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公園的台北市,時常有民眾在公園餵食松鼠、鴿子等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生態失衡、打亂食物鏈的狀況。

對此,台北市公園處規定6月1日起,禁止在公園餵食野生動物,若發現會先行勸導,不聽者將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不過例如貓狗等流浪動物不在裁罰的範圍中。

鴿子不怕人,松鼠圓滾滾,野生動物喪失本能

《公視新聞》報導,公園裡常見滿地食物碎屑,鴿子松鼠圓滾滾不怕人類靠近等等,都是人類長期餵食導致。

對此公園處青年公園管理所主任王淑麗表示,如果人類過度餵食,野生動物會喪失求生本能,也會迅速繁殖然後超過環境負荷,此外若給牠麵包等精緻化食物,其實不適合野生動物食用,不餵食才是對生態最好的方式。

《自由時報》報導,大安森林公園常有民眾餵食松鼠,甚至有業者兜售飼料,松鼠吃了太多人類食物影響腸胃,甚至不去覓食,爪子沒處磨就把樹木抓到傷痕累累、微型染感。此外,也有攝影者以「誘拍」的方式,撒下食餌後等待野鳥吃餌入鏡,日子久了,野鳥便得像家禽一樣親民。

根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餵食野生動物可能會引發:

  1. 失去覓食本能:過度依賴人為飼養會造成依賴,使野生動物失去競爭力,無法在自然環境中生存
  2. 不懂保持戒心:習慣人類餵食的野生動物,警戒心較低,容易受到獵殺或毒害
  3. 離開安全棲地:人類餵食的地點,可能使野生動物離開原本安全的遮蔽處,反而容易遭受天敵掠食或發生車禍
  4. 健康受到影響:人類食物不適合野生動物,長期而言對野生動物的健康是很大的傷害
  5. 食物鏈破壞,引發生態失衡:野生動物一旦習慣人類的餵食,便不會再到野外覓食,破壞原本的食物鏈,引發生態失衡的危機。

此外,在野外有些人會因為愛心餵食流浪貓狗等遊蕩動物,但此舉會導致族群數量增加,為求生存只能與野生動物競爭棲地和食物,頻繁接觸甚至可能導致狂犬病等傳染病交叉感染,還可能群聚攻擊過路遊客。

因此,在國家公園內放生、棄養動物、餵食野生動物或擅自餵食遊蕩動物,都會依法處以3000元罰鍰。

之前包括大安森林公園螢火蟲生態池、內湖區碧湖公園,都分別發生過遭外來種琵琶鼠魚、大理石紋螯蝦入侵的事件,導致生態失衡。今年4月台中市大雪山林道也才發生男子餵食藍腹鷳,被台中地檢署判決緩起訴、寫悔過書並開罰1.5萬元的案例。

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勸導無效將開罰,但餵食流浪貓狗不在此限

公園處表示,過去未明文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只能靠公園駐衛警勸導,但民眾不見得會遵循。

6月1日起,公園處駐衛警若勸導第二次仍不聽,將會開罰1200至6000元,若拒絕提供個資,駐警隊則會協請轄區員警到場協助開單,民眾看到餵食野生動物也可錄影存證,向公園處及駐衛警當場檢舉,駐衛警會到場開罰,但無檢舉獎金。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野生動物指的是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魚類、昆蟲等動物。依公園處新規定都屬禁止餵食範圍,但餵食流浪貓狗,則不在此限。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