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服用避孕藥的切身經驗,固然不應忽略,我亦相信較少相關研究跟醫療體制以至社會整體的性別歧視、不平等有關。然而醫學研究的重要,不是印證親身經驗或傳聞,而是判別事實。
讀到部落格STS多重奏翻譯的〈讓避孕藥的副作用成為秘密:一段關於種族與性別的歷史〉,內文提到一項關於抑鬱症與避孕藥的研究,我剛好有寫過(當時還把相對風險寫錯了,幸得讀者指正),覺得有必要討論一下。
〈讓〉文提到早期避孕藥研究的陰暗面,毫無疑問,在數十年前醫學研究倫理遠遜今日,這些都不應迴避。文中提倡的病人知情權、研究的知情同意原則等,我亦非常同意。不過藥物研發的黑暗歷史跟藥物的效用本身,理應區分開來,現代避孕藥的副作用也不再是秘密。
研究到底說甚麼?
首段提到的研究是一項大型追蹤研究(比較特定群組在一段時間內的變化),收集了106萬年齡介乎15至34歲的丹麥女性從2000年到2013年間的數據,並比較她們首次獲處方抗抑鬱藥或診斷出抑鬱症的比率。
分析發現,服用各種荷爾蒙避孕藥者比率略高,大約是沒服用避孕藥組別的1.2倍左右——這是〈讓〉文所謂的「可能性顯著地上升」。如果把數據範圍收窄在15至19歲的青少年,相對風險會更高,為1.8至2.2倍不等。研究亦有細分各種避孕藥數據比較。
這項追蹤研究揭示了避孕藥的潛在風險,與此同時,受到研究方法限制,我們無法確定兩者有因果關係,仍有待進一步研究。論文亦有提到此前的各項研究得出不同結論,然而各有其研究限制。
了解副作用的重要
論文作者Øjvind Lidegaard認為,醫生及女性都需要注意這項潛在副作用。他強調絕大多數女性在使用荷爾蒙避孕法時,都不會發展出抑鬱症狀,但高危的女性(特別是青少年)也許應考慮其他避孕方式。
任何有效的藥物均會有一定副作用,服用前都應該衝量利弊,所以知情權非常重要之餘,亦不應單看副作用就抹殺了避孕藥對女性帶來的好處。
美國兒科學會青少年委員會主席Cora Breuner在回應此項研究時同樣提到,絕大多數服用避孕藥的女性不會出現精神問題,雖然藥物有一定風險,但「無意及不想要的懷孕,遠遠超越避孕藥帶來的可能副作用」。
〈讓〉文曾引述、《美化避孕藥》(Sweetening the Pill)的作者Holly Grigg-Spall在一篇評論中反問Breuner「如果這是真的,為何勞煩去研究副作用?」這充分顯示Grigg-Spall的無知︰並非所有人都出現同一種副作用,但不代表完全不用理會,況且出現抑鬱症狀者可以轉用其他避孕方法,如果完全不知道其副作用,反而會有更多人受害。
如何看待醫學研究?
再者,對於該研究的態度,我認為甚有問題。容我再引述〈讓〉文幾句︰「消息一發出,許多女性感覺被平反:科學終於追上她們活生生的經驗了」、「醫師雖然得知種種Envoid副作用的傳聞資料(anecdotal data),卻對病人隱瞞」、「只不過是終於有個數據去支持許許多多女性切身的經驗」。
女性服用避孕藥的切身經驗,固然不應忽略,我亦相信較少相關研究跟醫療體制以至社會整體的性別歧視、不平等有關。然而醫學研究的重要,不是印證親身經驗或傳聞,而是判別事實。任何個人經驗或傳聞都有可能出錯,例如我們會錯誤歸因,誤以為某些症狀跟特定藥物有關。傳聞和經驗是重要的起點,下一步應是進行研究、實驗,從而排除錯誤、找出真相。
但上述輕視研究的態度並不令人意外,在《美化避孕藥》一書中,Grigg-Spall就如此寫道︰「科學研究者只會找到他們一開始想要尋找的」。正如女性主義媒體《Bitch Media》上一篇書評指出,Grigg-Spall非常蔑視科學研究,而她在書中宣稱避孕藥帶來的一些副作用,卻沒有科學證據支持。
《The New Inquiry》另一篇書評亦指出該書有很多錯誤詮釋的事實,例如指「荷爾蒙避孕藥被世衛評為一級致癌物,跟煙草和石棉並列」,然而正如我已多次指出,這個「一級致癌物」的定義並不代表其容易致癌,而且經常被用作誤導大眾、宣揚恐懼。根據經驗,任何提及這個致癌物分類而不仔細解釋標準的人,我們都應對其論調抱有極大懷疑。
最後順帶一提,我在面書上見到不只一人引述〈讓〉文這句︰「話說回來,其實Pincus一夥人最初是想針對男性研究賀爾蒙避孕法。Grigg-Spall表示:『藥物被男性拒絕了,因為太多的副作用,包括睪丸收縮。』」,然而我未能找到第一句的來源,第二句亦不見於Grigg-Spall的《美化避孕藥》一書,如有讀者找到請不吝留言。(這串討論則有引述文獻提到,Pincus曾在8名男性精神病人身上使用Enovid,並有睪丸縮小的副作用,但是在女性的實驗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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