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昨(13)日大動作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人員疑涉弊案,搜索宜縣府等30餘處所,並約詢林姿妙等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廉政署約談20多名相關人士到案說明,於昨天深夜與今天凌晨送往宜檢接受進一步偵訊。

宜蘭地方檢察署今日說明,涉及貪污與洗錢遭列被告的宜蘭縣長林姿妙,遭廉政署與檢方約談,經訊問後認為林姿妙還有配合調查的必要,無保請回,待後續配合調查。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檢方在這起案件中,共約談30名左右的相關嫌疑人與證人到案。

偵辦主因是針對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108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以釐清相關人等是否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

檢方表示,林姿妙在相關案件中被列為被告,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尚有6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交保候傳。

除吳朝琴及吳東原遭檢方聲請羈押,宜縣府地政處長楊崇明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諭令5萬元交保、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涉《貪污治罪條例》,諭令10萬元交保、前宜蘭縣議員劉石純涉及偽造文書,諭令10萬元交保;林姓男子涉偽造文書,以10萬元交保;黃姓與陳姓當事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諭令10萬元交保。此外,宜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秘書處長曾成陽及羅東鎮長吳秋齡被請回。

今天上午9時許,林姿妙離開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時,只說「謝謝」,隨後搭車離去。

國民黨批評:反對政治追殺

國民黨今天早上也隨即召開記者會,文傳會主委凌濤批評,林姿妙的案件就是政治追殺。在林姿妙的案件上,司法若有證據就毋枉毋縱,但現在林姿妙被無保請回,檢方卻都沒有說明,林姿妙已名譽受損,這就是民進黨想要的政治利益。

凌濤也說,很遺憾看到從中二補選開始,包含雲林縣長張麗善與台中市長盧秀燕就被檢調與名嘴不斷攻擊。面對年底選舉,民進黨已經殺紅眼,用檢調政治抹黑,透過名嘴、側翼猛攻。國民黨一定要團結共同面對民進黨的追殺。

考紀會主委李貴敏表示,司法歸司法,不要用司法進行政治迫害,雖然目前尚不知道真相,也給予檢調尊重,既然已經知道林姿妙與家人跟案件沒有直接關聯,

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對縣府父母官可以這樣搜索嗎?無保請回就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但在證據尚未齊全的狀況下,怎麼可以搜索住宅呢?難道是真有問題才要約談、夜間訊問嗎?

還是因為林姿妙政績有好評、民調高,所以民進黨比不上要透過這樣的手段來恐嚇林姿妙,過去林姿妙對於縣市合併、高鐵到宜蘭都跟民進黨不同調,所以要對林家進行迫害。

律師簡榮宗強調,宜蘭地檢署在上午有新聞稿說明案情,內容有三個主張,第一、宜檢搜索30多處與約談30多人;其次,這是2019到2020年間羅東鎮的相關弊案,第三、最後相關結果是林姿妙、林姿妙女兒與羅東鎮長都無保請回,質疑如果前2年都有相關證據,為何今年才展開搜索。

簡榮宗說,大家都知道今年底要選舉,難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搜索更是強制力執行,《刑事訴訟法》更指出有必要時才能進行,是否「大砲打小鳥」,在證據不明確的狀況下,沒有必要連夜製造恐慌。

媒體提問表示,這案件是否可能影響林姿妙連任的提名?凌濤回應,司法案件要毋枉毋縱,目前搜索後案情仍不清楚,國民黨批判這樣的政治追殺,更會捍衛林姿妙應該被捍衛的名譽。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