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出口治明

黑格爾的辯證法

康德出生後約半世紀,黑格爾(西元一七七○∼一八三一年)出生於普魯士的斯圖加特。

提到黑格爾,就會想到「辯證法」,但這個哲學名詞早在古希臘時期就已經出現。當時的涵義是這樣的:

對某個人的主張提出問題的同時,持續對答,好讓對方發現自己主張裡的錯誤,並逐漸將對方導向正確解答,稱為辯證法或問答法。也就是前面提過、蘇格拉底的問答法。

相對於此,黑格爾之後的辯證法基本理論是這樣的:

所有有限、非永恆不變的存在,內部皆有不相容的矛盾。此矛盾由一個論點(thesis,正)與反論點(antithesis,反)構成。矛盾不會靜止不動,而是產生對立;論點與反論點綜合後,則會成為下一個新階段的存在。這個新的存在被稱為「合」(synthesis),而此新階段同樣內含新的論點與反論點。

黑格爾的辯證法中,將達到新階段稱為「揚棄」(aufheben),有「不再存在、取消與升上更高層級」的意思。並不是單純地被丟棄,而是在它本身中發展出新狀態,最後導向更高的層次,成為更高級的統一體。

所有存在都包含論點(正)與反論點(反),兩者持續對立及運動後,會到達「合」,然後再揚棄。這個循環會永遠持續下去,存在本身也會繼續自我發展。黑格爾的辯證法大概是這樣的架構。

舉個例子,請大家一起試著思考這樣的畫面:

針對某個問題,A和B分別持不同意見,在一樓的辦公室討論,但怎麼爭論都沒有結果,因此兩人走上二樓繼續討論。兩人好不容易能互相理解了,但此時又出現了新的C問題,於是兩個人又繼續爭論、走上了三樓。C問題也解決了,但又出現了難度更高的問題D。於是兩人走上四樓⋯⋯

黑格爾的辯證法非常動態且有趣,但也有人提出批判,無法理解為何正論和反論有辦法融合在一起,並在揚棄後又往上一層。但我認為,當討論的層次有所改變時,對立的情況也理所當然會發生變化。

總之,雖然在理論上仍有曖昧之處,但黑格爾的辯證法有項「事物會有所進步」的前提,這種「明天會比今天更好」的理論,和人類單純的想望十分契合。

黑格爾使用這種辯證法建構出許多很精采的理論。以下會盡量以較平易近人的方式,來描繪這些理論的輪廓。

獲得「絕對精神」後,人類便能得到自由

黑格爾認為,人類的精神活動同樣不斷經歷著正、反、合的揚棄,有如爬上螺旋階梯般持續進步,最後就會抵達精神的最高層級,也就是獲得「絕對精神」。

黑格爾認為的絕對精神是什麼

那就是康德所思考「現象(主觀)與對象(客觀)一致」的情況,也就是精神的最高層級。康德認為,人類的認知永遠無法及於對象的真實,只會停留在現象;但黑格爾認為,人類可以利用辯證法來獲取絕對精神,使現象與對象一致,如此一來,就有辦法明白對象(真實)了。

據說黑格爾這種思考方式,也和當時非常流行的「成長小說」有著相同的思路——年輕人描寫自我成長歷程的小說,以歌德的《威廉.麥斯特的學習年代》為代表。

黑格爾最大膽之處,就是從「絕對精神」的角度來思考歷史。

他認為歷史也有正、反、合的流動,且人類可以在上升至絕對精神的過程中獲得自由。古代社會是王公貴族與奴隸的時代,因此不存在人類的自由。接著進入封建社會,奴隸有了農奴的身分,生活雖然變得好一些,但仍然沒有自由。進入君權統治的時代後,例如英國就出現了議會政治、形成中產階級並實現自由化,只是力量還很微弱。不過農奴總是比奴隸來得好,若能在君權政治下成為中產階級就更好。之後法國還發生大革命,實現了共和體制,人民變得更自由。

黑格爾認為,這就是人類得到絕對精神、獲得自由的過程,也就是歷史。除了對外界事物的認知,人類的歷史也能透過正、反、合的辯證法,往絕對精神更進一步,最終到達自由。這是直線式的進步史觀,認為由於技術會不斷累積,因此必定會進步;人類每天的辛勞,也一定會讓日子變得更方便。

但目前的腦科學家認為,人類的腦部自從一萬多年前馴化之後,就未曾再演化。若真是如此,那麼歷史真的會進步嗎?但畢竟歷史是不斷累積的,如果能好好學習教訓的話,重蹈覆轍的機率應該會降低才是。

辯證法與道德和法律的結合

黑格爾後來將他的辯證法與道德和法律相結合。

我們可以說,道德是個人內心的行動原理(principle),沒人看得見。而為了社會的和平,其組成分子會暗中規範自己的行動和思想。

相對於道德,法律是明文化的產物,且所有人都能看見。但那並不是為了補強人類的內在,而是用來懲罰不遵守的人。黑格爾認為,將道德與法律搭配在一起,便打造出了「人倫」。所謂的人倫,是指人類應該實踐的真義,是正確的秩序關係。在黑格爾的哲學用語中,認為這是經過客觀化的理性意志,因為使用法律來懲罰不遵守道德的人,犯罪確實就會減少。道德為正、法律為反,而正反合的結果,就是揚棄後產生人倫。這是非常完美的辯證法論證。

但我認為,管理內心的道德與規範外在行為的法律,要合而為一還是很困難;儘管可以使用辯證法讓它在理論上辦到。

另外,根據黑格爾的辯證法,若將家族(愛的世界)與公民社會(權利的世界)結合在一起,就能融合成一個理想國家——具體上來說就是普魯士王國。

黑格爾認為,法國在大革命之後建立了公民社會,然而儘管公民獲得了權力,卻只能形成充滿血腥且對立尖銳的社會。相對於此,普魯士有著能確立傳統價值的家族愛,因此在建立公民社會後,也能同時擁有家族愛與公民社會的權利,成為理想國家。

黑格爾的理論在普魯士人眼中想必非常有魅力。但那說到底,也不過只是以他的辯證法打造出的假設,不論要證明或提出反駁都非常困難。

黑格爾為何把「普魯士是一個理想國家」當成結論呢?我想這要從他確立自己的哲學思想開始說起。

黑格爾的哲學與祖國普魯士

在黑格爾逐漸將自己的哲學發展完備的時代,世界正受到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西元一八○四∼一八一四年在位)的浪潮翻攪;至於當時的普魯士,也正在摸索自己國家的定位。西元一七八九年,法國發生大革命時,黑格爾已經十九歲,並在父親建議下進入圖賓根大學學習神學。

黑格爾雖然支持法國大革命,但自從路易十六遭到處刑、法國在羅伯斯比(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的掌權下實行恐怖政治(雅各賓專政)後,他就轉為批判立場:他支持公民的自由,卻否定共和政治。

西元一八○四年,法國成為拿破崙的帝國,歐洲主要國家幾次集結成聯盟,好對抗法國。西元一八○六年十月,拿破崙在準備攻擊柏林的路上占領了耶拿。黑格爾當時正好是耶拿大學的講師,也就有機會目睹騎在馬上、正要前往柏林的拿破崙。據說當時黑格爾的感想是:

「世界精神在馬上安穩地步出了耶拿城。」

黑格爾把拿破崙形容為「世界精神」,由此可知他贊同拿破崙的想法和行動。在砍了國王的頭、樹立共和政權的當下,黑格爾便開始對法國大革命持懷疑態度;但是當拿破崙打著「自由、平等、博愛」的大旗,以《拿破崙法典》明文記載公民的權利時,說不定黑格爾已在腦中將拿破崙登基為帝的樣貌,與自己的理想重疊在一起。

西元一八○七年,普魯士敗給拿破崙。除了國土少掉一大半,還必須負擔高額賠償金,普魯士眼看就在崩毀邊緣。多虧有施泰因男爵等優秀的政治家拚命打造出近代化政策,才終於將國家從危機中救回。在這段普魯士受難期之後,柏林大學第一任校長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西元一七六二∼一八一四年)所寫的〈告德意志同胞書〉講稿,帶給了普魯士人勇氣;而他也是將納粹思想帶進普魯士的推手之一。

順帶一提,從康德之後到費希特及黑格爾的這些思想,一般在哲學史上稱為「德國理性主義」;而黑格爾最敬愛的哲學家,正是費希特。

費希特是發展並繼承康德思想最具代表性的德國哲學家之一,黑格爾的辯證法也有部分繼承自費希特。繼費希特之後,黑格爾後來同樣成為柏林大學的教授,而且似乎非常受學生歡迎。

黑格爾以大學教授的身分度過大半輩子。他對大學、學生、祖國充滿濃烈的愛,也將這份愛與對哲學的熱情熔鑄為一爐。或許大家也可以試著從這個角度來看待黑格爾。

康德的「目的王國」與黑格爾的普魯士王國

康德在西元一七九五年出版了《論永久和平》。那是法國大革命六年後,也就是康德七十一歲時的事。

他在這本書中提到「目的王國」。前面已經說明過何謂「目的王國」,也就是由獲得自由、自律並理解道德法則的眾人共同建立的理想社會。他更進一步構想出「世界公民法權」(Cosmopolitan Right)和自由國家組成聯盟。康德在《論永久和平》一書中所思考的事情,即是日後組成國際聯盟與聯合國的理論骨架。

那麼,黑格爾心中的理想國家,又是什麼樣子呢?

他斷言,那將是兩種組織透過辯證法揚棄後所產生的結合:一個是充滿愛,但與權利關係絲毫無涉、名為「家族」的地域團體;另一個是雖有權力關係,但人際關係上並沒有愛,也說不上融洽的公民社會。

這個理想國家就是普魯士。

我想,從理論上來看,其實沒有必要斬釘截鐵到這個地步,但他之所以認為理想國家就是普魯士,或許是因為他想在邏輯上否定那個成功將國王斬首的法國公民社會吧。

更進一步地說,黑格爾其實無條件地信仰著普魯士,還非常敬愛普魯士的霍亨索倫王朝。黑格爾以柏林大學校長的身分過完此生,而指定他當校長的,正是當時的普魯士國王、出身霍亨索倫家族的腓特烈.威廉三世(西元一七九七∼一八四○年在位)—一位很難說是開明的君主,反倒是一位支持維也納體系和保守君權政治的國王。

密涅瓦的貓頭鷹振翅於黃昏

密涅瓦是羅馬神話裡主司智慧與工藝的女神(也就是希臘神話裡的雅典娜),據說她的貓頭鷹是智慧的象徵。

這句如同啞謎的「密涅瓦的貓頭鷹,要等到黃昏來時才起飛」,出現在黑格爾的著作《法哲學原理》序文中,其論點大致如下:

就像貓頭鷹要等到黃昏後才會開始活動,身為智慧化身的牠,在發生某起事件或歷史進入混沌的黑暗時,便會為了告訴人類真相而起飛。

這句話就是這個意思;但裡頭所寫的「黃昏」究竟是指什麼呢?

有些人認為,這應該是在說法國大革命所造成的歐洲混亂時期。換言之,黑格爾暗示著「對宛如黃昏般混沌不明的歐洲來說,我的辯證法就如同密涅瓦的貓頭鷹。」

我認為黑格爾非常拚命地想說明在法國大革命前後各種變革發生的理由,並從這裡推導至歷史的進步史觀:當對立的彼此邁向合一、進入嶄新時代的時候,就算有些小磨擦,仍能捨小異而求大同,並藉此導至正確的方向。黑格爾的概念,我想就像在黃昏時振翅的貓頭鷹,在那個混亂的時代中指引一條明路。

俾斯麥的思想是否受黑格爾影響?

俾斯麥(西元一八一五∼一八九八年)是普魯士著名的宰相,也是活躍於政壇、催生德意志帝國的人。

他曾在演說中表示,偉大的普魯士是由鐵與血構成的,也因此被稱為「鐵血宰相」。當時的普魯士有著豐富的煤礦礦藏與繁榮的鋼鐵產業,但是與英法兩國相比,仍算是非常落後的國家。因此俾斯麥把目標放在促進產業發展和富國強兵。想要達成這個目標,最大的力量會是什麼?自然就是普魯士的男性勞動力,也就是那些挖掘煤炭、煉鋼冶鐵的人們,而且那都是非常辛苦的工作。

即使是普魯士珍貴的男性勞動力,一旦老了,腰挺不直、連步行都有困難、無法繼續勞動後,自然會被炒魷魚。俾斯麥當然也明白這個道理,但他卻在那個沒人在乎勞動權利的時代,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實施社會保險制度的人,以保障那些無法勞動者的生活。這是非常劃時代的政策。俾斯麥是位非常徹底的現實主義者,也非常愛國,因此目前普遍認為,他認真思考普魯士勞動力再生產的相關問題後,得到了「社會保險」這個結論。

我認為,俾斯麥應該學過普魯士代表性哲學家黑格爾的學說,也就是「結合了家族(愛的世界)與公民社會(權利的世界)所融合成的理想國家——普魯士」。

若說家族與公民社會揚棄後的結果是普魯士,那麼放著那些曾為國家付出勞動力的高齡者不管,就是國家怠慢他們了。假設俾斯麥以黑格爾的國家觀念為理論基礎、並抱著這種想法設計出社會保險制度的話,那就很容易理解了。被稱為「社會保險之父」的俾斯麥,背後或許有著黑格爾的影子。

一般認為,黑格爾是以批判方式繼承了康德的思想,但只要粗略地檢驗一下黑格爾的學說,就會發現與康德其實相去甚遠,也是位難以論斷的哲學家。

若想更深入了解黑格爾的理論,我推薦《精神現象學》《歷史哲學》《法哲學講義》等書。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哲學與宗教全史:人類三千年的思考之旅》,究竟出版

作者:出口治明
譯者:黃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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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究竟出版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