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當「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和「抽菸自由」的利益相衝突,應是前者權利優於後者。
新聞整理:李牧宜
老菸槍注意了,二手菸若飄散至鄰居家可能判賠!居住在新北市的陳姓女子,長期受到樓下鄰居洪姓父子二手菸味影響,害她咳嗽、打噴嚏求償。法官認定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較住處抽菸自由重要,因此判決洪姓父子賠償陳女購買空氣清淨機的費用和1萬元慰撫金。
蘋果報導,30多歲的陳女提告指出,洪姓父子常在家中廁所、後陽台、室內及電梯內抽菸,導致尼古丁、一氧化碳及焦油等有害物質,常不定時經由廁所公共管道、樓地板往上入侵,害她飽受二手菸危害。
她指稱由於二手菸已造成她咳嗽、打噴嚏,數次呼吸困難、神經系統及心臟偱環等不適﹐她還為此購買空氣清淨機來過濾菸味,減少有毒物質危害家人及小孩。因曾多次透過管委會協調均不見改善,因此終於報警處理。
ETtoday報導,對此,洪姓父子主張「有居家抽菸的自由」,強調社區抽菸人數超過20人,不能把窗外飄進的菸味都算在他們頭上,認為陳女的說法太誇張。但陳女強調,洪家父子的二手菸害,已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範圍,不但侵害身體,還破壞了健康及居住安寧的人格權。
根據實地菸害研究,陳女家中空氣清淨機的空氣品質燈號,均顯示為黃燈及紅燈。法官認為,當「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和洪家父子「抽菸自由」的利益相衝突,應是前者權利優於後者。
依照衛福部的菸害防制網內容,二手菸是「A級致癌原」,且歐盟及美國公共衛生部,於2005年分別發表多達數百頁「二手菸害實證白皮書」,均強調二手菸沒有安全劑量,只要暴露,就會有危險。因此法官判洪姓父子得賠1萬元精神慰撫金,和2台空氣清淨機的1萬4900元費用,全案可上訴。
聯合報導,資深法官指出,噪音有客觀數據,只要通報環保局前往檢測,超過分貝值標準,就可以認定對人造成干擾、不舒適,但味道較無判斷標準。法官強調,如果民眾因為相關侵害嚴重致身體不適而就醫,就醫病歷和醫生主訴,也是重要的客觀事證。
法官建議,民眾在住家不論受到何種干擾,首先請管委會或鄰里長出面協調,並留下人證和紀錄;若未獲改善,再通報環保局、警察局或主管機關前往了解,留下申訴資料。
自行蒐證部分,法官表示,與相關當事人交涉過程,可藉由錄音、錄影、拍照作為佐證;若鄰居受到相同的困擾,也可一起提告。法院會綜合資料,調閱檢視,這樣對於受侵害的民眾,才能作出較有利的判決。
新聞來源:
- 二手菸害呼吸困難 法官判菸味禁飄上樓並賠2.5萬(蘋果)
- 空氣清淨機亮紅燈 4樓抽菸「菸味飄5樓」判賠2.5萬(ETtoday)
- 鄰居二手菸飄入家中 求償勝訴(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