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稚宜

每天上學,早自習先考試,接著,除了上本科課程外,童軍課、藝能課、體育課等也隨著段考逼近被借去考試、上新進度,放學後再上第八節課,第八節下課後還要寫作業,準備明天的考試,這是一個國、高中生的日常。人們會問,聽起來好像沒有異樣,學生生活不就是如此嗎?但事實是上述的課程安排全部都違法。

學校帶頭違法,誰豢養的?

根據監察院的教學正常化調查報告所述,從105-109年,各地方政府受理民眾的相關檢舉數高達406件,每年都居高不下,當中有11所學校被反覆檢舉4次以上,違規樣態不乏未依規定常態編班、強迫寒暑假輔導、借課嚴重、上第八節課等多項違規,這些違法的醜態卻成了校園中的常態,為什麼?

為了了解原由,我訪問到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與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來釐清現況,結果他們都異口同聲說道,這個長年的陋習是教育界互相推託與怠惰的結果。中央兩手一攤說依據地方自治法無法逾越地方政府的管轄範圍,地方政府長期怠忽監督學校教學正常化的責任,而校方直接推責給家長;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在於沒有人在乎學生的權益,因為比起學生權益,他們更關心的是「升學的表現」。

能拿高尚的杏壇怎麼辦?

即使受升學主義影響又相互推托責任,但讀者或許會好奇,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又是如何監督與視察?青民協何蔚慈舉了一個近例來說,「今年五月,台北市私立奎山實驗中學附屬國中部,在防疫期間照辦畢業典禮,違反防疫規定,教育局最後開罰72萬元。」

表面上教育局已經對學校做出了懲處,事實上無論是董事、校長或是相關行政人員都應該為此負起責任,教育局這次的懲處並未依私立學校法進行減招、停招或減扣補助款處分,而是僅以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蔚慈感嘆的說,奎山中學只是冰山一角,因為當主管機關在監督或懲處私立學校時通常採取的手段是以發公文「提醒」校方改善,真正會施行減扣補助款、減招、停招等裁罰,就如知名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涉及到金錢糾紛與名譽的毀損才會促使教育界重視。奎山的例子中,裁罰私立學校72萬,根本不痛不癢。

這顯示的是主管機關監督機制手段不足,必須修法改善違法的懲處手段,別再放任私立學校恣意妄為。至於公立學校的的監督機制也一樣爛,人本秘書處志遠提到,在監察院介入調查之前,縣市政府訪視學校時,僅僅只是聽校方的一面說詞,沒有全面了解違法的樣態。

這在監察院調查報告中也詳細的紀錄,明明全台灣教學不正常的未完全合格率是58.78%,但是從104年迄今,僅只有六所國中因為不符合教學正常化的規定而被減扣補助經費,更令人訝異的是,新北市的未完全合格率百分之百,沒有一所學校被減扣補助經費。

監督不力,怎麼改善?

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教學不正常現象的監督不力、蠻不在乎的理由可能非常多,但這不是可以合理化失責的藉口。蔚慈與志遠,歸納幾項可以改善的方法。

管轄權限統一

蔚慈說目前首當其衝中央必須改善的是,各個學校的主管機關管轄權限破碎的問題。舉例來說:台北市立建國中學是由台北市政府所管轄,而隔一區的師大附中卻是由教育部所管轄。

公立的國中、小學,是由地方縣市政府所管轄;非六都的私立高中職則由中央管轄,但在高中端並未有統一的管轄。管轄權限破碎,涉及到的不僅是監督教學正常化的失責,也會連帶影響到學生的其他權益。

就如同,今年八月舉辦的延後到校公聽會,學生主張延後上學時間至上午九點半,問題是,當管轄權限落實不一致時,中央下令的法規更動,只會影響到教育部所管轄的學校,而地方縣市政府則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跟進,假設未來延後到校提案通過,也會產生各個學校上課時間不一的問題。

法律要授予行政機關較高懲處權限

另一個需要改變的是,教育部應該要提出草案,讓法律授予行政機關較高懲處權限。目前各級行政機關要處理學校違反教學正常化相關規範時,只能作出告誡以及扣減補助款等輕微處份。應該修法對學校、校長、主任直接開罰並公告。

這樣,地方政府在懲處學校教學不正常時,也必須對校長、主任進行個人的裁罰,因為他們都是做出不正常教學最終決策的相關人,必須附起連帶責任,並且懲處的紀錄也必須公開透明,才能真正的做到監督的職責。

另外,依地方自治法,絕大部份學校的主管機關都是各地方教育局、教育處,常形成中央「管不動」的狀態。但是,國家應該要理解,權利的保障要全國一致,不能當作一般的行政事務處理。針對學生受到不正常的教育侵害的時候,不能容許地方行政機關動輒包庇。

要落實教學正常化宣導

學校一直以來都沒有對家長與學生宣導教學正常化的樣態、法規與精神、理念,這是最為人詬病的地方。在這個升學主義興盛的文化中,家長或多或少也是教學不正常的幫兇,但事實上,家長對升學主義的信奉是被創造出來的,他們之所以沒有認知到「不正常」,是因為我們從沒有落實過教學正常化,然而,學校惡人先告狀,先帶頭違法才來檢討受害者,是否太過病態了。

教育界的陋習是一個根深柢固又巨大的黑洞,短時間內我們無法撼動這個長年姑息的「教學不正常」文化,但是我們可以再多想的是,不正常現象反映出的是我們對升學主義的癡迷與對教學方法的錯誤認知,當學生踏出校園,發現學校教育所提供的,不足以讓學生面對席捲而來的重重挑戰,回頭來問我們,那時為何姑息教學不正常,我們可以毫不心虛的回答嗎?

本文經人本教育札記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原標題: 面對學校公然違法,可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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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