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和設定「遠端桌面」
若要使用「遠端桌面」,你的管理者和用戶端電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Mac 電腦必須使用 OS X 10.10.5 或以上版本。
Mac 用戶端電腦必須有版本為 3.6 或更新版本的「遠端桌面」用戶端軟體才能進行完整控制。
你可使用較早版本的「遠端桌面」用戶端軟體來控制和監看 Mac 電腦,但你無法產生報告或執行遠端指令。
若要瞭解用戶端軟體的版本,當你使用「遠端桌面」時,請選取電腦,選擇「檔案」>「取得資訊」,並查看「ARD 版本」欄位。若要瞭解你尚未加入「所有電腦」列表中之 Mac 電腦上的用戶端軟體版本,請前往該電腦,在 Finder 中找到下列檔案並檢查其版本:
/System/Library/CoreServices/RemoteManagement/ARDAgent.app
非 Mac 的用戶端電腦必須具有與「虛擬網路運算」(VNC)相容的軟體。
當你安裝完「遠端桌面」且第一次打開時,請使用設定輔助程式來完成設置。設置完成後,透過新增用戶端到主要電腦列表來開始管理電腦。
從 App Store 下載「遠端桌面」。
若你有另一份「遠端桌面」作為「作業伺服器」(用於收集報告資料和指定安裝作業的指定電腦)使用,請輸入伺服器位址,然後按一下「繼續」。
準備每部用戶端電腦以便使用「遠端桌面」進行管理。macOS 中預設會安裝「遠端桌面」用戶端軟體。
選取側邊欄中的「掃描器」,並選取你想要加入到受控制之電腦列表中的每部用戶端電腦。
請參閱:加入用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