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為農委會澄清假新聞的圖片。2018年6月間,網路謠傳高雄旗山香蕉滯銷,甚至有造謠者附上照片,但農委會澄清,該照片是11年前的照片。

(2018.12.21 18:30更新,【原標題】社群平台應負責查證、假訊息限時下架?行政院擬修9部法案重罰「假新聞」)

為了打擊假新聞,行政院預計修正《災害防救法》、《廣播電視法》等7部法規,13日已經通過行政院院會,未來將送立法院審議。7部法案中,都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最嚴重的狀況下,亂傳假新聞者可能被罰100萬罰金或無期徒刑。而《廣播電視法》修法也要求廣播電視新聞業者必須建立「自律規範機制」,如果未經「事實查核」就散布不實訊息,最高也可罰200萬罰鍰。

行政院通過修正7個法案,嚴打假新聞,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自由時報》報導,為了打擊假新聞,行政院由政務委員羅秉成召集「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祭出嚴打假訊息的大修法,各部會所列管法律,無論是否需要調整,都必須回報行政院以利彙整;政院也指示各部會,對於新類型不實訊息,各部會需盤點是否新入法規範。

經過跨部會研商,10日,各部會把各修正草案送至政院,13日,行政院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院會通過7個法案的修正草案,未來將送交立法院審議。

13日,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聽取「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後表示,2018年,我國發生多起假訊息引發的紛擾事件。例如今年6月,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不僅對農產品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傷害辛苦農民,也抵銷政府為平抑價格所做的努力;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一則假訊息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造成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誤導民眾的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不斷流傳。

行政院表示,為防杜散播假訊息造成危害,內政部、農委會、衛福部、原能會預計修正6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

此外,通傳會也修正《廣播電視法》,提高廣播業者、電視業者的自律責任,針對散布不實消息,也提高罰則,同樣在13日經過立法院院會通過,將送交立院三讀審議。

《自由時報》10日曾報導,羅秉成指出,後續可能還會有第2波修法,乃至第3波都有可能,計畫確定後才會對外公布。綜合《聯合報》《風傳媒》,預計以下法規未來也會修法:

  • 社會秩序維護法:禁止散布不實訊息,造成大眾恐慌。
  • 氣象法:禁止發布不實預測(延伸閱讀:罰科技不罰迷信?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氣象法》)。
  • 保險法:禁止散布不實訊息,混淆大眾視聽,致損害保險業、外國保險業的信用。
  • 農業金融法:禁止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的信用。

假新聞、假消息怎麼認定?

但假新聞、假訊息究竟如何認定?會不會有言論審查的問題?

目前,我國現行《社維法》已有不實謠言相關規定,《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也會受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以《社維法》的來看,假訊息定義主要有3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

而13日政府公布7個法案的修法說明中,都明文寫道,所謂 「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如果散布者是因為合理懷疑,導致誤認有此事實,進而傳播或散布,就欠缺違法之「故意」。

《蘋果日報》報導,另外,早在2017年11月,行政院就針對假新聞,先行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根據《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不會再另定假訊息專責機構與專法,由既有法院判決決定訊息真偽。

不過早在今年6月,民進黨立委提議「散布假新聞坐牢3天」時,就有學者憂心,假新聞認定並不容易。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蘇蘅就曾提出假新聞的3種型態,她認為第1種是純屬虛構的消息,第2種是品質不好的真新聞,第3則是假扮新聞的廣告。預料都會是未來在立法院審理需要詳細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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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