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董事會全體通過將委任律師向公股派任的前董事長蔡友才、總經理吳漢卿進行民事求償,金額為1.8億美元加計金管會裁罰的1,000萬台幣,約57.1億台幣,創下金融業有史以來,「銀行向董事」求償最高金額。
自由報導,兆豐案導致兆豐銀被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裁罰1.8億美元(約台幣57億元),金管會後又加碼裁罰1,000萬元,兆豐銀今(23)日上午召開改組後的首次董事會,董事們全體通過將委任律師向公股派任的前董事長蔡友才、總經理吳漢卿進行民事求償,金額為1.8億美元加計金管會裁罰的1,000萬台幣,約57.1億台幣,創下金融業有史以來,「銀行向董事」求償最高金額。但兩人求償比例是否各半,因為難有具體根據來訂定,將等到提出訴訟後,交由法官來決定。
聯合報導,天價罰款二人如何能負擔?兆豐銀總經理楊豊彥坦言,金額相當高,但因為案件仍在調查中,未來若有其他被認定需要負責的對象,也會納入求償名單中。金融業人士聞訊後擔心,兆豐求償先例一開,以後當董事前,「可能要先脫產」,免得身家都沒了。另外,兆豐銀行董事會還通過以新台幣10億元聲請假扣押裁定,未來視需要授權法遵處追加辦理,並依金管會處分令檢討其他失職人員責任,請監察人調查釐清,若有責任將進行民事求償。
中時報導,此外,兆豐銀董事會今日也通過大幅組織改造,由於金融科技持續發展,兆豐銀也將電子金融推廣中心,位階提升為「數位金融處」。並決議設置四大後台部處,新設包括「洗錢防制中心、海外管理處、業務管理處」三大單位,同時「恢復」在蔡友才任內取消的「債權管理處」編制。去年第四季,當時兆豐銀行高層曾對媒體表示,因為兆豐幾乎已無債可討,所以開國銀先例,取消債管處。
中時報導,在董事會的強化上,也決定三方著手,包含設置專責董事會的議事單位;「資產負債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風險管理事項改制為「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升為董事長主持;董事會稽核室改制為稽核處。
金管會銀行局︰兆豐確有百餘筆未申報
自由報導,兆豐案真相未明,朝野立委22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關切後續,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質疑,若4.91億美元「誤植」成44.91億美元,還是有四億美元未申報;金管會銀行局指出,即便金額「誤植」,但確實有一百多筆未申報,美國才會認定有問題開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兆豐銀確有應申報未申報部分,且高達一百多筆,顯示內控管理及制度面失靈,未申報的交易數額太高才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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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林全與民進黨立委便當會討論兆豐案,對於立法院29日將召開財委會秘密會議,由金管會公布兆豐案174筆共76個可疑帳戶。據傳金管會一度對公布帳戶有疑慮,但政院高層與立委堅持應公布以讓立委了解有無洗錢疑慮,最後決定要公布。會中也研判,遭政院點名要負責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以赴監院告發兆豐案提前反制,是為了自保。林全並重申此案徹查到底的決心沒有改變,同時徹查也沒有上限、底限以及切割等問題。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在立院質詢指出,若查到最後洗錢證據不足,變成行政誤植,是否要向美國要求撤除1.8億美元罰鍰?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兆豐簽Consent Order(裁決同意書)時,不知道有誤繕金額;對此有向兆豐銀了解,兆豐銀認為今年8月已簽下裁決同意書代表已經承認,若再向美國反映「誤植」,會變成不承認該同意書。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問,就法務部掌握狀況,兆豐案究竟有無官股或半官股洗錢的可能性?法務部常次張斗輝說,線索由北檢五位檢察官全面偵查中,案情則偵查不公開。
台聯:政府徹查兆豐案勿打放水球
中央社報導,台灣團結聯盟懷疑金管會在兆豐案上放水,今(23)日到金管會召開記者會,就兆豐涉洗錢案以行動劇方式,呼籲政府務必徹查清楚,勿打假球。台聯文宣部副主任陳嘉霖表示,兆豐案一個多月來的進展,從最初的一時疏忽卸責之說、到保密協議不便公開、財報數字誤繕,甚至更搬出巴拿馬政府當作擋箭牌等四大跡象,讓人對金管會在兆豐案上的回應感到不可思議,甚至看到了放水的意圖。
NOWnews報導,台聯青年部主任侯宗穎指出,行政院兆豐案督導小組所提出的「誤繕」說詞,將4.91億美元誤寫成44.91億美元,根本有違常理也有違會計專業。英文財務報表的數字表達4.91億美元是$491million,而44.91億美元則是$4.491billion,完全不同的寫法怎麼可能寫錯?更何況銀行的會計軟體大多有自動防錯的功能,基本上誤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督導小組提出「誤繕」這種荒謬的理由,令人懷疑有放水之虞。
對於台聯訴求,金管會由銀行局金控組組長黃光熙代表收下抗議書。金管會說明,有關金額誤繕,當初是由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對外公開說明,即2014年巴拿馬分行與紐約分行之間信用交易金額合計為4.91億美元,惟紐約分行報送金融服務署時誤繕為44.91億美元,並非金管會公布的。至於台聯要求公開與巴拿馬等監理機構間簽署的合作備忘錄(MOU),以證明有保密協議,金管會指出,MOU確有保密條款,公開MOU內容,對金管會而言並無顧慮,但可能會造成外國監理機關的困擾,內部還需要研究可行性。
對於財委會已決議要求金管會在祕密會議中提供兆豐案的匯款交易及客戶名單資料,金管會強調,將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決議,依法處理,並重申確保金融機構健全經營,是金管會重要職掌之一,絕對不會輕忽,未來仍將秉持一貫立場依法執行各項監理責任,對於違法違規情事,必將依法處分,追究到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