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兩個要點請務必記得,「保持理性和禮貌」,以及「不確定的事不要急著給承諾」,在業界,答應的事就是潑出去的水,真實人生沒有 ctrl+z(復原鍵)
這幾年,帶過的學生陸續步入社會,當中也有人開始以個體戶身分承接插畫/設計案,因此我不時會被請教簽合約該注意的事項。多次解惑之下,發現會卡關的都是類似的問題,於是歸納出七條經驗分享,希望對以此為業的人們有些幫助。
首先,有兩個要點請務必記得,「保持理性和禮貌」,以及「不確定的事不要急著給承諾」,在業界,答應的事就是潑出去的水,真實人生沒有 ctrl+z(復原鍵)。
當好的機會上門,我們可能會忍不住又跳又叫,覺得前途一片光明,結果,一不小心就沖昏頭,忽略了合約中不合理的條文,到頭來可能像做了一場夢,非但領不到酬勞,還可能讓圖畫版權被綁死或轉移,弄得精疲力竭;又或者,在討論過程中過度情緒化,意氣用事的結果是失去了機會。
其實,客戶來找你只是開始,唯有「真正簽約、收到訂金」後才算敲定,「收到尾款、正式發表」才是完工,而在那之前雙方是否可以順利磨合,達成共識,就考驗彼此的智慧和契合度。
Q:「如何開始一份合約?」
A:「從手邊擁有的範例,即刻開始!(沒有範例,就自己創造一份。)」
凡事總有第一次,如果你還沒有建立一份「了解自身原則」的合約,在初次合作時,通常就會先從業主提供的範例合約看起。這不會不好,我最初也是從幾位業主的範例合約裡,慢慢ㄧ條條審視,最終歸納整理出適合自己的合約。
*圖像設計合約的基本要點是「授權時間、應用範圍與方式、修改次數限制、金額、收款方式(訂金和尾款)、交稿方式、製作物完成」等,規則因人而異,也可增加或刪減條例。
Q:「業主給的合約,一定要照簽嗎?」
A:「在商言商,不合理的部份建議移除。」
某些公司給的「範例合約」涵蓋內容可能非常廣,並不一定適用於該次合作上,千萬不要急著簽下去,一定要耐著性子一個字、一條一條慢慢看,不適合的條文記得要禮貌提出來「討論」,因為白紙黑字一旦簽了就有效力。
「想爭取更多」固然是人之常情,先確認好合作規範,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給業主更多,讓兩方都滿足愉快,是最理想的情況,但繪者還是要注意圖像後續的歸屬與應用範圍,保護好該有的權利。
Q:「我有一些個人原則想提出,但怕得罪客戶怎麼辦?」
A:「若不說會很難受的話,不妨禮貌、理性的提出來『討論』。」
有時我覺得面對合作對象,就像交朋友、談戀愛,沒有一些眉角或個性上的原則是不可能的,許多人害怕提出要求就會嚇跑對方,其實只要是「理性、禮貌」的溝通磨合,倒不必太害怕提出自己的想法。
努力過後,合則來不合則去,畢竟在太委屈的情形下合作,之後往往是不太愉快的經驗。適度堅守該有的原則,也能過濾掉不適合,甚至是遊走邊緣的客戶。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你怎麼知道下一個不會更好?
Q:「如何報價?」
A:「白紙黑字。」
有些業主會嘗試直接在電話上詢問並敲定你的報價,這種時候,只要回答:「請讓我評估一下,再用 e-mail 回覆。」即可。
記得,不要在電話上敲定價格,沒有白紙黑字,等於沒有保障,萬一對方碰巧是缺乏職業道德的人,你很可能會在交稿之後面臨被強行砍價、業主無法履行承諾的情形。
所以一定要保留往返的 e-mail,以及在開始製作圖像前「先簽約」,以確保合作效力,將事後調價的風險降之最低。
Q:「業主如果翻案或不履行承諾怎麼辦?」
A:「簽約 + 不時提醒他們說過的話。」
有時電話上相談甚歡,很快敲定了合作條件,卻也可能「貴人多忘事」,不小心就忘記做過的承諾,最好的對應之道是,你可以在掛斷電話後立刻寄一封 e-mail 給對方,內容即為稍早你們在電話上達成的共識,作為「合作備忘錄」,也便於未來接續討論時參考。(有些客戶很專業,不用等繪者擬定合作備忘錄,他們就會先寄來。)
同樣情形,每次討論圖像,或是交稿時,你也可以提到:「根據先前我們討論的…」再次提醒對方這份圖稿確實有依彼此期待在進行,因為業主/老闆有時可能會不小心忘記自己提過的要求,或「突發奇想」要求改稿,所以要適度提醒對方:這就是先前所要求的東西!
但如果溝通後對方還是希望有所調整,你也覺得被要求的地方是合理的(可以讓作品更好),不妨適度退讓,畢竟業主雖然不一定是對的,但繪者也可能有一些個人盲點,在合作過程中彼此改進、成長,都是很寶貴的實戰經驗。
Q:「我怕報價會嚇跑客戶,報多少才合理?」
A:「你覺得做起來舒服愉快,不會委屈的就是好價格。」
價格是因人而異,網路上當然有許多公開的行情價目表可以參考,但不一定準確,也不一定適用於每一個案例。
我認為只要畫起來覺得舒服,心裡不會覺得負擔太大的價格,就是好價格。
當然,也不要因為你經濟條件好,接案只是興趣,而做出一張圖一百元這種會讓同業哭泣的事情來。客戶其實也是在與繪者接觸的過程中認識產業、獲得啓發,所以,如果他能用超低價得到合作夥伴,久了便不願意付出更多,這會使專業變成一種服務,使產業向下沈淪。
Q:「保密條款的必要性?」
A:「有需要,但要注意違約金是多少。」
商業機密不可以外流,好比演員在電影上映前一律不能透露太多,這是為了尊重行銷團隊,不影響客戶後續宣傳的操作方式。因此,有些公司會在合約內註明保密條款,這很合理,不過,也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
例如:假設某間沒聽過名字的小公司,在保密條款上寫了「如果提前曝光消息,需支付一千萬元賠償費」這類條例,就要小心。(就我過去11年的合作經驗,台灣公司面對繪者鮮少有簽保密條款的習慣,有的話也很少寫上違約金,因為我們都是在「誠信、互助」的原則下,努力成就一件美事,而不是急著翻臉告上法院。因此,如果合約中有這麼巨大的違約金,你反而要小心,因為我們不是布萊德彼特或安海瑟薇啊~)
以上幾則經驗分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雖然在這個不景氣、多數人還不懂得尊重專業的時代,各種光怪陸離的合作條件都可能出籠,不過,切記面對客戶還是要「理直而氣和」,我的母親總是提醒我,即便過程不一定愉快,但只要談成,就是好事。
祝你和業主都合作愉快,一起讓產業變得更好,創造雙贏!
責任編輯:吳象元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