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了這些新燈籠,我們才能興高采烈地回家。」過去的巴黎在夜裡外出,會讓人恐懼和害怕,突然間,這座城市的夜晚成了娛樂活動的延伸,甚至黑夜也成了一種娛樂。十七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裡,夜生活首度充滿了如此的樂趣和魅力。
文:瓊安.德尚(Joan DeJean)
巴黎「光之城-La Ville-Lumière」這個名字從何而來?「光之城」意味城市燈火通明,意味一個刺激、現代的都市,因此不難看出這個名字為什麼給了巴黎。但是,這個稱呼是從何時開始、又是為了什麼呢?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確定,但有一點很清楚:巴黎的燈火首度引起關注,是因為路易十四的直接介入。在十七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裡,巴黎成了光之城,是第一個能在天黑之後讓街燈一直亮著的城市。
在路易十四之前,沒有哪座城市在天黑後依然燈火通明。相反地,太陽下山後的城市會陷入一片漆黑當中,難以想像城市的街道裡能有任何娛樂活動。在十七世紀的巴黎,劇院表演會在下午三點開始,這樣最晚在七點就可以結束——這個時間在冬季確實是在天黑之後,但還不是令人恐懼、真正的「夜晚」。感覺上,黑夜來臨是在九點。如果安分守己的巴黎人得在夜裡出門,一定要打燈籠或帶著照明火把;九點之後,任何不帶燈籠出門的人都會被當場拘捕。當時大眾普遍認為在歐洲主要國家的首都裡,暗夜街道裡的活動都和非法行為有關,巴黎人更是害怕劫匪會在城裡街上肆意流竄。
路易十四很快就意識到巴黎滿足不了他的願望;如果白天的生活方式不能延伸到夜晚的話,巴黎就不能成為奢侈和魅力之都。所以從統治開始,路易十四就開創了一個最創新的想法——一六六二年,他稱說需要一種「便利服務」,也就是某種形式的照明。他說,這樣一來,巴黎的「街道將會在夜裡更加繁忙……經商者的活動會更加自由」。在皇室命令下達後,巴黎很快便成了全世界唯一一個在夜裡有照明的城市。在路易十四統治時期,民眾在巴黎燈火通明的街道上感覺十分愜意,巴黎於是成為第一個在日落之後室內或戶外的公共生活依然不會停歇的城市。巴黎成了第一個「不夜城」。
巴黎早先也曾嘗試過夜間照明。幾個世紀以來,每逢正式假日,或是有危險的時候,巴黎政府就會讓居民在窗口徹夜點燃蠟燭。十六世紀時,政府曾進行過如何讓這個措施永久化的討論。一五○四年,最高法院要求巴黎凡是面向街道的窗口都必須在九點後點上一支蠟燭。在這個世紀裡還有許多類似的法律規定,但都沒有太大影響。直到一六六○年代,路易十四決心讓他的首都無論是在夜晚還是白晝,都要繁忙起來;除非情況特殊,否則巴黎的夜晚絕不會是漆黑一片。
路易十四原本打算讓私人企業來操辦此事。一六六二年十月十四日,就在巴黎傳統的「中央市場」這個地方,「巴黎燈籠與火把中心」這個新行業的總部成立了。它的老闆是手眼通天的修道院長勞達蒂-卡拉法(Abbé Laudati-Caraffa) ;他和許多現代偉大的企業家一樣,深知富有創意的想法和宣傳戰同樣重要。他在全城廣發小傳單,詳細描述新作法將如何終結黑夜的統治。
在巴黎最繁忙、最重要的羅浮宮附近的主要廣場上,會有身穿制服、帶著火把及一磅半上等黃蠟的火把人,以及同樣身著制服的提燈人。他們和今天的計程車司機一樣,得登記註冊,而且有編號——這位修道院長的目標很高,計劃運用一千五百個提燈人。你只需到某個指定地點,交一定金額,就可以在提燈人的帶領下前往巴黎任何地方。提燈人腰帶上繫著帶有巴黎徽記的沙漏,每隔十五分鐘記錄一次。這種新服務並不便宜,如果要請提燈人陪你走十五分鐘,需要支付三蘇,大約七點二五美元,比早期咖啡館裡的一杯咖啡還貴。若要請提燈人上馬車為你驅車照明,那麼十五分鐘就要支付五蘇。那張小傳單上說,「十五分鐘內,你可以在巴黎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巴黎人為這個新的「便利服務」瘋狂——當時有一首流行歌曲贊頌卡拉法「點亮了全法國」。這個制度僅管頗受歡迎,卻很快就壽終正寢。被稱為太陽王的路易十四發現他的首都還是不能在日落之後亮起來。這一次,他決定親自出馬。一六六六年十月,他開創了一個由社會名流組成的委員會,每個成員負責兩個街區。國王派給他們的任務對今天的大都市市長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保持巴黎大街的清潔,讓這些街道更安全,以促進經濟繁榮。
隔年三月,路易十四決定聽取委員會的建議,首度將管理巴黎城的任務交給個人負責。他設立了「巴黎警察中將」這個職位,身兼市長與警察局局長——在十七世紀,「警察局」最早指的是城市行政管理部門,但那時這個詞已經開始有了現代的意義。路易十四為這個職位欽點出的德.拉瑞尼(Nicolas de La Reynie) 確實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行政官員,前後掌管巴黎達三十年。拉瑞尼在任內主持過幾項法國史上政治敏感性最高的調查工作,當中最著名的是下毒事件——路易十四的情婦蒙特斯龐侯爵夫人被控利用壯陽劑、毒藥以及惡魔崇拜,好讓自己受國王寵愛;事情真相從未公開,但當指控水落石出、果然為真時,路易十四便命令拉瑞尼大舉粉飾太平。此外,拉瑞尼還監督了巴黎歷史上最大的一次變革。
拉瑞尼一上任,便開始進行燃起城市光明和治理危險街道的工作。他認為定點照明、而不是手提照明,才是未來的可行之道。一六六七年九月七日,就在拉瑞尼上任後六個月,巴黎的叫賣小販和國王的御用號手便穿梭大街小巷,大肆宣傳這座城市即將開始街道照明:巴黎九百一十二條街道上,將會設置二千七百三十六盞兩尺寬的玻璃罩燈籠。小街道的兩端各有一盞燈,長街道則在中間再加一盞。街燈計劃將於下個月實施——令人吃驚的是,這個時間表竟然如期實現了。一六六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新聞驕傲地宣稱:巴黎「現在的夜晚明亮一如正午」。這種新聞式的誇張用法在此處真是再恰當不過。全新概念的城市生活迅速成為事實——這近三千盞燈在一六六七年十月點亮後,這個世界就再也不一樣了。
對於巴黎而言,街頭照明打從一開始就是行政管理者的夢魘。為了延長燈籠壽命,他們用盡了各種辦法。最初,這些燈籠放在街道中間六公尺高的地方,後來這些燈籠改放在有房子的那一側,離地面一層樓高。這些燈籠利用滑輪升降,並把連著燈的繩子裝在金屬管內,放在離燈最近的房子的牆上。控制滑輪的把手固定在這根管子下面的小盒裡。無論從視覺上、還是從節省空間的角度來看,這個系統都很適合街道狹小、以建築為中心的城市。
由於照明的成本很高,因此路易十四計劃增加一項新稅收「泥土及燈籠稅」,以支付打掃街道及照明的費用。單單燈籠一項就已經吃掉了這項稅收增加的額外收入。這項稅收在世紀末的年總額是二十七點五萬里弗爾,相當於一千三百五十萬美元;而每年光是蠟燭一項,巴黎就要花費二十萬里弗爾——因為他們需要可燃燒八至十小時的大蠟燭。( 巴黎每晚要消耗掉一千六百二十五磅的蠟燭。) 照明計劃到此時已經執行二十五年了,這個制度非常成功,全市燈籠的數量多了一倍,達到近六千五百盞。
此外,維修也是令人頭痛的事。屋主受指派每年得負責一定數量的街道。每個街區有指定的點燈人,會配發到滑輪盒的鑰匙,以及一個裝得下十到十五根大蠟燭的籃子。每到晚上會有人搖鈴,提醒他們要及時點燈。點燈計劃經歷過許多改變。最初,燈籠會從十月底一直點到隔年四月初;一七○八年時,照明時間延長了,從九月到第隔年五月。從此以後,每年九月從晚上七點開始點燈,十月在六點半,十一月在六點,十二月和一月在五點,二月又回到六點,以此類推。巴黎今天的街道照明時間依然遵照這個時間表。
這種要價昂貴的「便利服務」有嚴格的監管制度。每個街區設有一位官方點燈人,要負責燈籠的清潔和維護。每個街區還有一個剪燭芯的人,負責維護燈芯;如果燈芯太長,並且「燒成炭」,蠟燭就會「冒煙,亮度則明顯減弱」。因此剪芯人每天晚上要為冒煙的燈籠剪燈芯,然後再重新點亮蠟燭。
儘管點燈制度最初有很多缺陷,但是改變卻來得非常緩慢。熱衷創新的人對一六六六年創建的皇家科學院非常不滿,因為現在每項變革都得經過這個機構的認可。直到一七四五年十二月,「réverbère-反射鏡」( 現在法國人對街燈的通稱) 才獲得專利。最初的反射鏡是配上金屬反光玻璃的油燈;最早的一盞燈就安裝在聖日耳曼街附近的朵芬街(rue Dauphine) 旁。這種燈的照明效果更好,但因為非常昂貴,所以蠟燭依舊占有統治地位。到一八一二年,蠟燭燈芯已足以撐過一整晚,幾代剪芯人的辛苦就這樣結束了。一八一八年,巴黎有了第一盞煤氣燈。一八四三年,協和廣場終於有了電燈。
從滑輪到冒煙的燈芯,所有早期的技術在今天看來都十分原始,但在當時那可是非常前衛的,而且是大幅度的發展。這些新技術出現後,巴黎人開始懷疑自己以前到底是怎麼生活的。年輕的國王深知燈籠在他的巴黎計劃中扮演的角色,他說這些燈「能點亮他的王國」。一六六九年,在點燈計劃啟動後兩年,國王頒發了紀念獎章。獎章的一面是國王的側面頭像,另一面是一圈拉丁文寫著「URBIS SECURITAS ET NITOR——城市的安全與光亮」。紀念章上的婦女左手提著一盞燈籠,右手拎著漂亮的皮包——她既象徵晚上再也沒有搶劫巴黎商人錢財的盜賊出沒,也象徵這些街燈帶來的繁榮,這就是路易十四所深信的。
歐洲其他地方的統治者認為,法國國王的驕傲有其道理。一六七○年,阿姆斯特丹成為第二個引入街燈照明的城市。一六八○年,柏林的普魯士政府豎起立柱來懸掛燈籠。維也納最早在晚上點燈是在一六八七年。一六六六年倫敦大火燒毀了倫敦中區的大部分,因此燈籠不是倫敦的首選,直到一六九四年才有處理點燈事務的機構。即便那時,倫敦也只在不見月光的夜晚才會點起街燈。
街燈從一開始就是巴黎的主要發明,無論如何,這都是現代城市的標誌。在當時,幾十年內一直都有人反對點燈,他們擔心街燈會擾亂城市的安寧。日內瓦到一七九三年才安裝了街燈,當時有人上街毀掉新燈籠,大喊著:「這裡不是巴黎,我們對燈籠沒有興趣!」
那些認為路易十四只關心凡爾賽宮、棄巴黎而不顧的歷史學家,忘了法國首都在路易十四統治時期內的巨大變化。巴黎在那時成為第一座燈火通明的城市;直到現在,她一直是一座極具格調、非常現代的城市。在一開始,精彩刺激是巴黎光輝形象的基礎。從一六六七年十月點亮蠟燭的那一刻起,巴黎的夜晚就開始「存在」了,隨之而來的是一種嶄新的城市體驗。
巴黎人很快就為突然能享受到的新事物興奮不已。一六七三年十二月四日,塞維涅侯爵夫人和一群密友在最黑暗的深冬夜裡相聚,共進晚餐。席間的談話愉快,聚會直到午夜才結束。因為有了新的便利服務,客人們各自回家,每個人朝不同的方向。她們在回家的路上又開了一場派對:「我們覺得在午夜之後走到聖日耳曼街的另一頭很有趣。」——塞維涅侯爵夫人住在瑪黑區的孚日廣場(Place des Vosges) 附近,這一趟她走到城市的另一端,只為了送某個朋友回家……「因為有了這些新燈籠,我們才能興高采烈地回家。」過去的巴黎在夜裡外出,會讓人恐懼和害怕,突然間,這座城市的夜晚成了娛樂活動的延伸,甚至黑夜也成了一種娛樂。十七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裡,夜生活首度充滿了如此的樂趣和魅力。
國王和他的巴黎市長兼警察局長還開始了其他改變巴黎面貌的改革。一六六九年,巴黎開始充斥各式店舖招牌,在這之前,店舖通常會用巨幅畫來招攬生意,這些畫十分寬大,常會伸到街道中間,而且掛得非常低,不僅阻礙交通,還影響到街燈照明。國王下令將招牌全部摘掉,並且統一大小後再重新高高掛起,且寬度不得超過兩尺。
當時巴黎的街道非常破舊,都是土路,如果遇上下雨,街上全都是泥。國王下令要這些道路鋪上鵝卵石,從此這就成了浪漫巴黎的一景。很快地,外國遊客開始紛紛描寫這些街道。一六九八年,英國名醫馬丁.里斯特讚嘆這些街道在鋪上石子後變得如何地乾淨漂亮(「鋪的是很硬的石頭,大概八尺見方」)。他還描述這些街道如何讓巴黎更顯美麗。里斯特在四十年前曾來過巴黎,那時正是在路易十四改革之前。這次一六九八年的旅行讓他對這裡有了煥然一新的感覺。「巴黎在四十年內成了一座全新城市,這是絕對的。」里斯特總結地說。「自從國王登基後,巴黎變了許多,變得更好,脫胎換骨成了一座嶄新的城市。」這些全都是從街燈開始的。
到了世紀末,畫家蓋拉爾二世(Nicolas Guérard II) 畫了第一幅後來廣為人知的夜生活圖景,描述城市在日落後如何依然不受干擾地運轉著。畫中還表現出巴黎是怎樣點燈的。我們在畫面右邊看到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正準備搖鈴宣告點燈時間到了。點燈人按規定履行職責,把蠟燭放進燈籠中,而他的孩子正彎腰看著籃子,準備點亮下一盞燈要用的蠟燭。那位降下燈籠的先生就站在房子旁,等著蠟燭就位後再把燈籠拉上去。
蓋拉爾的畫同時也表現出巴黎街燈制度對城市及市民的影響。看看一塵不染的街道,整潔地鋪有著名的鵝卵石。圖左的商店在最近延長營業時間後,生意非常興隆,店內燈火通明,裝潢時髦,既繁榮也很誘人,證明了街燈和商業活動確實緊密相繫。蓋拉爾還畫出一種新型態的職業廚師,這個新形態是在街燈出現後才產生的。圖中廚師的專長是烤肉,一種外賣讓客人帶回家享用的烤羊腿。畫中這對夫婦正拿著烤羊腿外賣,顧客也可以在商店裡,用裝點在牆壁上的盤子享用美食。這幅畫告訴我們,對於路易十四的首都而言,街燈就是幸福生活的同義詞。
俗話說「燈紅酒綠」,在巴黎確實如此——至少路易十四最關心的就是「燈紅酒綠」的城市。當巴黎成為不夜城的那一刻,大家忽然感覺這座城市比實際的更大。儘管十七世紀巴黎在面積上有所擴展,但這座城市在路易十四統治末期已經被倫敦超越,因為倫敦經歷了更大程度的發展。但是巴黎的導遊書總是誇大巴黎的面積——甚至宣稱巴黎「是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
巴黎讓人有人口眾多的印象,正如里斯特這樣的外國訪客注意到的——「巴黎人充滿好奇心,比倫敦人更喜歡出門去看看街景」。這種好奇心體現在當巴黎人有了新理由可以外出,還有可以閒逛的新時段,他們便會毫不猶豫地湧上鵝卵石剛鋪妥的街道。為了滿足他們,國王下令拆除十二世紀末到十五世紀的舊城牆遺址,打散巴黎城的界限。
市中心的城牆拆除後,路易十四馬上為巴黎增添第一條筆直壯觀的大道,這就是現代所稱的「林蔭大道-boulevard」,林蔭大道從此成為法國都市規劃的重要特徵。街道兩旁樹木林立,豪宅眾多,「林蔭大道」成了巴黎人散步、看看路人街景的好去處。香榭大道也許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條林蔭大道,這條路最初建於一六六七年,正值點亮街燈的那一年。這些市政改革讓巴黎成了意義更深的「光之城」,一座令人興奮的現代都市。十七世紀的評論家蒙塔古夫人(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 說得對,在路易十四時期,倫敦是一個比巴黎大的城市,她說:「我說這話時就深知,除了面積,我們沒有任何地方能超越巴黎。」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法式韻味:時尚美饌、生活品味、優雅世故,路易十四送給世界的禮物》,八旗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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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瓊安.德尚(Joan DeJean)
譯者:楊冀
你知道嗎,你手上的摺疊傘,是法國人在三百前發明的,除了擋風遮雨,還是當時火紅的時尚配件。髮型名師不是現代產物,早在路易十四時期,貴族就已爭相攏絡知名美髮師,好讓自己擁有一頭與眾不同的誇張髮型。三百年前,史上出現第一本「時尚雜誌」,當時就有了服裝季的概念,甚至還有模特兒木偶演繹最新流行。路易十四的餐桌充滿珍饈美饌,而每道餐點的排列和擺放卻都暗藏精妙的箇中哲學和計算。
在路易十四時代,法國對優雅、品味以及高級生活的標準已到達當時歷史上前所未見的高度,那時為美食、時裝、室內裝飾等領域所訂下的典範,全世界至今仍深受影響。《法式韻味》講述年輕的路易十四如何成功地賦予法國民族文化特殊的定義,記錄他如何為人類生活品味定下新標準。書中從我們生活裡再熟悉不過的東西切入,回溯這些物件、飲食、習慣的源頭,勾勒出鑲嵌在法國歷史裡的每個精采時刻,看法國人如何在三百年間累積出人類對生活體驗的樂趣和極致,讓自己的文化成為世界各國欽羨的焦點。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