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由神奇的冒名頂替案刻劃出1540年代法國農村切片 看起來幾乎所有爭端都跟財產有關 不管是繼承權使用權不動產權 生活圍繞著各種爭取權利的做為 就連真假馬丹也繞著財產打轉~ 不禁想到馬基維力在君王論中說的: 殺父之仇可忘,奪財之恨難消!
不過事件中各角色心境在今天已經無從得知 作者做的心理推論到底能不能稱得上嚴謹,還是得保留幾分 但對史普讀者來說,這樣的推論正是讓書本更精彩的重點之一 爭端就讓史家去煩惱吧~
書中有一段提到羅馬法的慣例 「寧可錯放有罪者,也不可誤罰無辜的人」。 想到同時代的海瑞判案標準是: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 與其屈貧民,寧屈其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 ,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 ,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有種東西方的差異在兩千年前就決定的感覺,不用等到鴉片戰爭QQ
雖然書的內容不錯 但翻譯又是零零落落 翻譯腔很重,充滿各種英文文法直翻中文 這倒還好,我也不是在看文學書,看得懂就成 但是親屬稱謂堂表不分,婆婆一直翻岳母 雖然這在英文裡沒有分別,但只要看親屬關係就能還原成漢人用法 卻沒有注意,婆婆翻岳母更是不知所云而且一路錯到底
基督教神職翻譯新舊教不分 這樣讓讀者很難抓住馬丹案件中的宗教因素 新舊教稱謂全都混在一起,只好猜測會用聖統制的神職應該都是舊教的
另一個從頭錯到尾的是耶路撒冷聖約翰騎士團 翻成在耶路撒冷的聖約翰之軍令機構 顯然是由英文直譯而不探究這團體的性質 索引更誇張連語序都搞不清把同一個詞Saint John of Jerusalem, order of 翻成耶路撒冷的聖約翰的教令
實在不知道譯者的歷史系都念到那裡去了? 搞得我看不太懂作者想表達的意思,只好找原文來對照才看懂 這些錯誤似乎是這類偏史普翻譯書籍的通病 就算請相關背景的譯者還是無法避免,真糟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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