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擬修改現有法例,擴張可接受安樂死的範圍,即使並非身患絕症的長者亦可申請。
荷蘭政府正打算草擬法案,把目前可接受安樂死的範圍擴張,容許覺得自己生命已經完滿但未必是末期病患的人,在他人協助下自殺。
荷蘭在2002年成為最先合法化安樂死的國家,但僅限於身患絕症並受極大痛苦的病人才可以提出。
在今個星期三,衛生部長Edith Schippers及司法部長Ard van der Steur於給國會的信件中提出上述建議,他們指細節仍未決定,但「在深思熟慮後認為生命完滿」的人,在嚴格及謹慎的條件下,應能以有尊嚴的方式完結生命。
由於早前政府委託的一項研究認為,把可接受安樂死的範園擴張至認為生命完滿的人沒有必要,荷蘭政府這項建議出乎意料之外。
兩位部長認為,即使並非所有人都會受到絕望及無法承受的痛苦,其他人要求在協助下完結生命,也屬於其自主權一部份。他們在信中又表示,由於自行決定終結生命的希望主要在老人身上,新制度只接受他們申請,不過暫未提出明確的年齡門檻。
Schippers表示,新例要求小心的指引,並提前與具醫學背景的「死亡協助服務提供者」準備,該服務提供者亦須接受額外的特別訓練,接受安樂死者需要多次在沒有壓力的環境下進行商討。此外亦會加入安全機制,包括第三方監察、評核及監督。
執政聯盟的自由民主人民黨(VVD)及工黨(PvdA),以及在野的民主66(D66)支持議案,三黨在眾議院有過半議席,但在參議院則未有足夠議席。由於議會內的基督教黨派必然會反對議案,執政聯盟需要尋求更多小黨支持才有望通過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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