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主變女王,是歐洲女性登上王位的主要途徑。時至今日,女性繼承王位已不再是絕對的禁忌,突破這道藩籬的推手,竟然是保守的宗教因素。
※首圖左為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右則是日本明仁天皇。
英國皇室近期迎來兩件重大的喜事,首先是凱特王子妃(Catherine Middleton)在4月23日生下她與夫婿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的第三個孩子,並在四天後公布新生的小王子叫做路易(Louis)。第二件喜事,就是5月19日登場的皇室婚禮,主角是英國王位第六順位繼承人哈利王子(Prince Harry),將與美國模特兒梅根(Meghan Markle)在溫莎城堡(Windsor Castle)完成終身大事。
哈利王子排名之所以會在第六,除了前面有父親查爾斯王子(Charles, Prince of Wales)、哥哥威廉之外,還有威廉的三個孩子:喬治王子(Prince George)、夏綠蒂公主(Princess Charlotte)和剛出生的路易。夏綠蒂以女性的身分,位居繼承皇位的第四順位;而女性繼承人或女王,在歐洲各國皇室其實並不罕見。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Elizabeth Ⅱ)在位超過66年,荷蘭國王威廉・亞歷山大(Willem-Alexander)2013年即位時,更是該國123年來首位男性君主,此前三代都是女王。
至於東方歷史中,唯一的女皇帝就是唐代武則天;中國周邊的君主國家,也鮮少出現女性國君的例子。是什麼原因造成東西方女性王位繼承權的差異?這些女性一國之君,用自身的故事寫下歷史,證明「女人也可以治國」。
日本曾有「女天皇」,但多半只是「代理」
日本歷史上曾出現過八位女天皇(其中兩位當過兩次)。首位女天皇是西元592年即位的額田部皇女,由於她的弟弟崇峻天皇遭暗殺,崇峻之子又避禍逃走,額田部在眾臣的推舉下登大位,成為日本史上第一位女天皇「推古天皇」,在位達36年。
此後,出現女天皇的理由大多是繼任者年幼,為了避免皇位空窗期,讓年長女性(母親、姊姊等)暫時代理皇位,等男性繼承人長大後再退位,所以女天皇在位時間都不長,平均約10年左右。
其中,642年的皇極天皇與749年的孝謙天皇曾兩度登大位,她們二次即位後分別改稱為齊明天皇與稱德天皇,時間相當於中國的盛唐時期,不過她們重返皇位主要是政治鬥爭勝利的結果。
古代日本還保留母系社會的制度,所以女性地位並沒有特別低落,直到奈良時代(710-794)結束,父權才逐漸興起,原因是奈良時期中日交流頻繁,儒家男女觀念開始傳入日本,奈良正好就在社會觀念的轉變期。
因此八位女天皇中,有多達六位是出現在奈良時期以前。
在19世紀明治維新前,日本並未明文規定女性不得繼承皇位,直到明治22年(1889)公布的《皇室典範》,第一條才開始限定僅男性有繼承權。昭和22年(1947)公布的新版《皇室典範》,也在第一條就表明「皇位由屬於皇統的男性繼承」,一直使用至今。
正是這條只能由男性繼承皇位的規定,讓現在的日本皇室面臨到非常龐大的「傳宗接代」壓力。
明治天皇有五個兒子,但其中四位早夭;大正天皇的四個兒子有兩人未能生出男兒;昭和天皇僅有兩子,一位是現任天皇明仁有兩個兒子,另一位目前也高齡82歲的正仁親王則膝下無子。
由此可知,日本皇室已連續四代出現男丁減少的現象,尤其現任皇太子德仁僅生下一女愛子內親王,讓日本國內非常擔憂皇室「絕後」,所以曾積極討論修法,讓女性也能繼承皇位。
雖然日本皇室的憂慮,到2006年悠仁親王(其父為明仁天皇次子秋篠宮親王)出生後暫時緩解,也讓女性繼承皇位的討論暫停,但日本皇室終究難以避免繼承危機,因為誰也無法保證悠仁親王未來能順利孕育男丁。
挑戰「三綱五常」,武則天打破玻璃天花板
即使有生兒子,也不能保證皇位傳承一帆風順,中國歷史上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有一位女性14歲步入後宮,在老皇帝死後被送出宮剃度出家為尼姑,過兩年又被新皇帝「娶回」皇宮,等於先後嫁給帝王父子,後來甚至傳聞殺死親生女兒、廢了皇帝兒子,自己登上大位。
這位經歷如此不凡的女性,就是中國空前絕後的唯一女皇帝:武則天。
中國帝制兩千年,為何只出過武則天這一位女皇帝?這與儒家思想脫不了關係。
儒家思想強調「三綱五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確立以男性和父權為基礎的保守家父長制,也就是孩童需服從父母、妻子服從丈夫、幼者服從長者、臣民服從統治者。這也是為什麼歷朝歷代都喜歡以儒家思想掛帥,因為有利統治者維繫階級、鞏固權力。
在「三綱五常」的限制下,女性只是父權社會的附屬,「父死子繼」的傳遞法則又是以男性為核心,這是整個國家和社會賴以生存的根基。女性幾乎不可能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為中國政治舞台的要角。
儒家仍是唐代主要的思想依據,而武則天之所以能打破儒家的限制,與當時的時空背景有很大的關係。唐代胡風盛行,女性束縛較少,加上科舉制度讓平民崛起,武則天期間平民錄取進士的數量比之前的唐太宗多出一倍以上,降低世家大族(關隴集團)在朝廷的影響。
不過武則天能從一介女子登上帝位,其實也得利於儒家體系。儒家階級觀被套用在後宮,武則天若不是整個後宮地位最高的皇后,也不會有機會接近權力核心。
武則天在位14年,雖然後世評價褒貶不一,但著名歷史學者、第一屆中研院院士郭沫若說,武則天延續唐太宗時期的盛世格局,實為「貞觀遺風」,可見武則天其實非常有政治頭腦。
所以,武則天在天時(唐代胡風)、地利(後宮之尊)、人和(自身才幹)的條件下,成為中國史上唯一女皇帝,並非偶然。
束縛歐洲皇室女性千百年的《薩利克法》
比起中國,歐洲出現過不少女性君主,至今依然可見女王的身影,不過歐洲女性繼承權也並非與生俱來,過去也曾受到束縛。雖然歐洲沒有儒家思想,但有部法典,把女性碰觸皇位變成一種禁忌,就是源自法國的《薩利克法》(Salic Law)。
「薩利克」是一個法蘭克人部族的名稱,居住地大約在今日法國北部至德國邊境一帶。薩利克部族之間有許多習慣法通行,約在507年至511年間,由法蘭克王國(今法國)奠基者克洛維一世(Clovis Ⅰ)下令完整纂修頒布,並取名為《薩利克法》。
由於克洛維一世本人皈依天主教(舊教,與基督新教不同),因此《薩利克法》便隨著與其他王國的聯姻或政治交流,傳播到多數天主教國家,深深影響歐洲此後的法律思想,各國法律制度幾乎都是以《薩利克法》為基礎。
然而,《薩利克法》有一條關鍵的條文:女性沒有土地繼承權。
雖然父親的財產女兒有權繼承,但僅限於金錢或其他物品,土地只能由男性子嗣承接。這條規定日後也逐漸被解釋成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因為「國土」必須由男性繼承,掌握國土的國王當然不能是女性。
直到570年左右,當時的法蘭克國王希爾佩里克一世(Chilperic Ⅰ)下令放寬限制,只要死者沒有兒子,女兒就可繼承土地。
這條規定的修改,與天主教經典《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合稱《聖經》)的記載非常相似,《舊約全書・民數記》裡記錄摩西曾說:「若無子繼承產業,女兒便可承受。」
雖《薩利克法》在名義上被修改成「有條件」的女性繼承,但多半地區並沒有落實,光是法國歷史上就從來沒出過女王。
信仰與法條的枷鎖,輸給「生不出兒子」的現實
依照《舊約全書》的解釋,女性「名義上」在特殊情況可享有繼承權,而另一項行為的規定,則讓女性登上王位成為「事實」:婚姻。
天主教對於婚姻相當看重,認為這是上天旨意的「聖事」(Sacrament),除非配偶死亡、或是得到教會許可,任何人都不能離婚或再婚,否則新的婚姻不會得到上帝的祝福。天主教認為婚姻是男女「二人」的事,被衍生為不允許一夫多妻(雖《聖經》有一夫多妻之例),即便是一國之君也一樣,除了娶皇后,不能有後宮佳麗三千。
由於歐洲皇室多半為政治聯姻,為了填補君主缺乏的「愛情」,就會出現一種特殊身分的女性:皇室情婦(Royal mistress)。不過情婦的地位並不被官方認可,所以即便她替國王生下男孩,這名子嗣也沒有皇位繼承權。
這些限制後來導致一個無解的問題:皇后難以生育怎麼辦?
在宗教的約束下,王位只能由男性繼承的規定越來越難遵守,又不想因此把皇位讓給家族的其他男性,有一位國王就為此公然和羅馬教廷翻臉,只為了跟生不出兒子的皇后離婚,就是1509年英國都鐸王朝的亨利八世(Henry Ⅷ)。
亨利八世此生共娶過六位皇后,第一位皇后生過六個孩子,卻只有一名女兒瑪麗(Mary Ⅰ,即是血腥瑪麗)存活。其實英國在1455年就曾因女性後代是否有繼承權的問題,引發著名的內戰「玫瑰戰爭」(Wars of the Roses),亨利八世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亟欲生下男丁解決繼承問題。
然而,羅馬教皇不允許亨利八世離婚再娶,亨利八世卻在1533年逕自宣布第一段婚姻無效,隨即被羅馬教廷開除教籍,這在宗教至上的年代是非常嚴重的懲罰。隔年,英國國會通過法案,將英國境內教會的最高權威改為國王,此刻正逢歐洲宗教改革風潮,英國這波變革促成新教「英國國教派」的誕生。
不過亨利八世第二任皇后生的幾個孩子,也只有伊莉莎白(Elizabeth Ⅰ)存活,第三任妻子才總算生下愛德華六世(Edward Ⅵ)這個男孩。
但愛德華六世從小體弱多病,之後的皇后也生不出孩子,亨利八世為了避免後繼無人,修改《王位繼承法》,若愛德華六世未來無子嗣,則依序由瑪麗、伊莉莎白或她們的後代繼位。亨利八世以英國宗教領袖的身分,賦予女性繼承皇位的機會。
不幸的是,愛德華六世在位六年、年僅15歲就辭世,王位落到血腥瑪麗手中,但血腥瑪麗也膝下無子,最後由伊莉莎白一世繼位。伊莉莎白一世開啟英國史上輝煌的一頁,最著名的事蹟是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英國從此取得海上霸權。
兩位女王總計在位50年,除了血腥瑪麗初期有過騷亂,其餘時間政局穩定,此後英國出現女王的例子便時有所聞。
只要是「王的孩子」,生男生女一樣好
雖然歐洲歷史曾數度出現女性君主,但傳統上還是以男性為優先,兩性的繼承順位並不對等。直到近代,隨著女權主義抬頭,歐洲皇室逐漸擺脫《薩利克法》的色彩,不再堅持男性才能繼位的規則。目前歐洲10個皇室,開放女性繼承的程度不一,可分成三種:
- 男女平等:無論性別,只要是國王年齡最大的孩子,就可以享有優先繼承權。如英國、瑞典、挪威、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
- 男性優先繼承:女性雖然也有繼承權,但順序排在男性後面。如摩納哥、西班牙。
- 只限男性:列支敦斯登(親王國,位在奧地利和瑞士之間)。
古今中外,女性登上王位的途徑,不外乎兩種:公主變女王或皇后變女王,而前者是歐洲史上最常見的模式。目前瑞典、荷蘭、比利時的王儲就是女性,而西班牙公主萊昂諾爾(Leonor de Borbón)則是推定繼承人(Heir Presumptive),若她未來多了個弟弟,繼位順序就會被往後挪。
時至今日,女性繼承王位已不再是絕對的禁忌,雖然這項轉變的因素很多,但突破這道藩籬的推手,竟然跟保守的宗教因素有關。一夫一妻制所帶來的繁衍後代問題,最終讓西方比東方更早接受「女人治國」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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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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