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毛姆應《紅書》雜誌編輯之邀,選出心目中最偉大的十本小說,本書就是他列出的重量級書單和精彩無比的短評。珍.奧斯汀、巴爾札克、托爾斯泰……這些人如何成為偉大作家?「骨灰級」書評家毛姆的閱讀方法論,為你一次解惑!
文:威廉・薩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聰明的讀者都會跳讀
我還為《紅書》寫的書單中附上一份短評,其中寫道:「聰明的讀者如果學會跳讀這個技巧,就會從閱讀中獲得最大的樂趣。」明智的讀者不會把閱讀當成任務,只是當作消遣。他們準備讓自己對書中的人物感興趣;關心主角在特定情境下的行為及遭遇,對他們的不幸表示同情,為他們的快樂感到高興;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在某種程度上,過著他們的生活。
這些主角的人生觀,以及對人類永恆主題的思辨,無論是用言語表達,還是用行動表現,都在讀者的身上激發一種驚奇、愉悅或憤怒的反應。但讀者本能地知道自己的興趣所在,他受興趣的指引,就像獵犬追蹤著狐狸的氣味一樣。有時,由於作者的失敗,讀者會失去嗅覺,隨後又不斷在掙扎中,等待嗅覺再次恢復。在這種情況下,他就會跳讀。
每個人都會跳讀,但想做到不遺漏卻很困難。據我所知,跳讀是一種天賦,或是必須透過經驗獲得的東西。塞繆爾.詹森(Samuel Johnson)博士很擅長跳讀。誠如詹姆士.博斯韋爾(James Boswell)所說,他自己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就是無須自始至終費心閱讀,就能一下子掌握任何一本書中有價值的內容。
毫無疑問,博斯韋爾指的是資訊類或教化類書籍。如果閱讀小說是一件苦差事,讀者都別看了。不幸的是,幾乎找不到從頭到尾都讓人讀得津津有味的小說,其中原因稍後詳解。雖然跳讀可能是一個壞習慣,但讀者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讀者會發現,一旦開始跳讀就很難停下來,儘管會因此錯過書中許多有益之處。
在我為《紅書》列出的書單發表後不久,一位美國出版商建議,要再版我提到十部小說的縮寫本,每一本都加上我寫的序言。他的想法是:除了講述作者必須講述的故事,揭露他的相關思想,展示他創造的人物外,其他全部省略。如此一來,讀者就能夠閱讀這些優秀的小說——若不是刪除那些被不公平地看作枯燥無味的東西,他們本來不會閱讀這些小說。
因此,書中只剩下精華,就盡情享受精神上的歡愉吧!起初我很吃驚,不過後來我想,雖然我們之中的一些人已經學會透過跳讀來滿足自己的需求,但是大多數人並未掌握這個訣竅,如果有一位機智又有辨別能力的人幫助他們跳讀,就再好不過了。我滿喜歡這個為圖書寫序言的想法,馬上著手進行。當然,一些文學專業的學生、教授和評論家,會認為縮寫一部名著是令人震驚的事情——讀者應該閱讀名著的完整本。
但這要看是怎樣的名著了,我認為如《傲慢與偏見》那樣引人入勝,或像《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那樣結構嚴密的小說,一頁都不能省略。理智的評論家喬治.聖斯伯里(George Saintsbury)寫道:「很少有小說能像狄更斯的小說一樣禁得起濃縮和凝練。」刪減是無可厚非的,如同大多數劇目在排練時,劇本的情節內容都會或多或少刪減。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和喬治.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共進午餐時,他告訴我,他的戲劇在德國比在英國成功,並歸因於英國大眾的愚蠢和德國人的聰明。其實他錯了,在英國,他堅持自己所寫的每個字都應該演出來。我在德國看過他的戲劇,德國導演無情地刪除那些對戲劇表演沒有幫助的廢話,為大眾提供一種淋漓盡致的視聽歡愉。不過,我覺得不該把這件事告訴他。我不懂為什麼不能對小說也這麼做。
山繆.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在談到《唐吉訶德》(Don Quijote)時表示,這是一本可以只瀏覽一遍的書。他的意思很可能是,書中的部分內容是如此枯燥,甚至荒謬,一旦你發現這一點,重讀一遍便是浪費時間。這是一本偉大而重要的書,一個文學院學生當然應該通讀一遍(我自己從頭讀到尾,用英語讀了兩遍,用西班牙語讀了三遍),但是對為快樂而閱讀的一般讀者來說,就算跳過那些枯燥的部分也不會遺漏什麼,他肯定更喜歡書中那些直接敘述這位文雅騎士和樸實隨從的冒險與談話段落,這些段落是如此有趣和感人。
事實上,一位西班牙出版家在一個版本中單獨收錄這些段落,讀起來也很不錯。還有另一種小說也十分重要,卻很難被稱為偉大的作品,好比塞繆爾.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的《克拉麗莎》(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a Young Lady),只有最頑固的讀者才不會被它的篇幅嚇跑。要是沒有找到縮寫本,我肯定不會閱讀這本書。該書的縮寫本精簡得很完美,沒有遺漏任何情節。
大多數的人都會承認,馬塞爾.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的《追憶似水年華》(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小說。普魯斯特有很多狂熱的崇拜者,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可以饒有興趣地閱讀書中的每個字,有一次甚至放話說:「我寧願被普魯斯特煩死,也不願被其他作家逗樂。」但是閱讀三遍之後,我已經準備承認,書中各個部分的價值是不等同的。我懷疑,未來的讀者將不再對普魯斯特所寫的那些散漫無邊的長段思考感興趣,這種寫作手法在當時很流行,然而現在已經過時了。
普魯斯特是偉大的幽默大師,他創造獨到、多樣、栩栩如生的人物,令他在文壇上與歐諾黑.德.巴爾札克(Honoré de Balzac)、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平起平坐。而在未來,這個事實將更加顯而易見。也許有一天,他的巨著會被精簡,刪除那些被時間剝奪價值的段落,只保留小說中的精髓和依然具有持久吸引力的內容。這樣一來,儘管《追憶似水年華》篇幅仍然較長,但會更加出色。
我從安德烈.莫洛亞(André Maurois)的著作《普魯斯特傳》(A La Recherche De Marcel Proust)繁雜的敘述中得知,普魯斯特打算將小說分成三卷出版,每卷大約四百頁。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第二卷和第三卷已出版,但延遲發行時間。由於健康狀況太差,普魯斯特無法在軍中服役,於是利用閒暇時間在第三卷中添加大量內容。
莫洛亞說:「新增的許多內容都是心理學和哲學論文,其中都是以書裡的一位智者(我認為這是作者本人)的口吻對人物行為的評論。」他還說:「人們可以用米歇爾.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的方式,從中彙編出一系列文章——論音樂的作用、論藝術上的新奇、論風格之美、論少數人類類型、論醫學上的天賦等。」的確如此,但它們能否增加小說的價值,我認為就要取決於讀者對形式的基本功能的看法。
針對這一點,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赫伯特.喬治.威爾斯(Herbert George Wells)寫了一篇有趣的文章,命名為〈當代小說〉(The Contemporary Novel)。「據我所見,」他說,「這是唯一的媒介,透過它,我們可以探討人類在當代社會發展中提出的絕大多數問題。」未來的小說「將會成為社會調解器、理解的載體,以及自我反省的工具,還能展示各種不同的道德觀,促成風格之間的交流,孕育不同的風俗習慣,對法律和制度及社會教條和思想進行批評」。「我們要處理政治問題、宗教問題和社會問題。」
威爾斯認為,這不是一種消遣的方式,他直截了當地表明,自己不會把小說看成是一種藝術形式。奇怪的是,他討厭自己的小說被視為宣傳,「因為在我看來,宣傳這個詞彙只適用於指稱某些有組織的政黨、教會或教義所進行的明確服務。」不管怎麼說,宣傳這個詞彙的意義都要更廣一些,指的是透過口頭、書面及廣告,透過不斷地重複,讓人們覺得,什麼是正確而適當的、好的和壞的、公正和不公的,應該讓所有人接受並採取行動。而威爾斯的小說主要目的在於傳播某些教義和原則,這就是宣傳。
歸根究柢,我們要探討的問題是,小說是不是一種藝術形式?它的目的是教導還是娛樂?如果它的目的是教導,就不是一種藝術形式,因為藝術的目的是令人愉悅。在這一點上,詩人、畫家和哲學家的意見是一致的。但這是一個讓很多人感到震驚的事實,因為基督教教會以懷疑的眼光看待快樂,將它視為陷阱。
把快樂看成是一件好事似乎更合理,但要記住,某些快樂會招致惡果,避免這種快樂才是更明智的。人們普遍認為,快樂只是感官上的,這並不奇怪,因為感官上的快樂比智力上的愉悅更強烈。但這顯然不是事實,因為精神和身體上都有快樂,精神上的快樂即便沒有那麼強的刺激性,但是更加持久。
《牛津英語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為藝術下了這樣一個定義:「審美領域中技巧的運用,如詩歌、音樂、舞蹈、戲劇、演說、文學作品等。」這是非常精準的定義。下面接著補充道:「尤其是在現代背景中,其運用技巧的過程體現的完美程度,也成為藝術本身。」我想這是每一位小說家的目標,但正如我們所知,很少有人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可以把小說看成是一種藝術形式,也許並不是很高尚,但它的確是一種藝術形式。然而,其本質上是一種不完美的形式。我在許多演講中曾討論這個問題,現在要說的也不比當時講得更好,我就允許自己簡短地引用一下。
我認為,把小說當作講臺是不合適的,讀者要是認為可以從閱讀中輕鬆獲得知識,其實是被誤導了。想要獲得知識,只有埋頭苦讀,這是一件令人討厭的事。倘若能用小說的糖衣包裹知識這一味苦口良藥,好讓我們大口嚥下,就再好不過了,但事實是我們也無法確定面前美味可口的藥粉是否有益身心,再加上小說家給的知識存在偏見,因此並不完全可靠。與其獲得扭曲的知識,倒不如不懂。
一個小說家做好本分,成為優秀的小說家就夠了,他應當對多方面的知識有所涉獵,但是大可不必成為某個學科的專家,這麼做有時反而對自己有害。想知道羊肉的味道,不必吃下一整隻羊,只要一小塊羊排就夠了,再對吃過的羊排發揮想像力和創造力,就能描述出愛爾蘭燉肉的美味。但他要是藉此提出自己對養羊、羊毛業和澳大利亞政治局勢的看法時,有保留地聆聽才是明智之舉。
小說家任由自己的個性擺布,他選擇的題材、創造的人物,以及對這些人物的態度都受到個性的影響。他寫下的文字是與生俱來的本能和情感經驗的展現,無論多麼努力地保持客觀,他仍是自己性格的奴隸;無論多麼努力地保持公正,都禁不住有所偏袒。他是擲骰子的人,只憑小說開篇對人物的介紹,就能讓你對該角色產生興趣和同情。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一再堅持,小說家必須向劇作家靠攏,儘管說得有點晦澀,但這足以告訴我們,小說家必須以一種吸引人們注意力的方式來安排情節。因此,必要的話,作者會犧牲真實性和可信度來達到他想要的效果,這就不是一部具有科學或資訊價值作品的寫作方式。小說家的創作目的不是傳授技能,而是取悅讀者。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毛姆閱讀課:最偉大的10部文學經典》,方舟文化出版
作者:威廉・薩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譯者:趙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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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奧斯汀、巴爾札克、托爾斯泰……這些人如何成為偉大作家?
「骨灰級」書評家毛姆的閱讀方法論,為你一次解惑!
1945年,毛姆應《紅書》雜誌編輯之邀,選出心目中最偉大的十本小說,本書就是他列出的重量級書單和精彩無比的短評。
毛姆說:經典討論的是人類長期關注的話題:上帝、愛恨、死亡、金錢、野心、嫉妒、驕傲、善惡;關注的是人類自古以來所共有的激情和本能,正因為如此,一代又一代的人都能在這些書中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優秀的小說具有這些特性
- 主題應該具有長久的吸引力,而不僅僅關注當下的熱門話題,否則作品很快就會不值得一讀。
- 故事應該契合主題,並且連貫、有說服力。
- 有開頭、發展和結尾,結尾應該是開頭的自然結果。
- 人物的行為應該符合其特徵,如果角色本身很有趣,就更好了。
這些小說為何值得一讀?請看毛姆的真心讚譽
- 《湯姆.瓊斯》:語言樸實自然,費爾丁為讀者講述瓊斯的故事,就像他坐在餐桌旁,一邊喝著酒,一邊跟朋友們講故事一樣。
- 《傲慢與偏見》:幽默的筆調總能吸引你不斷讀下去,依依不捨地讀到結尾。
- 《紅與黑》:斯湯達爾的冷靜風格為這本書增添幾分恐怖和陰森,也讓小說情節更加扣人心弦。
- 《高老頭》:這部小說自始至終都很有趣。巴爾札克讓小說中的人物透過言談舉止來展示自己,十分客觀自然。
- 《塊肉餘生錄》:人物極其豐富,他們的生動形象、構思獨特,令人讚嘆。
- 《包法利夫人》:帶來強烈的現實感,不僅是因為人物生動,還在於對細節的刻畫。
- 《白鯨記》:想要真正瞭解一部偉大的作品,必須瞭解它的作者。但是對梅爾維爾來說,這句話應該要反過來,與其研究作者的生平經歷,不如一遍又一遍地閱讀《白鯨記》。
- 《咆哮山莊》:我想不出還有哪本小說能如此有力地表現出愛情中的痛苦、狂熱和殘忍。
- 《卡拉馬助夫兄弟們》:杜斯妥也夫斯基在製造懸念和戲劇化場景方面算得上天賦異稟。很少有比《卡拉馬助夫兄弟們》裡伊萬看見自己不安的良心變成魔鬼出現在眼前時那樣震撼的場景。
- 《戰爭與和平》:只有智力超群、想像力豐富,有著廣泛閱歷及深刻人性洞察力的人,才能寫出這樣的作品。
這些小說家為何偉大?
- 珍.奧斯汀的小說中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但是你讀完一頁時,就會急切地想知道接下來的故事。即便接下來的故事也沒什麼特別,你依然會迫不及待地翻頁。
- 杜斯妥也夫斯基那驚人的創造力,並非來自心底的善,而是來自邪惡,邪惡讓他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
- 在所有用作品豐富世界精神財富的卓越小說家中,巴爾札克是我心中唯一可以毫不猶豫地稱為天才的人。
- 狄更斯經常透過誇大人物特性和怪癖來塑造人物,而且透過幾個字或幾句話,就能在讀者腦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 斯湯達爾沒有偉大的創造力,卻具有敏銳的觀察力,能洞悉複雜的事物,看透人類變幻莫測的內心。
- 費爾丁對刻畫完美的形象絲毫不感興趣,更樂於描繪一般人性,比起精細描繪,他更愛粗糙樸素;比起刻意安排,他更愛順其自然。
- 福樓拜獻身於文學,為了創作出藝術作品,捨棄豐富多彩的生活,犧牲塵世的歡樂。
- 梅爾維爾巧妙地將水手們在日常工作裡使用的普通航海用語融入精美的語言中,為《白鯨記》這部奇幻、有力的憂鬱交響樂,增添幾分現實氣息和新鮮的海鹽味。
- 艾蜜莉.勃朗特的個性,以及她所表現的強烈、受到壓抑的情緒,《咆哮山莊》正是她能創作出來的作品。
- 托爾斯泰和其他的小說家類似,將自己熟悉或認識的人作為小說中人物的原型,但他不僅能發揮想像,更善於如實刻畫他們。
毛姆以辛辣毒舌見長,批評吐槽絕不嘴軟:
- 濟慈早逝,華茲華斯長壽,這是英國文學的兩大不幸。
- 梅爾維爾的品味極不穩定,有時想加點詩意,但表現出來的卻總是荒唐。
- 斯湯達爾說自己的童年很悲慘,但從他的敘述來看,並沒有什麼可抱怨的。
- 巴爾札克的傳記作者表示,既然天才有特權,就不該用普通標準來評判他的行為。我不認同這個觀點,覺得最好還是承認他是個自私無恥的人。
本書特色
- 十大經典名著的大師講堂:毛姆堪稱經典最佳引路人,細膩描述小說家的生平故事、創作歷程、小說技法和故事情節,看完就像上了10堂文學講座,茅塞頓開,發現讀小說的樂趣和方法。
- 用毛姆的方法,充分享受讀小說的樂趣:毛姆認為,聰明的讀者不會把閱讀當成任務,只是當作消遣。有時,由於作者的失敗,讀者會失去嗅覺,隨後又不斷地在掙扎中等待嗅覺再次恢復,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學會跳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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