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鴛說,過去制度之下,平台業者下架性影像多需要耗時10天才移除,新法上路後,若業者處理效率未加速,將會受到重罰,期望在72小時完成,期限到未下架,可開罰新台幣6萬到60萬元,如境外業者完全不理會,地方政府可透過電信業者直接採取封網處置。
終結性影像新法15日上路,平台未移除最重可封網
(中央社)為終結性影像散布,性防法第13條15日起上路,避免境外網路平台無視台灣祭出的裁罰,這次新制也增加規定,若經行政執行通知未落實性影像移除下架,屢勸、屢罰不聽者最重可封網。
「性暴力防制四法」今年2月修正公布,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規定,將自今年8月15日施行,保障性影像犯罪被害人權益,衛生福利部14日舉辦記者會,邀集婦女救援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及網路平台業者,宣示聯手打擊性影像犯罪決心。
據衛福部統計,性影像處理中心今年2月至6月接獲申訴案件共計1327件,共888名成年被害人,較去年同期成長5倍。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案件數量成長與民眾近年開始知道如何處理性影像遭外洩有關,如今有了可提供一條龍服務的性影像處理中心,不必再四處找警察或隱忍。
另外,統計也顯示,經通知網路業者下架性影像後,71%案件成功移除,未配合移除下架者計63個網路平台,皆是境外網路平台。張秀鴛表示,「這是在和時間賽跑」,但事實上,9成以上性影像是在境外網站遭散布,性影像處理中心已與大型海外網站業者建立窗口。
張秀鴛說,過去制度之下,平台業者下架性影像多需要耗時10天才移除,新法上路後,若業者處理效率未加速,將會受到重罰,期望在72小時完成,期限到未下架,可開罰新台幣6萬到60萬元,如境外業者完全不理會,地方政府可透過電信業者直接採取封網處置。
關於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知網頁資料涉有性侵害、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製作不實性影像等犯罪嫌疑情事,地方主管機關應令平台業者於期限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網頁資料,同時保留犯罪資料180天供檢警單位調查偵辦。
2至6月性影像申訴案較去年同期增5倍,受害者4成男性、年齡最高逾70歲
(中央社)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申訴案數據分析,今年2至6月申訴案件數較去年同期成長5倍,男、女都有,顯示不分性別,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散布者類型被害者遭網友散布最多、現任及前任伴侶次之。
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規定,新法明天上路,衛生福利部14日舉行記者會,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公布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申訴案數據分析,今年2至6月共計1327件、888名成年被害人,其中女性占58%、男性占42%,較去年同期約成長5倍;性影像傳播「不分性別,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進一步分析年齡,以18歲至25歲居多,占總體53%、26歲至35歲次之,占35%。張秀鴛表示,36至45歲、46至55歲及56至65歲族群同樣都有受害人,過去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個案之中,年齡最大是一名70多歲的女性遇到性影像遭散布問題。
以散布者類型及散布平台分析,散布者類型最多為網友高達82%,其次為現任或前任伴侶占16%,甚至連朋友都可能是散布者;散布平台以社群平台35%最多,成人影音平台33%次之,成人論壇13%排第三,其餘還有通訊軟體、短網址及交友平台。
性影像處理中心計畫主持人劉昱均表示,民眾發現性影像未經同意遭到散布,首先要保持冷靜,千萬不要答應威脅者或外流者提出的任何要求,不論是否打算報警,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不要刪除、不要聲張、要保留相關證據、要記錄連結及散布者帳號等資訊、要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
劉昱均提醒,千萬不可驚動散布性影像的加害者,避免證據遭對方刪除,也不要挑釁對方,以過去處理案件經驗,故意刺激加害人只會讓狀況變更糟糕。保存證據建議全版截圖,最好側錄,保留當下時間與日期,同時記得散布者帳號及影像外流的位置及內容。
自今年8月1日起,將性影像處理中心諮詢熱線服務時間延長為上午9時至晚上22時,365天全年無休,受理民眾諮詢性影像移除相關疑問,如需申訴移除下架性影像,被害人也可直接至衛福部首頁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線上申訴。
新聞來源
延伸閱讀
- 數位性暴力四法三讀通過:增訂移除影像、被害人保護措施,民團籲加強幼兒教育降低性誘騙風險
- 立院修法通過散布性影像最重判5年、賣Deepfake謎片最重7年,但「24小時下架」未有共識
- 「小玉條款」數位性暴力行為入罪化,但虛擬影像卻比真實影像的刑度更重?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朱家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