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良駿(執業律師、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講師)

專文導讀:從「自由中國」邁向「自由台灣」

《國際橋牌社》是台灣第一部電視政治劇集,預計製播八季、每季十集。於西元2019年首播的第一季,其故事背景設定於1990年前總統李登輝連任第八任總統之前後起,至1994年首次舉辦市民直選台北市長之選舉為止。而現今全球深受武漢肺炎疫情所苦的局勢,預見也將會出現在第八季的故事中。

以政治為題材的影劇節目,不論是美國的《紙牌屋》、日本的《官僚之夏》或《民王》,乃至於近期韓國翻拍美國的《60天,指定倖存者》等,都是備受矚目的影視作品。但唯獨台灣,儘管人們熱衷於大小選舉,但「政治」彷彿仍然是一種無形的禁忌,因為「ΟΟ歸ΟΟ,政治歸政治」,政治不能跨進音樂或戲劇等文化藝術領域。或許是這個不知從何而來的莫名準則,總是將人們對於政治的關心貼上負面標籤,以至於台灣的影視作品總是卻步於政治領域。直到此時,才終於有人願意勇敢地挺身而出,撕下這張符咒標籤,創作出屬於台灣人民自己的政治劇。

問題是,台灣的政治劇有看頭嗎?答案絕對是肯定的,只要您願意與我們一同回顧這段過往,您將會發現原來台灣自由民主發展的歷史,竟然還比電視、電影或小說還要精采。

相較於世界民主大國,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雖然年輕而短暫,卻最具傳奇性。相較於其他鄰近台灣的國家/地區,當人民起身爭取本應固有的民主與自由時,無不遭受獨裁政權透過黨、政、軍等統治工具進行慘無人道的血腥暴力鎮壓,例如韓國於1980年的光州事件、中國於1989年的六四天安門事件,乃至於近期香港於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等。

「自由中國」的消逝

過去的台灣,曾經歷一段漫長的極權統治。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1946年12月25日,經國民政府於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台灣的人民在「形式上」理應也可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依據憲法規定,國家負有保障人民所固有的言論自由、集會與結社自由,乃至於參政權等基本權利之職責。然而於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由中國國民黨所主導的中華民國政府為戡平中國共產黨,先於1947年7月4日頒布動員戡亂令而進入「動員戡亂時期」,再於1948年(民國37年)4月18日由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於同年5月14日正式施行,授予總統得不依憲法規定為緊急處分之權限(宣布戒嚴、發布緊急命令)。

後經台灣省政府及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公告自1949年(民國38年)5月20日全台開始戒嚴,期間歷經同年6月21日公布《懲治叛亂條例》、12月7日決定中央政府遷台、1950年6月13日公布《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直至前總統蔣經國宣告台灣地區(含台灣本島與澎湖地區)自1987年7月15日解嚴為止,前後歷經38年又56天(金馬地區於1992年解嚴,共43年)。不論是本省或外省、漢人或原住民族,台灣島上的人民在這段不見天日的期間中,諸多憲法上之基本權利均遭凍結,可謂為無限苦難的開始。附帶一提,全世界施行戒嚴時間最長的國家為敘利亞,於2011年4月21日解除長達48年的戒嚴令,但在此之前,台灣一直都是第一名。

解嚴前的台灣歷史,既沉重且沉痛。為了要證明與區別我們與共產黨的「紅色中國」不同,台灣曾驕傲地以「自由中國」自詡:中華民國就是自由中國,不像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制與獨裁統治,人民沒有自由、生命視如草芥。在台灣,自由與民主是我們的理念、保障人權是我們的信念,這樣的「信仰」曾化為由胡適掛名領銜、由雷震實際主導而創辦的《自由中國》雜誌,於1949年11月20日在台北正式發刊。

創刊號所登載的內容,不僅充分宣揚並彰顯自由民主的神聖價值,各撰稿人更是當代首屈一指的知識菁英:胡適〈民主與極端的衝突〉、傅斯年〈自由與平等〉、雷震〈獨裁,殘暴,違背人性的共產黨〉、殷海光〈思想自由與自由思想〉。然而不過十年光景,《自由中國》因反對蔣介石三連任總統,創辦人雷震於1960年6月26日宣布籌組「中國民主黨」,卻旋即於同年9月4日遭到警備總部逮捕。想當然爾,《自由中國》也被迫停刊,在此同時,彷彿也正式宣告「自由中國」的滅亡。

但事實上,「自由中國」早就已經破滅了,它早在國民黨政府1949年撤退來台後,大量的知識份子遭到任意逮捕,開啟「白色恐怖」時期時就破滅了。當時的政府透過《戒嚴法》、《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台灣省戒嚴令》、《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等規定,可以光明正大地透過法律規定「剿匪(消滅共匪、匪諜)」。「剿匪」的方式,即是透過軍法審判之程序處以重刑。但實際上,這些被剿的「匪諜」究竟是誰呢?

曾經是台灣中學生學習英文的必讀經典教材《新英文文法》的作者柯旗化,是一名中學教師,但他卻兩度成為政治犯而入獄,總共被關了17年之久。第一次被捕,只是因為他讀過哲學的「唯物辯證法」,被認為「思想左傾」而被裁定「無罪感訓」;他第二次被捕,則是被指控「陰謀組織『台灣共產黨』」,經軍事法庭以「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罪名,判處12年有期徒刑(《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

於2000年、2001年分別榮獲行政院文化獎、國家文藝獎的台灣文學家葉石濤,1925年(大正14年)11月1日出生於台南府城打銀街(現忠義路國花大樓附近)。其年少時接受日本教育,於1943年(昭和18年)進入由西川滿擔任主編《藝文台灣》從事編輯工作,以日文進行書寫而投入台灣文學的行列。然而,在日本戰敗宣布投降的時刻,他意識到將來勢必要以中文進行創作,因而開始學習中文。葉石濤學習中文的方式是透過閱讀大量中文書籍,包含紅樓夢等古典白話小說、中國現代小說、蘇俄文學等。他因購書的機緣而認識了台共(即「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核心幹部「辛添財」而購得毛澤東的《論聯合政府》、《新民主主義論》等書籍,並認識同為幹部的陳福星(留學日本、在新豐農校擔任校長)。於辛、陳相繼被捕、通緝後,葉石濤亦於1951年9月間遭到逮捕,並於1953年春天宣判,軍法處法庭以其因明知他人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違反《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規定,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2)審3字第57號判決處5年。

還有前面提到的雷震,因蔣介石親自指示刑期不得少於十年,從而軍事法庭以《自由中國》雜誌不斷「詆毀元首、打擊本黨、顛覆政府之惡毒宣傳與陰謀活動」之言論,依「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知匪不報」(《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等罪名,各判處7年有期徒刑,兩罪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

由此可知,本來應該是用來「剿匪」的法律制度,但實際上處罰的對象卻絕大多數都不是「共匪」,而是用來打擊異己與思想箝制的政治工具。但是,這至少還是披著「法治」的外衣,透過「法律」程序對人民施以「暴力」,人民似乎只要不犯法就沒事了,實則不然。當時社會上不時傳出疑似由政府幕後主導的「被自殺」或「他殺」命案,例如「陳文成案」、「江南案」與「林義雄宅血案」,讓所有人都活在恐懼中,並形成寒蟬效應。

當時的台灣人並不享有憲法上的基本權利,因此什麼東西都能禁止。除了前述的黨禁外,還有報禁。戒嚴時期主要的報紙有三:國民黨的黨報《中央日報》,以及形式上是民間企業,但實際負責人均為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的《中國時報》、《聯合報》,當時的新聞媒體很大程度都被國民黨政府掌控。由於人民也沒有言論與出版自由,書籍與歌曲當然也常常遭到查禁。你能想像《汽車原理與構造常識》、《攝影實用指南》曾是禁書嗎?台語歌曲《燒肉粽》、《媽媽請你也保重》則是禁歌?假若任天堂遊戲「動物森友會」出現於戒嚴時期的台灣,百分之百也會成為政府查禁的對象。除此之外,還有更多從基礎教育開始的思想控制(2020年總統大選後,許多「○○○○無助會」的成立,很大程度應該是過去威權時代思想控制下遺留的產物,但限於篇幅,這裡就不多說了)。

戒嚴時期的台灣人民,不僅喪失了自由,同時也失去了民主。儘管憲法規定人民得透過直接選舉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並透過國民大會間接選舉出監察委員、總統等權利。而憲法於1947年12月25日施行後,也確實陸續選出第一屆的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第一任總統蔣介石亦於1948年5月20日就任。然而這部好不容易才誕生的憲法,卻在施行短短不到五個月的情形下,就遭到於同年4月18日通過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隨後,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但只有部分的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能一起到台灣,其他人都被迫困在「淪陷區」中。這麼一來,便產生嚴重的憲法危機:當這些人的任期屆滿後,究竟該如何在「自由地區」(台灣)進行(全)「中華民國」(包含淪陷區)的選舉呢?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只要有足夠的智慧與創意,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克服不了的問題。於是蔣介石先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兩次延長立法委員的任期各一年,隨後再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進行憲法解釋,大法官們也「從善如流」,於1954年1月29日作出著名(您若要說是惡名昭彰,我也不會反對)的釋字第31號解釋:因值國家發生重大變故,事實上不能依法辦理次屆選舉,為避免立法、監察兩院職權之行使陷於停頓,故在第二屆委員未能依法選出集會與召集以前,「應仍由第一屆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繼續行使其職權」,而國民大會也開心地跟著「抄作業」,形成「萬年國會」的濫觴。我們固然能理解當時時空背景的特殊性,「反攻大陸」是最高指導原則,一切都是不得已的應變措施。但是,如果容許我們以事後諸葛的今日觀點來看,非常諷刺地,那些本應負責守護憲法、維護民主法治健康運作的大法官,竟然親手摘下這個民主國家永續發展的呼吸器。

事情還沒結束。依據憲法第47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而總統選舉的方式,係由國民大會依職權選舉。由是可知,總統選舉是採間接選舉制:由人民選出國民大會代表,再由這些國大代表選出總統,而總統最多任期共兩任,計12年。於憲法施行前、當時擔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之蔣介石即透過國民大會選舉,於1948年5月20日順利當選就任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惟因內戰情勢日漸不利、其堅持剿共的立場遭受各方反對,在面對各方壓力下,他被迫於翌年1月21日發表《引退謀和書告》後下野,並依憲法規定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且代表南京政府著手與共產黨進行和談。惟因和談破裂,李宗仁利用年底撤退遷台之際,以胃疾赴美醫療為由,未跟隨國民黨政府一併來台。他也因為未歸國履行副總統職務而遭到彈劾,國民大會依法罷免其副總統職務後,由蔣介石「復行視事」至第一任總統任期結束。此後,蔣介石又透過國民大會選舉,順利於1954年(民國43年)當選第二任總統。

承如前述,依據憲法規定,蔣介石本應於1960年卸下總統職務。但如果他想繼續「連任」總統,卻又礙於憲法明文限制,該怎麼辦呢?有鑑於大家先前處理萬年國會的經驗與智慧,善解人意的國民大會再度「貼心地從善如流」,於1960年3月11日修正公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增訂:「動員戡亂時期,總統副總統得連選連任,不受憲法第四十七條連任一次之限制。」蔣介石便順利地於1960年當選第三任總統。被譽為「世界偉人、民族救星」的蔣介石就這樣成為了「超越憲法的男人」,並連任第四、五任總統,直至其於1975年4月5日病逝,總統一職依法由時任副總統嚴家淦繼任為止,共在位長達27年之久。

說到這裡您應該可以發現,自從日本於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結束在台灣長達五十年的殖民統治,於1945年(昭和20年)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進行軍事接收、統治權則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所制定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進行接收。台灣雖然成為「中華民國」的一份子,但中華民國於憲法施行前已進入動員戡亂時期,台灣更於1949年5月20日實施戒嚴,使得當時的台灣人民幾乎未曾受到這部憲法的保障,不僅是基本權利被剝奪,更因「萬年國會」的存在,致台灣人民不僅無法透過直接選舉改選國大代表與立法委員,循間接選舉制度產生的總統也不需要有任何民意基礎。猶有甚者,當時連直轄市長也是由行政院任命指派。選舉投票這項公民參政權在當時,可說是有如天方夜譚般遙不可及,然而這段歷史距離我們並不遙遠,不過是近三、五十年的事情,我們的父母、祖父母們都曾經生活在那樣的鐵幕與禁錮中,不論他們主觀上是否有意識到這一點。

「自由台灣」的醞釀

台灣於1990年開始進入民主化階段以前,大約歷經了20年的醞釀。自聯合國於1971年10月25日通過2758號決議案,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中華民國在國際上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挫敗。

面對國際情勢不利,以及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併吞的威脅下,激發出台灣人民的「亡國感」,使得國內的政治環境也開始有所變化:《大學雜誌》以及黨外雜誌如《台灣政論》、《八十年代》、《美麗島》等,開始大力提出政治改革主張;國民大會於1972年3月17日修正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增訂中央民意代表之增加名額與定期改選之規定,擴大台灣人民之參政權。黨外人士也開始集結,推行台灣的民主化運動。儘管當時國民黨政府對於人民政治言論箝制稍有放寬,然於1977年11月19日的地方公職選舉,中壢因開票過程中發生國民黨作票的疑案,引發一萬多名群眾於當地聚集抗議選舉不公而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史稱「中壢事件」,為台灣自196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群眾抗爭事件。

1979年1月21日,前高雄市長余登發及其子余瑞言被指控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化名吳泰安)叛亂案而遭警備總部拘捕偵辦,黨外人士於翌日為聲援余登發父子而集結於高雄橋頭示威遊行,史稱「橋頭事件」。此為台灣於戒嚴以來首次政治示威活動。同年12月10日,高雄發生著名的「美麗島事件」。

此後,台灣各地大小政治運動不斷,黨外勢力於1986年9月28日成立「民主進步黨」,突破國民黨政府的黨禁限制。當時的台灣社會要求解嚴與回復民主憲政正常體制的聲音不斷,時任總統蔣經國在這個極為關鍵的歷史十字路口上作了一個重要的抉擇:宣告台灣自1987年7月15日解嚴。台灣從此脫離戒嚴體制,並跨出邁向自由化的第一步。

值得一提的是,「民主戰艦」朱高正於1987年當選立法院第一屆增額委員。因國民黨佔有絕對多數的國會席次,故朱高正主張:「在國民黨獨裁時期,反對黨為有效監督,必須採取極端的手段;溫和的問政方式,無法有效推動民主發展」,並於1988年4月7日親自示範,在立法院跳上立法院議場主席台,向時任立法院院長的劉闊才揮出劃時代的第一拳而成為「議拳超人」。自此之後,立法院便經常上演全武行,並成為家喻戶曉、享譽國際的「優良傳統」(見小說第五章)。

(未完)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國際橋牌社:影視改編小說》,新學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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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雅豊斯Aris

台灣經驗・世界驚艷
九○年代憲政民主化的傳說

  • 台灣第一部政治影集,內容無限逼近史實
  • 律師作家操刀改寫,權謀鬥爭進化再升級
  • 附精美劇照及關係圖,資深律師專文導讀

《國際橋牌社》是台灣第一部政治職人電視劇集,原創劇本以大量歷史研究為基礎,背景設定在1990年至1994年的台灣社會,內容描述台灣解嚴後歷經「寧靜革命」、逐步民主化的過程。劇情以總統黎清波與行政院院長楚長青及其周邊人物之間的政治鬥爭為主軸,並穿插六位不同身分、不同價值觀與政治立場的青年男女追求理想與愛情的人生故事,呈現出一個大時代的政治及社會縮影。

《國際橋牌社:影視改編小說》由法政職人小說《律政女王》作者雅豊斯Aris親自改寫,考究人物背景與動機、解構權力遊戲與流程、精心設計人物台詞與場景,重新打造出一部權謀鬥爭、高手過招,過程緊張刺激、峰迴路轉,讓人拍案叫絕、大呼過癮的現代政治職人小說。書中並附有精美人物關係圖與大量劇照,讓您能時時重溫追劇的熱血與感動。

Photo Credit: 新學林出版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