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國為例,要三個理念不同的政黨執政,三黨都必須妥協,綠黨與自民黨政黨理念南轅北轍,商討執政內容費時許久,經過十多輪的閉門會議,歷經6個星期才妥協出可以共同執政的理念。政治是一連串的妥協與利益的分贓,但公開透明的聯合執政契約必須簽訂,這樣的政治才有誠信可期。
政治管理的是眾人的事,但管理的眾人並不代表可以隨意愚人。近來台灣的政治人物一直情緒性地喊下架XX黨,但這只能稱為是口號並不是理念。如果要實施內閣制,內閣選出來的總理如果理念貼近人民,就無需被下架,德國梅克爾(Angela Merkel)可以執政16年,就是典型政黨政治的內閣制結果。
德國政黨政治與聯合內閣
一般來說,民主自由的國家有多元的理念,是非常稀鬆平常的事,因為理念的不同所以會形成不同政黨的政治生態,這也是一定的道理。越是多元的社會,政黨就越多,在這樣的情況下,單獨政黨要贏得超過50%國會決議案的機會就趨近於零,否則就只能像台灣一樣每次為了讓某黨過半就要含淚投票。
和台灣一樣,德國的國會選舉選舉人有兩張票。第一張選票是選人作為民意代表,第二張選票選政黨,也就是選擇理念。基本上,德國因為是政黨政治,強調以政黨來表達民意的理念,所以第二張政黨票才是關鍵性的選票,因為第二張政黨票是決定政黨比例分配多少國會席次的關鍵。
舉例來說,如果A政黨得票率是25%,所有國會席次若總共有100席的話,該政黨的國會席次就是25席,如果該黨第一票被選出的民意代表有15人,那麼該政黨的另外10席就是該政黨不分區候選人的前十名補上。但如果直接候選人選上的超過所分配的政黨席次,那麼國會席次會自動增多到相對政黨比例所分配到的席次,因此德國國會席次每屆幾乎都不一樣。
德國國會席次每年增多,憲法規定最少598席,但2021年大選因為增額席次而達736席,是歷年來最多席次的國會。本屆國會於今(2023)年3月已通過席次縮減方案,把依照第二票政黨票的結果依比例擴大所有政黨席次的方案取消,才不會導致年年有國會席次持續增多的問題。
理所當然地,一個國會的決議案必需過半數才能通過,而執政者才能依據通過的法案來執行議案。因此這也使得執政的政黨須要有過半數通過決議案的能力。
德國是內閣制,總統只是虛位性質,因此在選舉之前相對有實力的政黨都會推出自己的總理候選人。各政黨總理候選人就是母雞,代表該黨的形象,而總理本身也多是政黨國會議員中的不分區安全名單,他不一定要是直接候選人,但他必須在往後的國會,能有資格被推選出來作為內閣總理的人選。如果他本身不具有國會議員身分,就不可能有被選為總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