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文創爭議多時,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在今天首度表態,松菸文創的權利金不是重點,而是要發揮經濟效應。他認為,松菸文創若有利潤,臺北市政府分2至3成也沒問題;而富邦集團本來就是文創集團,將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聯合報導,富邦集團2009年砸86億元,由臺灣大與富邦建設合資興建文化創意業園區及辦公大樓、旅館,同時合資成立臺北文創開發公司,並拿下臺北市政府「松山菸廠文化園區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案」,除藉此扶植文化創意產業,臺灣大也藉此跨足辦公大樓及旅館出租業務。

中時報導,被柯文哲邀請加入北市廉政委員會的楊實秋也指出,臺北市政府收取少量權利金,但知名餐廳進駐臺北文創大樓的地下街,卻須繳交6%至30%的營運權利金給富邦;兩相比較,富邦當二房東「賺很大」,借文創之名大搞開發。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今年一月拜訪臺北市長柯文哲時,柯也告訴蔡明忠,「法律上富邦一切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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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蔡明忠首次針對社會觀感回應,表示若只談權利金,而不談松菸文創對臺北的貢獻,是很狹隘的看法。他認為,這麼好的硬體,應該要讓它產生更多的效應。他同時表示,松菸文創投資了新台幣86億元,目前還在虧損;但若富邦金與臺北市政府談,未來若賺錢,分北市府2至3成都沒有問題。

蔡明忠也表示,富邦過去參與的「高鐵和臺北文創」兩大BOT案,「品質都沒有話講」,他相信「若不是做這麼好,也不會有這麼多批評」。如今BOT案被汙名化,會影響企業界再參與投資意願,大家會避之唯恐不及,但公共工程財源本來就應多元,若只靠政府力量,這是走回頭路。

蔡明忠認為,富邦集團本來就是文創集團,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外界也不用擔心松菸文創在富邦手上,會變成對文創沒有貢獻的營利組織,因為文創發展起來他們才有飯吃。蔡明忠解釋,他希望文創產業不同層面都要有市場功能與經濟效應,至於當初鼓勵臺灣原生藝術設計發展的理念,則會交由北市府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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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中岑 范姜 CC BY SA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