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

自由報導,法國下議院國民議會6日通過由社會黨(PS)主導的禁止買春法案,將「有償性交易」定為非法,聲稱拯救下海女性、杜絕人口販運。此項新法案將取代自2003年起執行的懲處賣淫者的舊法案,未來將對嫖妓初犯處以1500歐元(約5.5萬元新台幣)罰金,再犯則罰3750歐元(約13.8萬元新台幣),並須接受教育課程,成為歐洲第5個處罰嫖客的國家。

這項法案於2013年10月由社會黨女議員奧立韋耶(Maud Olivier)提出,獲執政的社會黨強力背書,兩年半間在法國上議院參議院、國民議會進行多次辯論。國民議會早於2013年通過草案,但3度送到參議院都被否決,因為參議院多數議員反對罰嫖。儘管法國右派參議員極力杯葛,但根據法國制度,當兩院意見不同,以國民議會的決定為最終依歸,因此國民議會今天的投票結果,使得罰嫖成為定案。

蘋果報導,奧立韋耶強調,本法終結了「買他人身體是正常的」想法,娼妓應被視為「人口販運受害者」。在法國,經營妓院、拉皮條或與18歲以下雛妓從事性交易皆屬非法,但並未以法律禁止賣淫。官方估當地約有3.7萬名應召女郎,其中85%多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主要來自東歐、非洲、中國和拉丁美洲,每年產值約有16億歐元(約589.3億元台幣),利益相當龐大,因此儘管政府將提供補助,但是預料很難讓性產業消失。

配合新法,法國政府每年將動用480萬歐元(約1.8億元新台幣)預算,輔導娼妓轉職,也讓非法滯留的外籍性工作者合法居留6個月,受罰嫖客也須接受教育,以了解性工作者面臨的處境。但專家認為該法執行不易,因為性交易費用多私下轉手支付,當局難以證明買賣存在;現在網路性交易也比當街買春還要多。

聯合報導,法國總理瓦爾(Manuel Valls)在推特上發文說,這次立法成功是「女權的重大進展」。女性權益部長侯契諾(Laurence Rossignol)在國民議會表決前對議員說,性交易是「對女人行使的暴力」,新法將顯示法國「完全了解賣淫體系的暴力」。

然而,斯特拉斯性工作者協會(Strass)近60名成員在國會外頭手持標語吶喊:「性工作是工作」,「別解放我,我會照顧我自己!」除了擔憂警方掃蕩動作加大,唯恐未來工作環境每況愈下,她們還認為所有供需必將轉往鄰國。13家協會4日出面力挺娼妓,譴責新法威脅了賣身者生計,更擔心性交易從此轉入地下,反而讓被迫為娼者更離不開皮條客與暴力淫蟲。

一些議員和性工作者團體擔心,罰嫖會讓性交易更趨於地下化,嫖客可能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隱密黑暗的地方交易,讓性工作者處境更危險,畢竟性工作者遭毆打、殺害的案例時有所聞。也有一些性工作者認為賣淫是自願選擇的謀生方式,新法影響他們的工作權益。

早在2013年法案提出時,民間就發出「343個人渣的宣言」(Manifesto of the 343 Scumbags),當中不乏記者、作家、演員連署,抗議新法把嫖妓者看成「變態」或「精神病患」,拒絕讓「民意代表對我們的欲望歡愉設下法律規範」,主張「買淫權」,要求「別碰我的婊子!」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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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自由報導,德國內閣也在6日同意通過一項新法草案,要將向遭受強迫賣淫的娼妓買春的嫖客送入牢房,而且這一關短者3個月,長則可高達5年,這項峻法也在德國掀起辯論。反對者認為,新法實行上頗有難度,嫖客難以判斷娼妓是否受到脅迫。然而,支持者相信,新法上路之後,將能遏止人口販運。

德國是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之一,但許多性工作者仍難擺脫皮條客控制。德國聯邦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指出,這項新法旨在阻止嫖客前往非法的賣淫場所,避免娼妓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德國一些廢娼組織認為,新法未免太不切實際,難以證明嫖客理解娼妓的困境,德國將繼續淪為「歐洲妓院」。目前英國已經有類似的法律,且不准嫖客以「不知情」來脫罪。但歐洲的打擊販運人口組織則表示贊同,認為人口販子理應起訴,而皮條客助紂為虐、嫖客知法犯法,當然責無旁貸。

麻煩的是,這項新法要採證極有難度,就連德國警方也認為,嫖客在買春時,難以了解娼妓是否受人口販子控制。另外,人權團體亦指出,性工作者是人口販賣的目擊證人,但德國法律欠缺對於她們的保護。

瑞典

聯合報導,歐洲對娼妓的作法主要可分為兩種:「北歐模式」強調「罰嫖不罰娼」;而「荷蘭模式」則是主張性交易合法化。至於德國大力掃蕩強迫賣淫,是兩者折衷路線。所有歐洲國家都禁止拉皮條,而瑞典、挪威、冰島已立法禁止買春;至於英國買春雖合法,但法律也禁止向遭受暴力脅迫的娼妓買春,且尋芳客不能以不知情為由辯解;法國現在也希望藉由打擊嫖客減少人口販運。

中央社報導,最早於1999年立法罰嫖的瑞典,罰金額度是以嫖客的薪資計算,最少罰250歐元(約新台幣9250元),富人可能要罰數千歐元,另可處以最長一年的有期徒刑,但實際上都是繳交罰金了事,無人因此真的入獄。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區行政局2015年公布的「瑞典賣淫現況與發展」報告,1995年的斯德哥爾摩有650名流鶯,2014年有200到250名,減少了一半以上。報告也指出,網路賣淫現象同時有增加,可能顯示部分性工作者轉入看不見的地帶從事交易。

但報告說明,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街頭流鶯、紅燈區多,網路上也一樣有非法賣淫現象,區行政局認為立法禁止性交易應有勸阻嫖客、限縮賣淫現象的規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