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這間餐廳沒收全額餐費,合不合理?從老闆先前的案例來看,一點都不合理。他的訂位資訊只寫遲到扣全額訂金,但沒寫到這麼多規矩。如果老闆今天有一個長達好幾頁的定型化契約,著明所有違規就沒收餐費的事項,那客人被拒絕入座,就是活該。然而,台灣餐飲文化本來就沒什麼規矩可言。
上週有位南部的王姓民眾,向台北南港某米其林義大利餐廳訂位,卻因超時20分鐘(保留15分鐘,實際超時5分鐘)被沒收高額訂金(是兩人餐費的全額),引發網友議論。台北市消保官龔千雅於20日表示,依《民法》規定,民眾遲到並不等於餐廳得以沒收餐費,最多只能因遲到要求部分賠償。沒收訂金的做法,違反《消保法》的誠信及平等互惠原則,建議王姓民眾可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主張條款無效,並向住家的地方政府或店家位置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訴或訴訟。
網友正反說法都有,最多人類比的是拿搭高鐵或飛機來譬喻,說遲到難道要飛機等你一人嗎?反對者則覺得餐廳太摳,遲到一下下不讓吃,還收全額太不合理。雖然討論的細節,大多針對到底是遲到5分鐘還是15分鐘的新聞聳動標題,不過更多人在乎的是,老闆這樣做合不合理?所以開始有人挖Google評論,發現更多疑點,風向從罵客人,開始轉向罵老闆。但因為老闆沒出來放話,王姓客人好像也沒後續反應,新聞也就沒有後續,僅剩網友在討論訂餐的道德基準應該如何。
到了本週,討論此事的人已然不多。但這並非是小議題。今年最夯的餐飲爭議,就是北科大學生因為白飯不夠吃,槓上熱炒店老闆一事。那件事能吵比較久是因為熱炒店相當普及,加上兩造當事人每天放話,一如連續劇劇情,所以新聞熱度維持許久。南港某米其林餐廳本來吃的人就極少,所以對於高級餐廳該有怎樣的規矩與禮儀,大眾多持觀望態度,討論自然也不太熱烈。加上雙方都沒吵起來,就沒有後續。但如果從網友挖出來的線索,到底南港這間餐廳的老闆這樣作合不合理?其實也是有答案的。
台灣餐飲業因為以客為尊,所以訂位常無須預付訂金。相對來說訂位與取消也算自由,可以各自拿捏。如果是四人以下的訂位,訂了沒去,餐廳多半也是讓其他客人補位。如果有客人訂位遲到,端看店家安排,看是插後面的隊,還是就取消他的位置。通常會有的爭議,是那種10-20人以上訂位的,餐廳為此先備料,結果客人取消,會有食材上的損失,所以會鬧上網路甚至鬧上新聞,也算合理。
也就是說,在台灣,訂位該遵守什麼規則,沒有共識。就跟熱炒店有沒有責任提供免費白飯一樣,本來就看店家。這也是不少網友說,這家餐廳訂出預訂先付全額,遲到沒收,客人明知如此還訂位,就不能抱怨。
但一般人也會覺得,可能沒收個10%餐費也還差不多,算是服務費的金額。也因此有網友就詳加分析為何店家要收全額,是因為餐廳規模與特性不同的原因。
就客觀條件來說,這間餐廳遲到沒收全額餐費,按照餐廳模式,到底合不合理?某個角度說,算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