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是二十幾年出的書,但在今天仍很有既視感。 我真的很佩服作者,在快六十歲的時候,讓自己投身在低收入的職場中三個月,去體會他(她)們的生活。雖然作者自己認為這段經歷和真正身處其中的人相比實在不算什麼,但至少,她去作了。 「在我們這個高度兩極化而不平等的社會裡,有某種詭異的光學特性,使得經濟地位高的人幾乎看不到窮人。」幸好,作者有看到,並且投入其中,第一個月她去當服務生,負責點餐、送餐、整理環境,忙起來,連吃飯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領著少少的薪水,雖然是全職的工作,卻無法平衡收支,因為房租太貴,所以她必需再找另一份工作。而且在工作的八小時期間,除了用餐巾紙包餐具的時候,才能坐在椅子上。 第二個月,她去當清潔女傭,公司規定她(他)們要跪下來擦地板,還要背著一個很重的吸塵器吸灰塵,當然,清馬桶也是一定要的,因此作者對屎漬有了一番研究: 「屎漬有三種,一種是殘留在馬桶缸內側的大塊拖曳痕跡,一種是留在馬桶座底側的噴濺彈射殘餘,此外還有一種最噁心的,有時候會有一團褐色的硬塊黏在馬桶座邊緣,應該是一坨屎在潛入水裡的途中不小心擦撞到。你不想知道這些事?我自己也不想滿腦子想著這種事好嗎?」 即使這樣,領的薪水仍然付了房租後就捉襟見肘,所以她週末又到一家安養機構打工,負責餵失智老人吃飯,協助清理、洗盤子。等於一週七天都要工作才能活下去。 第三個月,她去應徵美國最大的零售商沃爾瑪的工作,在那裡,一天工作八小時,就是折顧客拿起來、試穿後亂丟的衣服,在明尼亞波利斯這個地方,她找不到一間付擔得起的租屋處,又找不到第二份工作,所以作不到一個月就黯然宣告失敗了。 作者在這些工作中,體會到窮人不是因為懶惰不工作,而是被低薪高消費的資本主義社會壓得喘不過氣來,就像現在的台灣一樣,我常常經過台北火車站,站內站外,總是看到許多周圍有大包小包的遊民,聽說有些遊民並不是沒工作,只是付擔不起房租,只好在外面餐風宿露。 而在從事這些低薪的工作中,作者也體會了人情冷暖,例如當她穿著清潔女傭的制服去便利商店買東西時,就連店員也給她臉色看,因為「在我們這個照理說沒有種姓制度而民主的社會裡,看門人、清潔婦、挖水溝工人、替成人換尿布的看護卻是沒人要碰的人物。」 另一方面,她也見證了窮人的慷慨之心,她的同事看她因為錙銖必較而吃得少,在自己也不闊綽的情況下送她三明治。(我們可能覺得一個三明治不算什麼,但當一個人很窮的時候,三明治是很大的禮物) 看到後來,我的心裡有一種感覺,就如作者說的:「罪惡感,你也許會小心翼翼地這麼想。我們應該有這樣的感受,對不對?但罪惡感根本不夠,我們真正該有的感受應該是羞愧,對我們如此依賴他人以過低薪資付出的勞力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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