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懸今天除了到青島東路為挺同婚抗議加油,她也出席場內的婚姻平權公聽會,強調「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應該為偏見而服務。」
(中央社)
挺同團體今天在青島東路集會,歌手張懸下午現身力挺,張懸表示,法律是需要用新觀點去修繕的工具,法律不是用來評論善惡對錯,應該更宏觀、更寬闊討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再度針對婚姻平權召開公聽會,挺同團體也在立院周邊的青島東路上舉行集會。歌手張懸(本名焦安溥)今天出席司法委員會的公聽會,下午也到青島東路現場,為現場群眾加油打氣。
張懸指出,法律應該帶來保障和規劃,「但法律也是需要我們回頭,用當代制度、新找出的觀點去修繕的工具」,法律不是用來評論任何人善惡對錯,應該容許更宏觀、更寬闊、和人有關的人身權利討論,「愛、正義、法律、婚姻」,這些字眼本身沒有對錯,「而是在於我們的詮釋和作為」。
她也以爸爸和哥哥教她的話來鼓勵大家,「人活著就是要有品味,別人給不了,只有你能夠幫自己增長」,因此要慎選你愛的人事物、慎選你的觀點、慎選使用語言的知識,未來日子裡可能還需要像鬼打牆一樣,反覆討論各式各樣議題,尤其同性婚姻還有很多章節要梳理。
當遇到想知道這個議題但還是有恐懼的人、以為自己觀點就是事實的人,張懸也鼓勵大家,幫這些人找出更多看待這些事情的面向,更大量、不計毀譽去分享你的生命經驗帶來的觀點和事實,透過你的生命經驗,讓大家看見新的可能,才是唯一應該要有的發展,希望大家不要放棄。
張懸最後說,我要用最後一句話講給一般人聽,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應該為偏見而服務。法律的功能有服務每個人生存的條件品質狀態,就要讓法律跟著文化和現象,變成更銳利的工具,每個人都可以充分地使用。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則在公聽會上表示,「沒有證據可以指出,同性收養會導致子女比異性收養在心理養成或未來有更大的衝擊。我也很好奇,今天與會代表對於離婚這種破碎家庭,對於子女的利益是否有影響,是不是有研究?如果是有影響的話,那為了子女的最佳利益,是不是我們最好就是禁絕離婚?」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則抨擊,「什麼叫做民法修改了以後就不會叫父母、叫夫妻了?請問一下,在訂合約的時候,當你訂甲方和乙方的時候,你叫你的對方是在叫甲方、乙方嗎?我們在講的是人的價值,而不是法律的枷鎖」
許毓仁也質問,「什麼叫做通過婚姻平權法案之後,所有的學校都會開放性教育、都會搞多P、所有的廁所全部都要改成男女通用,請問一下這是什麼年代?請問一下這樣的年代在這裡做這樣的發言,如果你自己有小孩,你摸摸良心,你有辦法過意的去嗎?」他最後呼籲,最好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就是告訴他,「愛是平等的、愛沒有標籤,如果你深愛的人剛好是同性,法律會給你相同的保障。」
政治大學心理系教授李怡青表示,專法就像是南非的黑人隔離政策,並質問:「2016年的台灣還要這種法律嗎?」她強調,以專法修正,歧視與隔離仍然存在,反而共易讓同志收養的小孩覺得「我不值得被愛」。
李怡青強調,同性戀與異性戀家庭本質上是相像的,這個意思並不是說同性戀家庭沒有問題,而是每個家庭都有其課題與困難,不會因性向而有所不同。
她也說,民法修過後,家庭不會改變,仍然具有相互扶持、共度難關與心靈交流等內涵,應該透過教育讓孩子理解,而不是剝奪同性家庭權益。
電影製片人李烈則說,台灣有那麼多事情該處理,應該把心思與精神放在該處理的事情,而不是去管兩個相愛的人要不要結婚。「異性戀結婚大家習以為常,可受到祝福,同志朋友們連與相愛的人在一起都膽顫心驚,不敢跟家人說、不被祝福,祝福相愛的人有錯嗎?」如果同婚法通過,她相信同志們會比某些異性戀更在意、更珍惜婚姻,因為這條路與婚姻得來多不易。
紀錄片導演黃惠偵則以出身女同志家庭的身分說,民法當初制定就應該是要適用於每一個人,不管他的性別或性向。而現在就是要把當初沒有制定清楚的部分,規定得再清楚一點,讓他能夠適用在每個人。
她並說,現在的家庭到底有多少是健全的?有多少小孩是真的跟他們的爸爸媽媽是很熟的?其實多數的家庭都是沒辦法做到的。這跟異性戀同性戀根本沒有任何關係,這是階級讓我們沒有辦法做到。
我們一直以來都有各式各樣的家庭,問題就在於我們到底要不要承認他們的存在、到底要不要接受他們跟一般家庭擁有同樣的權利?我認為法律應該要符合現實的存在,而不是服務想像中的健全家庭。如果你真的認為你很健全、很幸福,那我為你高興;但沒有必要要求每一個人都要過你認定的健全、幸福。
如果你真的願意看見、承認,你就會發現現在的年輕人都覺得婚姻平權是一個遲早會過的事情。身為一個立法者,你要選擇跟那些法律都無法承認的理由站在一起,還是你要站得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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