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布提的貪污問題中,比較突出的相信是官方非法軍火交易的國家資產利益資產轉移。
吉布提(Djibouti)是非洲東北部亞丁灣西岸非洲之角(Horn of Africa)的其中一個組成國家。吉布提西部及西南面與埃塞俄比亞毗連,東面就與索馬里蘭(Republic of Somaliland)相接。吉布提的對岸是也門,中間以紅海的曼達布海峽(Mandab Strait)相隔,自古以來都是印度洋古代商道的一個重要部分。吉布提的經濟主要倚靠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水深港口作為轉口貨物和出租土地來賺取外匯,不過由於國內大部分地區位處沙漠,資源匱乏,工業和農業的基礎非常薄弱,加上戰略地位特殊,因此貪污便成為國內其中一個重要問題。
根據國際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在2020年的全球清廉指數(The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指數利用全球13個資料來源,就著11個不同方面包括賄賂、政府轉移和挪用公眾資產、政府在公共部門遏制腐敗和執行有效廉正機制能力等的表現來評估貪污情況。在全球180個受調查的國家中,吉布提以27分排行第142位,比十年前下跌了42位。有見及此,本文嘗試透過以下幾個方面探討吉布提的貪污問題。
國家資產利益轉移
在吉布提的貪污問題中,比較突出的相信是官方非法軍火交易的國家資產利益資產轉移。首先,吉布提是經聯合國組織認可的區域維持和平特派團非洲聯盟索馬里特派團(AMISOM)的成員國之一,因此吉布提對於國內的軍事裝備有一定的需求。隨著厄立特里亞國(State of Eritrea)與埃塞俄比亞2000年簽定停火協議,厄立特里亞國在區內的軍火貿易角色亦隨之而逐漸淡化。加上基於也門的長期戰爭,過去幾年吉布提作為區內非法軍火交易轉口港的角色迅速冒起,大幅增加市場佔有率。
該國的非法軍火貿易是該區域向索馬里叛亂分子以及活躍在也門的什葉派胡塞武裝組織部隊(Houthi)供應武器的共同貿易,因此非法軍火進出口是受到保護的,並且不容許驅逐。在2018年的一份講述關於非洲之角軍火交易的報告指出,吉布提的非法官方貿易已經伸延至政府的最高層。據當地情報所指,一間由吉布提總統蓋萊家族所擁有經營軍火交易的公司Z專門從事出口至索馬里的軍火交易。
事實上,吉布提在地區武器販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據指,參與加拉卡德港口(Garadad)發展項目的物流、貨運和建築公司通常都是由吉布提參議員和軍官所有。基於該項目的大部分建築材料是從吉布提陸路運輸到加拉卡德附近的海岸,因此當中提供了很多走私武器的機會。
另一個關於資產轉移的例子,是吉布提政府沒有將2016年港口貿易利潤的4千萬美元記錄在國家預算的官方記錄之內,貪污情況令人憂慮。
規管制度的透明度
關於吉布提規管制度的透明度方面,問題也是層出不窮。美國國務院一份報告指出,吉布提政府的政策、法律、規章和會計制度並非經常透明,法律和法規程序執行不均和不一致,公共職能例如發牌和頒發許可證又並非總是有系統地進行。此外,公共財政和債務條件亦不透明,各部和管理機構並沒有預先制定管理計劃等。
在法律制度和司法獨立方面,吉布提的法律制度承自《法國拿破崙法典》,而法院制度在法律上獨立於行政權力。可是,在實踐中卻並非如此,因此市場中的大多數投資者都需要另聘律師,包括在公認國際法院中的仲裁協議。
在國家爭端解決方面,吉布提政府在過去曾發生過幾次。其中一次,是吉布提政府於2017年11月通過法律、允許政府單方面變更或終止合約。根據這項法律,吉布提總統於2018年2月頒佈法令,單方面廢除與杜拜環球港務(DP World,下稱「杜拜環球」)與多拉娜集裝箱碼頭(Port of Doraleh)簽訂的合約。直至2018年7月為止,當時吉布提政府終止與杜拜環球股東的協議,並將所有股份國有化。在整個過程中,杜拜環球繼續聲稱2006年多拉娜碼頭特許權的30年協議仍然有效。
直至2020年1月,倫敦國際仲裁法院決定,吉布提應按照原訂協議恢復杜拜環球經營多拉娜碼頭25年的權利。這是自吉布提將港口國有化以來法院第五次裁定贊成世界民主黨。爲此,吉布提總統發表了一項正式公告,拒絕倫敦仲裁法院的裁決,指出「正如吉布提共和國自特許權終止以來一直表明的那樣,唯一可能的結果是根據國際法分配公平賠償 」,由此可見吉布提政府的一言堂作風。
打擊貪污措施和檢控貪污
事實上,對於國內公營機關的貪污問題,政府也有採取了一些具體行動,例如政府設定了打擊貪污的相關法例、早於2002年已要求建立以打擊國家洗黑錢的信息財務機關(SRF),支持最高法院的帳目和財政紀律(法國商會和佛教學科)以審計國有企業等。
不過,儘管吉布提的法律規定對腐敗官員予以刑事處分,但由於政府並沒有有效執行此類法律,亦沒有法律或法規來應對授予合同或政府採購中的利益衝突。因此即使官員犯上與貪污有關的罪行,卻沒有打擊公職人員腐敗案件的記錄。而即使吉布提亦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簽署國,並有禁止腐敗行為的法律和法規,但是因腐敗而受到起訴和懲罰的情況卻少之又少。
吉布提公共機構貪污問題嚴重的其中一個原因,很可能跟國內公僕的低收入有關。以執法人員為例,當執行職務時,儘管被美國海外安全顧問委員會形容為「反應遲緩甚至根本沒有反應」,他們通常會向當事人要求收取費用,又或者出售自己乘坐公務車的燃料以牟取利潤,這種問題在當地似乎見怪不怪。
參考資料:
- 何善敏:<東非潛力市場肯亞與吉布提>,工商時報,2020年4月20日。
- Michael Rubin, “It’s Time the Pentagon Finds an Alternative to Djibouti”. The National Interest, 25 August 2019. (assessed 7 May 2021).
- The World Bank, “The World Bank In Djibouti”. The World Bank. April 2021. (assessed 7 Ma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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