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日前裁定,在票站內的「選票自拍」(ballot selfie)——拍攝已有標記的選票,無論拍攝者是否在照片中——乃可接受行為,推翻了新罕布什爾州兩年前的法例。

禁令被指限制表達自由

自1979年起,新罕布什爾州已禁止選民向他人出示選票表明其立場,兩年前當地議員通過修正案,禁止選民為其已剔選的票拍下數碼影像,並分發或透過社交媒體公開圖片,違者可罰款1000美元甚至入獄。

支持立法的最主要理由,是禁令能杜絕買票或強迫投票等行為——因為選票拍照可以證明選民投了誰。雖然未有任何證據顯示有關計劃存在,但議員認為他們應該防患於未然。

法例通過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控告州政府,指這項禁令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賦予的權利——選民貼出照片以示支持候選人。

原告之一的該洲眾議員Leon Rideout認為,在社交媒體的年代,貼出選票照片可以是鼓勵投票、表明立場的方式。在訴訟文件中控方又指,禁令忽略了在互聯網貼出選票照片,可以是受憲法保障的政治言論,而跟買票或強迫投票無關。

Snapchat反對禁令

去年聯邦法院裁定控方勝訴,推翻了禁令,而州政府方面決定上訴。今年4月,社交媒體公司Snapchat向法院提交文件,支持原告。

文件中Snapchat指其軟件是全球最多人使用的相機程式之一,每天拍下數以十億計的影片,軟件讓用戶可以創作及分享他們的生活,或觀看其他媒體的影片內容。他們指出,在Snapchat的使用經驗上,政治內容佔了相當部份。

Snapchat提到,由於其新聞報導依靠用戶生成的內容,他們關注法例標止選民在投票日拍照及分享有關內容。文件拍出,此法例限制了21世紀的意見表達及新聞採編方式。

另外,新英格蘭第一修正案聯盟以及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都向法院提交文件,指選民受威嚇的議題被誇大。例如前者的執行總監就指,現時根本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行為確實存在。

法官︰像「燒掉整間屋來烤豬」

在波士頓的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定維持原判。他們認為新罕布什爾州當局未能提交證據,顯示「選票自拍」會鼓勵買票或強迫投票,因此無法證明應設立有關禁令。

法官Sandra Lynch引用了1957年美國最高法院一份判詞的比喻,寫道︰「選票自拍禁令就像『燒掉整間屋來烤豬』」他解釋,新罕布什爾州不能實施如此寬廣的言論限制,而只是為了對付未經證實以及假設的危險。

州政府方面表示,他們正在研究判詞以及下一步法律行動,不排除要求最高法院處理此案。

Snapchat的法律顧問Chris Handman則表示︰「今次裁決是在數碼時代言論自由的勝利。對於法院承認選票自拍是美國人——特別是年輕的美國人——政治參與的重要方式,我們感到高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