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沙島主權維護

民國七、八○年代,我國中小學在每學年學期初,學校會發給學童每人一片黏性玻璃紙片,要求隔日清晨在肛門貼黏後,攜至學校檢測腸道是否寄宿蟯蟲、蛔蟲等寄生蟲;幾週後,依檢驗結果,受感染學童會接獲藥包服用,以驅除體內的寄生蟲。近年來,台灣公共衛生水準提升,防疫措施逐步落實,寄生蟲不再是困擾學童的疫疾。然而,早期台灣衛生條件不佳,有80%以上人口苦於寄生蟲的威脅,社會上雖流行著吃檳榔的防治方法,卻未見療效;而日據時期,則由日本引進古早對抗寄生蟲方法,讓患者服用煎煮過的海人草湯汁,以收驅蟲功效 [2]。

清光緒21年(1895),日本據台後,逐步擴展南海勢力。光緒33年(1907),日商西澤吉次發現東沙島擁有豐富的海人草、鳥糞、貝類資源,便前往東沙島開採,而引起了清政府的注意。後來,雙方展開東沙島主權交涉,從歷史經典、國際法原理進行攻防,歷經一年有餘,簽訂〈交還東沙島條款〉,由清政府支付日商16萬銀元,廣東海軍人員隨即登島驅離島上漁民,正式接收東沙島 [3](圖1)。

圖1:前清粵省特派接收東沙島之官員

Photo Credit: 國發委檔管局檔案樂活情報提供

圖1:前清粵省特派接收東沙島之官員

二、日人違法開採

清政府接收東沙島後,規定各省漁民欲前往該島活動,必須獲得廣東省政府的許可令。未久,滿清覆滅、民國肇建,繼起的北京政府未能全力開發東沙島資源,致使東沙島又出現日人開採海人草,和攫取海洋資源的情況。

民國(以下同)12年,香港總商會透過英國駐華使館,聯繫北京政府,表示願意撥款協助東沙島設立無線電氣象觀測台。北京政府考量後,決定設置,並由海軍部等籌劃。隔年,海軍部派員搭乘英國艦隊前往東沙島勘查,驚見日本漁民在島上曬製海人草,甚至綑裝海人草準備輸出(圖2)。外交部得知消息後,立刻請日本政府嚴令禁止屬民非法活動。14年,海軍部人員再次登上東沙島,驅趕日本漁民離開後,立即建置觀測台 [4]。

圖2:日人曬海花之狀並貨倉一間

Photo Credit: 國發委檔管局檔案樂活情報提供

圖2:日人曬海花之狀並貨倉一間

海人草製成的驅蟲藥方,除了台灣,在日本、香港、德國也非常暢銷,讓許多商人趨之若鶩。16年1月,廣東志昌行向海軍部申請了東沙島海人草5年的開發案,卻私下與日商共同經營,牟取暴利。廣東省得知消息,請海軍部撤銷志昌行的執照,明令日方人士撤離東沙島,以維繫我國主權 [5]。

三、爆發武力衝突

17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一全國後,疏於開發東沙島,致使日方伺機再起。20年4月,日本漁船長期丸、日向丸、笑寶丸、松竹丸等齊赴東沙島盜採海人草,與我國巡守人員爆發衝突。松竹丸觸礁擱淺,廣東省扣留該船,與日方展開交涉。惟日本態度強硬,不承認盜採行為,使得該國船隻變本加厲前往開採,甚至配置槍支彈藥,攻擊我國人員與船隻 [6]。

24年,廣東省為加強管理東沙島,設立了東沙管理處,並加派海軍前往周邊海域巡守,以防堵日本恣意開採資源之舉。25年,日本無視廣東省的行為,大舉開採東沙島上的海人草,我國行政院以此危害國家領土主權,立刻令外交部與之交涉。是時,日本侵華野心熾盛,已無視外交部的主張,甚至派遣艦隊巡航南海,開槍擊射我國漁船,情勢緊張。其間,我國政府鑑於日本積極攫取海洋資源,方開始調查海人草的功用,進而掌握驅蟲的藥效。正當我國準備開發海人草之際,日本卻發動盧溝橋事變,使得整個開發計畫被迫中斷。之後,日本加速占領東沙島與南海諸島,至28年,將這些島嶼劃歸高雄州管轄。

四、結論

34年,隨著日本的投降,也畫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句點。戰後,日本勢力退出東沙島,我國海軍隨之進駐,完成接收作業;另外,內政部繪製了〈中華民國領南海諸島位置略圖〉(圖3),確立我國南疆海域範圍。南海島嶼戰略地位重要,蘊藏海人草、魚貝、鳥糞、磷礦等豐富資源,成為周邊國家覬覦之地。國家檔案資訊網蘊藏我國對於南海諸島海洋資源的調查與開發,歡迎有興趣者前來調閱與應用,以探悉南海議題。

圖3:中華民國領南海諸島位置略圖

Photo Credit: 國發委檔管局檔案樂活情報提供

圖3:中華民國領南海諸島位置略圖

註釋

[1] 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南海諸島相關檔案之介紹,可參見馬有成,〈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的開發與經營——以檔案管理局管有之檔案為主要史料〉,《檔案季刊》,第11卷第3期(民國101年9月),頁72-92。

[2] 梁瓈尹,《老藥品的故事》(台北:台灣書房,2009),頁132-134。

[3] 中日兩國對東沙島主權之交涉過程,可參見湯熙勇,〈論1907-09年中國與日本對東沙島主權歸屬之交涉〉,《海洋文化學刊》,第12期(民國101年6月),頁85-120。

[4] 有關無線電氣象觀測台的興建以及管理過程,請參見馬有成,〈美哉海洋國家公園:東沙島歷史寫真〉,《檔案樂活情報》,第64期(民國101年10月)。

[5] 呂一燃,〈近代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南海諸島主權概論〉,《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3期(民國86年9月),頁15。

[6] 同註5,頁17-20。

本文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檔案樂活報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