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
藍綠白國會皆未過半、小黨全軍覆沒,未來環境議題將由誰來推動?
比起蔡政府全面執政,法案可以快速推動,如今三黨較勁,預期未來民間團體的溝通遊說將更為重要和有力,而新國會還有很多法案要突破,除此之外,核三廠今年7月就開始有機組停機除役,而在野黨主張延役,很有可能在國會新會期中作為操作工具,預期國會將展開新一波對核電的論戰。
賴清德萬里老家遭控違建引起選戰攻防,大家還記得辛酸刻苦的125年台灣煤礦史嗎?
台灣的血汗採煤史從1969到1984年的15年間,就罹難了400餘人——他們在高溫、昏暗、充滿粉塵、遍布危機、70公分高、沒有勞安可言的礦坑,撐住了隨時可能坍塌的風險、撐住了塵肺症早逝的折磨,也撐住了全家溫飽的希望。在爭論賴清德萬里老家是不是違建的當下,我更期待台灣人能重新回顧這段採礦史。
20年來礦業治理最大改革,《礦業法》歷經6年修法終於三讀通過
經濟部礦務局初步盤點,全台有39個礦場須補辦環評;在原住民地區有78個礦業權,修法期間經濟部持續宣導業者與原住民舉辦諮商同意,目前已有16個礦業權完成,49個礦業權已啟動相關程序。
《礦業法》完成黨團協商條文全數通過無保留,近期可望三讀
原本保留的15個條文全部都在協商中終於達成共識,接下來就等三讀通過,立委洪申翰表示,這次修法是希望讓礦業業者和原住民重新取得健康平衡的關係。這才有可能真正去除礦業的負面標籤,未來礦業發展才有辦法更永續。
《礦業法》重啟黨團協商,經濟部提新「總量高度」把關機制,立委們盼明確入法
今天經濟部礦務局提出了新的環境把關辦法,也就是在礦業用地核定時,就加入總量、高度的管制,一旦業者超過就得停工,有不少立委都對此表達肯定;不過由於相關的內容大部分都被放在「立法說明」而非條文本身,也讓立委們呼籲應該要直接入法「比較有安全感」。
《礦業法》過初審,爭議條文未有共識仍保留送出委員會,立委無奈:難道要讓亞泥和徐旭東繼續爽?
立委表示,如果《礦業法》修法繼續卡關,不出委員會,就會讓「亞泥和徐旭東繼續爽」,所以經濟部現在就是要立委們做選擇,「是要讓亞泥繼續爽,還是向行政院版本妥協?」
《礦業法》逐條審查進入爭議深水區,林淑芬不滿:是不是又要保留送院會,多數輾壓表決?
林淑芬認為,探礦權4年為限,業者可申請展延一次,但是若行政機關遲遲不准駁,這段中間等待准駁、沒有任何行政裁量的期間,業者還是可以持續探礦,這導致不准駁可能對業者更有利,因為這樣就擁有「4+N+2」年的探礦權,N可能是無限大。
《礦業法》重啟審查:刪除「霸王條款」,但部落「諮商同意有效期」、「礦權展限重做環評」仍無共識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直言,開採中的礦場需要被監督,否則前面設多少條件才能取得許可,但開採後就算違反承諾也不會受罰,等於都是假的,「如果只是把霸王條款改掉那麼簡單,2018年就可以過了!」
行政院會通過刪除《礦業法》霸王條款,為何原民和環團認為「一次性同意」可能有問題?
由於目前並沒有規定如果部落不同意,就不能再辦,所以業者的確可以「無限次再辦理」。然而這也可能造成業者不停地去找部落協商,直到部落同意為止。
立法院會期5月底結束在即,環團呼籲「說好的礦業法」加速修法
雖然經濟部草案已回應民間多數修法訴求,但由於《礦業法》中仍有「採礦權申請中即視為存續」的規定,即使是在展限遭判無效、未經準駁的階段,業者仍可繼續開挖,此問題在經濟部版草案中同樣未被解決。
我家門前有礦場:亞泥案的勝訴與敗訴,讓族人擔負巨大又無可名狀的痛苦
根據經濟部礦物局統計報表顯示,全臺目前共有168個礦場,大多數集中在宜蘭縣及花蓮縣。雖然水泥產業扮演著臺灣經濟發展的要角,但過量開採及採礦權取得程序的不正義,也為臺灣社會環境蒙上一層厚紗。自1973年進駐花蓮新城山的亞泥,採礦近半世紀,族人的抗爭未曾停歇;直至今日,礦權的爭議仍在延燒,這塊土地仍舊找不回他的主人……。
經濟部提《礦業法》修法刪除「霸王條款」,立委呼籲不要修半套:祖先同意,不代表永遠同意
在當前的所有實務案例中,礦業公司都不願意告知族人,如果族人在自己的傳統領域同意廠商的礦業權,那這個同意的期限是多久?
亞泥補辦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地質安全調查報告至今未公開,族人怒批嚴重瑕疵
亞泥新城山礦區的部落諮商同意三天後就要投票,但至今地質調查結果未出爐,也疑似包含其他部落的地。針對後者問題,原民會表示會盡快套疊比對、提供土地清冊,協助釐清諮商同意範圍,同時也坦承,若真的涉及別的部落,當天投票恐怕有瑕疵問題。
亞泥新城山礦場展延被撤銷卻不需停工,立委籲速修《礦業法》,終結產業與環境、原住民的對立
洪申翰說,礦產是國家公共財,現在的《礦業法》卻不是有效管理方法,也並非合理授權使用。她批評,現在的做法是透過法律,讓採礦者「天荒地老的霸佔國家公共資源」。
詹順貴:亞泥新城開發案這齣荒謬劇,政府還要縱容多久?
亞洲水泥公司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門口的新城山礦場的申請礦權展延期限許可案,日前經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亞泥的上訴,但亞泥立刻發聲明表示依法他們仍可繼續開採。意味著當地原住民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表面上贏了官司,卻無法喚回正義。
亞泥礦權展延違法但「可繼續挖礦」,原民部落、自救會、環團要求立刻修《礦業法》
環團指出,目前礦務局手上有69個礦業權展延案正在申請中,加上亞泥新城山礦場總共70個,都能依此規定繼續不斷的「挖好挖滿」。
亞泥採礦展延20年未經部落知情同意,遭法院撤銷確定但仍可繼續採礦
自救會希望立法院能盡快礦業法的修法,否則亞泥現在「申請中」而不需停工的狀態,會持續的影響部落的生活、侵害太魯閣族人的權益,也不利台灣整體採礦產業的發展。
現行國土計畫下,山還會因為採礦被挖成一座魚池嗎?
在立法院難產20多年的《國土計畫法》通過後,民間團體滿心期待國土計畫終於能一掃過去《區域計畫法》時期的土地紊亂使用。但筆者遺憾地發現,在現行制度下,國土計劃依然無法解決某些環境問題......
三個問題請大家一起思考,為什麼《礦業法》在立法院遲遲無法通過?
國家給予「特許權」,用很低的租金,把山上的礦區廉價租給水泥公司去挖礦,接著,又給予20年的「挖礦展限」,不用經過任何環評和審查,20年到了,礦權自動展延20年。這麼好的生意,誰不願意做?所以才會出現《礦業法》的修法爭議。
一樁不敢說、不能說、不好說的花蓮後山「水泥冤案」
看到自家後山被挖成斷頭山誰能容忍?而且, 臺灣的房價那麼高,整天蓋房子幹嘛,生產那麼多水泥幹嘛?這是你心中的小劇場,而且這場戲,已經演了二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