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權糾察
朱家安:「misogyny」是否不該翻譯成「厭女」?
我自己相信「厭女」有機會在不改變翻譯的情況下逐漸普及,就像我相信過去幾年來以比較合理的方式使用「歧視」的人越來越多。然而我也可以理解有些人覺得「厭女」會引誘人以字面理解,因此在倡議和討論上不好用。如果要用其他詞彙取代「厭女」或者並行使用,有哪些可能選項?
朱家安:為什麼歧視和厭女不見得都是出於「惡意」?
「歧視」隱含著「看不起人」的意思,但你不需要看不起人,也能歧視人,你只需要握有對對方不公平的刻板印象就行。「厭女」隱含著「厭惡女性」的意思,但你不需要厭惡女性,也能厭女,你只需要習慣某些父權秩序,然後在有人似乎不打算遵守的時候善意提醒他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