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振群律師(法律工作者,同時也是580法律網執行長律師。擅長:打開故事包裝、分類、重組、整理出優勢。憑著一股熱情,做「人」的工作,提倡法律不該只是少數人的工具,在您人生困難的時候,很榮幸能幫助您)

法律無法處理感情誰負了誰,但是,進入法律程序,尊重每位不想在一起生活的夫妻,你要提出什麼理由來「say goodbye」 ,法院基本上不太會為難你們,也不會硬把兩位框在死纏爛打的婚約中,都成人了,要離就離吧!但是,拜託,別把子女監護權的爭奪過程,鋪排得充滿戲劇效果,搞得孩子緊張兮兮。

很多卡住子女監護權協議的理由是,為了爭一口氣、為了不想讓對方離開、為了愛孩子......再多的理由,都可以擱置。是的,子女監護權還沒協議出結果,還是可以辦理離婚,拉拉扯扯的子女監護權,就讓法官「酌定子女監護權」去判決吧!

法院為審酌子女之最佳利益,得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請其進行訪視或調查,並提出報告及建議。法院做出裁判前,你有陳述意見的機會,相對的,社會福利機構相關人員也可以到場陳述意見。

想爭取子女監護權的你,訪視人員還沒到之前,你可以做什麼準備?

1. 穩定的情緒

剛從一個破碎的婚姻關係走出來,又要強打起精神來對付子女監護權官司,你要有很強的意志力,如果,身體出現狀況,必須求助醫療。哭泣、發脾氣、鬧自殺、酗酒......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負面的情緒,非常有可能讓孩子怕你、不敢接近你,當然,訪視員會觀察你們親子間相處的氣氛,凝結冰點的空氣,任誰都感覺得出來,何況是經驗老到的訪視員。

關於情緒方面,你要注意:

  1. 你的精神狀態如何? 情緒穩定嗎?
  2. 你有晃神、疑似用藥過量的情形嗎?
  3. 你受訪查時,口語表達清楚嗎? 說話的邏輯清楚嗎?
  4. 訪視員會判斷出你有惡習嗎? 例如:吸毒、酗酒、抽煙......等。

2. 證明經濟能力

很多人誤以為法院只會把子女監護權判給收入高的一方,這是錯誤的觀念,當然「金錢不是萬能,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有一個固定的工作很重要,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很重要,公司的規模、為子女投保的醫療、意外保單,都能證明你的經濟能力!

關於經濟方面,你可能會被問到:

  1. 你的平均月薪收入是多少? ( 如果工作不固定,你上次的收入是多少?)
  2. 你的存款有多少?存簿、定存單的金額有多少?
  3. 你有負債嗎?什麼性質的負債?金額是多少?
  4. 你的親友可以在經濟上提供協助嗎?
  5. 你符合政府申請社會福利補助的資格嗎?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3. 對子女的了解

對心肝寶貝了解多少,證明了你的愛是真的?還是假的?一點一滴的生活成長陪伴,你可以如數家珍,很自然的描述你的子女,生日?幾歲?生肖?感情是真的就假不了!

關於子女的身心方面,你越清楚越好:

  1. 描述子女的身體狀況:有過敏體質、眼睛視力檢查數據、身高、體重......
  2. 對子女個別需求的了解: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喜歡那個卡通人物?最好朋友的名字......?
  3. 對子女就醫的了解:對什麼藥物過敏、打預防針記錄、習慣在哪家診所看病......

4. 親職能力評估

很多人誤以為,法院會依照孩子的年紀,來判定子女監護權。事實上,孩子的年紀只是判定的條件之一而已,身為男性的父親,也可以是子女的主要照顧者,家庭的支持系統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在你生活的周圍,和朋友家庭間的互動,都能證明你的親職能力。

關於親職能力,你要盡量的舉證。

  1. 你對子女照顧上的舉例:幫幼兒洗澡、子女總是乾乾淨淨、陪伴子女吃晚餐、親自接送子女上學-放學,不會單獨留子女在家......等等,都能證明你對子女用心的照顧。
  2. 對子女在生活上的撫育時間:如果是因為工作的關係無法有太長的撫育時間,也要證明你有好好的安排子女替代的照顧方案,甚至,證明有很好的支持系統可以安心的交託子女。
  3. 對子女就醫的陪伴舉例:最容易的就是,能夠出示子女依照規定時程施打預防疫苗、帶小孩就醫的收據、保母或老師和你討論小孩生病的對話......等等,都能證明子女的身體健康,是你極為重視的事。
  4. 對子女生活的情形舉例:子女在生活上是有禮貌的孩子、會自己整理房間、會自行完成功課......這些生活上的細節,都可以證明自己是適合教育子女的那一方。
  5. 對子女未來學習的計畫說明:證明自己對小孩的未來充滿了計畫。例如:提供小孩學才藝、學校師生連絡簿中細心的回覆,甚至,老師對小孩的評語,都能證明你對子女教育有好成效。

建議離婚的夫妻,不要共同監護子女,因為,離婚後雙方各過各的生活,或是搬家、或是失聯,在子女銀行開戶、各種需要父母雙方簽名的文件,會對子女生活產生很大的困難,在「酌定子女監護權」沒有得到子女監護權的一方,仍然要負扶養子女責任,直到子女成年,做負責任的父母。

作者製作提供

參閱完整監護權訪視工作調查表

延伸閱讀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