱,但回覆內容都是迴避主要問題、「官方」制式的回答。問題始終得不到改善。

還給我不同意選項!

教育部早已明文規定課後輔導(第八節課)不能上新進度、不強制參加、不用來考試,但台北市有一間國中高達九成學生留校至九點半,是自願還是被迫?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台北市天母國中連續兩年參加課後輔導比例都超過97%,學校以複習為由安排第九節考試,若學生拒絕課後輔導就以小考成績威脅、給壓力。天母國中的學生遭遇的「被強迫」並非特例,事實上是校園裡要求學生「自願留下」的慣用起手式。

許靜玟:高雄市學生代表

「身為學生,我們沒有選擇」

原是可以讓學生自行決定是否參與的第八節輔導課,有些學校的同意書上甚至沒有不同意的選項;儘管有了不同意的選項,卻在勾選不同意時遭導師約談,並要求重新勾選同意參加;不過,更多的是因為知道任課老師會在第八節課上新進度,而不得不參加的同學。

我們所接受的教育告訴我們要勇敢做出決定,並且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但事實上,學生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當教育部在台上大聲嚷嚷著「教學正常化」時,對學生來說,就像是站在象牙塔上述說偉大的理想與目標,殊不知學生仍活在師生不平等的特別權力關係桎梏底下。掌權者依然是老師,而學生,只是支配的一部分。

林思愷:高雄市學生代表

校園中的早自修與第八節等非學習節數,是今年大家討論的重點之一。但有多少學校真的重視教育部的法規、聽見學生的聲音?在現行法規中規定第八節課輔不能上正課,而當學生提議老師能否幫忙複習當日上課的內容時,老師卻回覆「自己回去複習,課上不完你要負責嗎?全班都要聽你的?」這樣的溝通顯然不會有好的結果。如果老師與學生都願意好好「對話」,彼此商討出對學生最好的方法,都比有沒有打破規定來的重要。法規有它的彈性,有時候不用那麼琢磨於硬生生的法條上,而是透過對話給師生間更多的想像。

高同學:南部學生代表

這幾年一直在強調「第八節正常化」這件事,似乎都跟實際上的不一樣,B校教務處的公佈欄貼著敬請各位老師第八節勿上進度,但能發現,明明教務處的單子寫著不能上進度,卻還是有一群老師都在上進度,甚至威脅學生說不上第八節會很慘之類的話,學生也只能迫於老師不合理的要求,被迫上第八節課。

其實這些問題也不只發生在高中,像C國中就有著強迫上第八節的陋習,我自己也曾看過老師當面打電話問不參加的學生家長為什麼勾選不同意,就開始說著「不參加會跟不上、我們都會上進度」,而這些在幾個月後也會發生在寒暑輔的調查上,同學們也只能默默的從不同意改成同意。

你的藝能課也都被借走了嗎?

校園裡特有的「借課文化」,先不論哪個科目最容易被借走,讓人最不悅的就是這種「借」還不會「還」;更直接連借都不必的情況是:讓國文老師上音樂課、數學老師上童軍課,然後實際上都在考試。看到這是不是勾起你「蛤!體育課又要考試」的回憶。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有三分之一的國中未完全「依課綱及課表之規定排授課」,其中以新北市、嘉義縣、嘉義市借課情形最為嚴重,而監察院的問卷則顯示四分之一學生有被借課的經驗。

童軍課被借課、音樂課每周被借走、藝能課程結束就被拿來考試⋯⋯學生被校方恣意剝奪休閒和運動時間、被減少多元學習的機會,應該要負責任的主管機關卻將不合格的原因歸給家長和老師「有關此類(借課)現象,實為家長及老師受傳統升學主義掛帥的觀念影響⋯⋯」簡而言之,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此外,私立學校不按表操課的比例更高:台北市83.67%、新北市100.00%、臺中市80.00%、臺南市43.18%、高雄市37.50%、新竹市75.00%、苗栗縣77.78%、彰化縣100.00%、嘉義縣100.00%、嘉義市100.00%、屏東縣100.00%、宜蘭縣100.00%。

另有新竹縣、臺東縣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的未完全合格率都是100%,這二個縣市的學生無論在哪個學校,都會被拿走體育課、藝能課…無路可去,無處可逃。

面對各縣市100%的不合格率,教育部國教署對此回應「⋯⋯現行有將私立學校納入抽訪範圍,以為宣示作用。」多數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們則回應「我們不建議借課」,教育主管單位以最消極的態度面對校園的違規與違法,這不就是變相的助長「違法借課」?

高同學:南部學生代表

「借課」,我們認為的借課是有借有還的那種,但在教學現場並不是這樣,常見的美術課、家政課、表演藝術課、童軍課、音樂課等非會考科的課,常常都會被主科的老師借走,那同學可能還很天真的認為老師借完後會還吧?但事實不是如此,有的學校甚至是在那些科目上直接安排主科老師授課,所以變相是「以家政課之名上英文課之實」。

林筠儒:彰化縣學生代表

初進國中看到新課表著實期待。除社會、自然細分成單科外,多了國小未曾見的課程,像童軍、家政等的藝能課,充滿對學習課外技能的期待。但開學後才發現,藝能課安排的老師,幾乎都是正課老師來上。而接下來三年,我們完全沒上過一堂美術課,取而代之的是滿滿國文課及考試。原以為是因為我就讀體育班才有此情況,詢問普通班同學亦是如此,正常教學的藝能課被借課考試也屢見不鮮。

從早到晚考不停

教育部早已規定「早自習不得強制抄寫作業或實施考試。」但據監察院問卷調查結果,近五成學生(47.73%)有「早自習、午休或打掃時間曾用來上課或考試」之經驗。

早自習也考,晚自習也考,藝能課也考,打掃時間也考,學生的在校時間都讓渡給了考試,上課時間就拿來檢討考卷,考不停的模式下誰還能保有學習胃口?升學主義領導教育,用分數定義學生,這樣落伍的教學環境是我們要的嗎?

林筠儒:彰化縣學生代表

國中小教學正常化發布已多年,仍有許多不合理的事件充斥在校園內。原是讓學生多元學習的場域,卻因招生,升學榜單等等,讓學生逐漸變成一部部考試機器。

梁朝勛:台南市學生代表

近期因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兒權公約落實撰寫獨立評估意見的座談邀請,我蒐集臺南各校學生經驗與看法,包括校園中一切形式暴力的情形、學生申訴機制完善度、學生代表或一般學生的表意是否落實、早自修、午休、留校自習時段考試問題、早自修記分考試氾濫、校內申訴管道功能不彰,學生依賴校外管道等,都是學生們有感提出的問題。

製圖:人本教育札記

製圖:人本教育札記

製圖:人本教育札記

面對主管機關的姑息,我們還要忍多久?

根據監察院施測結果發現,教學正常化訪視時,提前一個小時通知與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不合格的比率居然有29倍的差距,這要說主管機關放水,還是學校有準備就是不一樣。

除了放水外,檢舉制度也因主管機關的不作為形同虛設。105年至109年民眾檢舉教學正常化案件數量並沒有因為檢舉而逐年減少,五年內共計406件檢舉,卻僅有11件議處失職人員,亦有多所相同學校一再被檢舉卻不曾改善。

張豐溢:桃園市學生代表

每當我們在與各級的教育主管機關進行座談或者各種交流活動時,我們或多或少都會聽到長官這樣回應:「我們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會再針對同學所說的內容多做進一步了解。」諸如此類的話,大同小異。

然而實際情況是什麼呢?每當我們期待著主管機關做出改變時,卻常常都只收到「查無不法」、「已輔導校方改善」等搪塞的話語。而在我們實際與案件陳情人了解案件後續發展時,我們收到的回報也都是沒有改善,校方依舊我行我素,持續侵害學生的權益。

主管機關嘴上說著我們要教學正常化,希望學生能夠成為均衡發展的優良學生。但卻又不斷放縱學校違法,沒有盡到主管機關所應做到的監督責任,要如何才能讓我們這群每天與校方交涉的第一線學生相信主管機關會有所作為?

梁朝勛:台南市學生代表

身邊同學幾乎對「教學正常化」一詞沒聽聞,更不明白它的艱澀定義和多年碰撞的歷程。參與過地方及中央兒少代表、學生會長等管道,才發現各式各樣的問題(體罰、過長的上課時間、能力分班⋯⋯)在每個世代循環。

製圖:人本教育札記

學生要的不是「我們會定期追蹤」,也不是將責任推卸給老師、家長。面對一再違法的學校,主管機關應負起監督與改善之責,而不是「查無不法」、「已輔導校方改善」打官腔說空話。

本文經人本教育札記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原標題:視不正常為日常的教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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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