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Mac 上使用「旁白」來拖放項目
將項目從某個位置拖放至另一個位置。 開始拖移項目時,原始位置和目的地位置都必須位於螢幕上。
附註:VO 代表「旁白」變更鍵,你可與其他按鍵一起按下來輸入「旁白」指令。 依照預設,你可以同時按下 Control 和 Option 鍵,或者只按下大寫鎖定鍵。
使用拖放指令
將「旁白」游標移至項目,然後按下 VO + 逗號以標示項目來拖放。
如要使用變更鍵來與指令配搭,請按住 VO + 逗號直到顯示「拖放」選單為止,然後選擇一個變更鍵。
將「旁白」游標移至你要拖放已標示之項目的位置,然後使用下列其中一個指令來拖放已標示的項目:
在游標位置之上: VO + 句號
在游標位置之前: VO + 小於號
在游標位置之後: VO + 大於號
如你在操作開始時就已選擇變更鍵,「旁白」會在拖放項目時使用變更鍵來執行任何特殊動作。 例如,如你使用 Option 變更鍵在 Finder 中拖放已標示的檔案,「旁白」會複製檔案。
使用滑鼠指令
將「旁白」游標移至你要移動的項目。
按下 VO + Command + Shift + 空白鍵來按住項目。
將「旁白」游標移至你要放置項目的位置。
按下 VO + Command + Shift + 空白鍵來放按項目。
拖至熱點
如你已將「將標示的項目放到」指令指定給「旁白」按鍵或觸控板手勢,你就可以拖移項目到相同熱點上。
標示項目進行拖移,然後使用你指定給按鍵或手勢的其中一項指令。
「旁白」會要求你按下數字按鍵來指定你要用來執行拖放動作的熱點,然後將已標示的項目放到熱點之後、之前或之上。
拖放完成之後,「旁白」游標會回到原本的位置。 請為要拖放到熱點的每個項目重複執行此操作。
已標示的項目仍可再次拖移,除非該項目已不存在螢幕上,或是你標示了新項目來進行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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