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U.S.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掛籍萬那杜、實則台灣人營運的遠洋漁船「大旺號」所收穫的全部漁獲,發出暫扣令 (Withhold Release Order, WRO)。原因是該船有涉及對東南亞籍漁工強迫勞動的情形發生,包括人身暴力、欺騙、扣發薪資、超時工作和苛刻的工作與生活條件。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辦公室執行助理局長Brenda Smith說,「CBP將持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我們強烈鼓勵貿易夥伴密切注意供應鏈的每一個環節,確保公平貿易和勞動行為。」《美聯社》報導,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禁止大旺號停靠任何美國港口,也禁止其漁獲進入美國市場。

2016年,美聯社一項調查發現,東南亞奴工捕獲的海鮮,出現在美國各地的餐廳和市場。隨後美國國會通過立法,讓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擁有額外權力,打擊強迫勞動行為。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接到投訴後,一般會執行獨立調查,若認為有足夠關於強迫勞動的證據,就會對抵達美國的貨物,發出暫時扣留的命令。直到該公司證明他們的貨品在生產過程是合法的,才會撤回命令。

包括大旺號,全球漁業界只有3艘漁船曾經或正處於暫扣令的制裁,全都是台灣擁有或台灣籍的船隻。綠色和平東亞分部(Greenpeace East Asia)指出,當中有2艘被證實供貨給台灣豐群水產(FCF)——全球最大規模的水產貿易商之一,也是北美最大鮪魚罐頭公司大黃蜂 (Bumble Bee Foods)的母公司。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陳珮瑜表示,「美國發出的暫扣令顯示出我們不能再坐視遠洋漁船中的人權問題持續發生,我們呼籲像豐群水產這樣的跨國企業,應該制定更完善的勞工權益政策,主動公開解決自身供應鏈中強迫勞動的問題,落實人權盡責調查,徹查合作漁船的狀況,揭露這些供應商的身份及相關詳細資料,包含是否涉及侵犯人權的行為,以及針對受害者的賠償措施。」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的聲明並未提及豐群水產或大黃蜂。不過,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資深海洋顧問 Andy Shen 表示,台灣公司豐群水產已被確定,去年(2019年)曾至少從大旺號進貨一次。豐群水產和大黃蜂海鮮的聲明指出,「豐群水產仍在持續與綠色和平溝通,也完全認同必須做出重大進展,確保所有鮪魚漁船都遵循負責任的勞動行為。」

「視而不見的時代已經過去了。」Andy Shen 表示,美方的暫扣令「讓美國的買主們很清楚,讓大黃蜂或豐群水產供貨,會負擔法律、財務或名譽上的危機。」

Photo Credit:AP/達志影像

圖為2016年3月31日的檔案照片中,漁民和買家聚集在台灣東港漁港的鮪魚拍賣會上。

權宜船

2019年12月9日,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發布「海上奴役」調查報告(Seabound: The Journey to Modern Slavery on the High Seas)中,大旺號就已有一件被投訴的紀錄。

綠色和平東亞分部指出,今年(2020年)6月,遠洋漁船因為疫情返港期間,大旺號與另一艘船上共3位漁工前來求助,表達曾在船上遭受強迫勞動。大旺號上的菲律賓籍漁工受訪指出,「我有看到同船的被打,尤其是新來的船員,拖鞋被丟到他們臉上。我們工作20到28小時,吃飯只有10分鐘,如果我們休息太久就會被罵。」

此外,該漁工也指出在台灣遇到的不當對待,「他們(仲介)要我不可以向台灣政府通報,如果我說了,警察會逮捕我。我只能去附近的便利商店,在住宿的地方,他們從外面把門鎖起來,我沒辦法自己出去,就像在監獄裡面。」

大旺號掛籍萬那杜,實則為台灣人擁有。此類船隻擁有者的國籍,和船隻註冊國與船旗不同,並且屬於他國管轄的船隻,即為權宜船(flag of convenience)。船東選擇掛籍的船籍國,通常漁業管理較鬆散,向來是國際間備受爭議的做法,經常被發現涉及非法、未通報、未受規範的非法漁業行為(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簡稱 IUU),和涉及強迫勞動與人口販運的不法行為。

台灣目前以《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規管權宜船,截至2020年5月5日登記報備的有228艘,大旺號名列其中。然而,綠色和平東亞分部指出,該條例仍問題重重,僅針對涉入IUU的漁船進行規範,對於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等非法事宜,卻未納入該條管理。

中央社》報導,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受訪表示,本國人經營外籍漁船使得管理法令受限,但綠色和平報告提及漁工遭受虐待,疑似涉嫌肢體暴力、超時工作及苛扣薪資等強迫勞動情事,3月間已交檢察署查察。

對此,綠色和平東亞分部指出,漁業署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移請地檢署偵辦,漁船卻在疫情期間返港後,又再次離港而去,實為執法不力。

目前台灣監察院已經展開調查,要瞭解權責機關對綠色和平東亞分部提及大旺號,和其他涉虐漁船的處置方式,也正在檢視權宜船上外籍漁工相關問題。

此外,漁業署遠洋組組長林頂榮表示,目前國內法規沒有強制禁止購買涉嫌《人口販運防制法》漁獲的規定。不過,漁業署將了解豐群水產是否有購買這類漁獲,企業若願自主管理不收購,漁業署則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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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卉馨
核稿編輯:杜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