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大巨蛋可部分復工,北市府不滿遠雄曲解法院裁定,將提出抗告,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盼法院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的內涵為何,又如何確定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否則爭議仍無解決。

中央社報導,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停工,遠雄公司今年6月6日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21日裁定,大巨蛋停工導致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問題,將威脅周遭與民眾安全,為維護安全跟防範危險,在應施作的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外界解讀為大巨蛋可部分復工,北市府則強調,是在維護大巨蛋安全範圍內遠雄可報備施工,與過去勒令停工後遠雄報備施工完成大抵相同。

NOWnews報導,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上周雙方開會,但市府認為遠雄曲解法院裁定,遠雄不應無提出安全維護計劃,僅靠報備就進場施工,因此決定抗告,希望能夠釐清「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的內涵,以及確定「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

風傳媒報導,林鶴明指出,依照《建築法》第63條,遠雄本應立即負起工地安全之責,現在亦可針對工地安全需要之部分,報經北市府同意後進場施工,盼望遠雄能負起責任,提出確切改善計畫,以確保公共安全。

蘋果報導,據了解,原先北市府預計和遠雄針對那些地方需要施工進行討論,但遠雄連續兩周都未提出施工計畫,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遠雄的作法不僅讓市府,也讓四大技師公會搖頭,北市府將針對法院裁定提出抗告,要法院來解釋這樣情形,否則雙方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

ETtoday報導,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就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書中,並沒有提到施工須經北市府同意才能進行施工,既然市府對於裁決有疑慮,又對會議內容有意見,「為何第一時間對外界表達勝利,卻選在期限最後一天提出抗告?」讓遠雄百思不得其解。

楊舜欽重申,現在還是颱風季,一切以公安為優先,市府太多的政治算計不是遠雄考量的範圍,而施工計畫也正準備中,就算市府提抗告,施工還是會照常進行,不會因為市府提抗告而延遲施工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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