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以來,韓國「親信門」事件再次觸發人們對邪教的關注,然而,究竟辨別邪教的準則如何?作者為此簡單分享思考。
【導言】
談到邪教,最常教人聯想起的,是「歛財」、「洗腦」、「剝削」等行為。但其實,任何單一的元素均難構成邪教的充分條件。譬如歛財,你大可指控耶教的十一奉獻、佛教的添香油等為歛財;而任何教義的傳揚也可視為「洗腦」。再舉一例子,信仰「淨土宗」的大乘信徒,每天唸上成千上萬句的「阿彌陀佛」,對教外人來說,此舉也非常「洗腦」,但主流社會並未把淨土宗列為邪教。
【內文】
「邪教」其實是很含混的概念,我們很難找到一個「決定性」的因素,來確認怎樣的宗教組織才叫邪教。舉一例子,大多數被指控為「邪教」組織的行為都會流於偏激,但斷不能說行事偏激的便是邪教(只消不同於主流,往往被視之為偏激而遭受排拒)。或有人認為,可跟從政權的官方口徑作為判辨邪教的準則。但是,若以此為準則,「法輪功」在大陸就是邪教,在香港卻不是了,一河之隔竟使同一組織同一班人「正邪兩分」,豈非怪事?
此話題再扯下去又會回到何謂宗教、何謂邪教的討論上。這話題儘管枯燥,但若然不稍作介定,難免有人質疑:誰為正邪定分界?
誰為正邪定分界
的確,如果從「教徒」的觀念看,但凡不符他們教義的,便是邪教。(就算口中客氣不說,心中也如此想)在他們眼中,大抵只有信仰某一特定的神靈,才算宗教。
如果從中立者的角度看,何謂宗教?
歷來不少學者/哲學家/宗教家企圖界定宗教。這方面的討論很瑣屑,隨便用搜尋器便可搜尋一大堆。
譬如撰寫《金枝》的弗雷澤認為,宗教是人對能夠指導和控制自然與人生進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討好和信奉。
哲學家馮友蘭認為:「有其自己的意義,不能在中文中看見一個有『教』字的東西就認為是宗教」。取「以供奉神靈的宗廟為教導方式」意,關鍵是「作為祭祀場所的『宗』,而非作為中國式人文主義印痕之祭祀目的的『教』。」
這裡提出一個筆者構想的「宗教定義」,當然缺乏權威性,閣下大可不認同但不必引經據典來挑戰,皆因我無甚興趣作此等學術遊戲。重申一次,我提此定義,只是方便討論而已。
宗教的本質
- 相信世上有超自然存在
- 相信該超自然存在會禍福人間(按:試想若有一神靈是完全不管人間事務的,那信奉該神靈的宗教如何成立?)
- 相信人通過特定方式,可與該超自然存在溝通互動。(按:所謂儀軌是廣義的,包括祈禱、冥想、拜神燒香、開壇作法諸如此類)
- 擁有同等信念的人是複數的族群(按:試問若某神靈只得一個人相信,如何構成「教」?頂多能說那人有自己的信仰)
- 這族群構成若干教義與儀軌,要求信徒跟從。
- 設有教主或同等功能的專職人員
以此思路看,我們很難否定所謂「邪教」,本質也是一種宗教。那麼,問題又回到:何謂正與邪呢?
一個最簡化的答案是,該宗教所鼓吹者:
- 不符合某時某地的廣泛道德觀
- 違反法律
那八九十離十,會為人歸屬為「邪教」。
當然這說法難免受挑戰,尤其是第二點。舉例說,在一個沒有信仰自由的國度,只要某教不為官方認可,即為非法組織,甚至被貶為異端邪說。但在別國人眼中,此教可能正常不過。類似例子俯拾皆是。
談到邪教,最常教人聯想起的,是「歛財」、「洗腦」、「剝削」等行為。但其實,任何單一的元素均難構成邪教的充分條件。譬如歛財,你大可指控耶教的十一奉獻、佛教的添香油等為歛財;而任何教義的傳揚也可視為「洗腦」。再舉一例子,信仰「淨土宗」的大乘信徒,每天唸上成千上萬句的「阿彌陀佛」,對教外人來說,此舉也非常「洗腦」,但主流社會並未把淨土宗列為邪教。
邪教的共通點
一般而言,被社會歸屬為「邪教」的組織,可歸類出若干共通點:
- 情感轟炸
- 世界觀的重塑與建立:初接觸邪教者,莫不對世界觀有顛覆的認識。教派讓教眾戴著有色眼鏡看世界,最常見的手段是「詛咒世界」(世界是污穢的,世人是不潔的)。
- 要求教眾保持一定的純潔性(由教主所定義的純潔。要求信徒向組織坦白)。
- 贖罪意識:藉著世人是不潔的,在教眾心裡烙上羞愧與負罪感。
- 烙下罪人意識的另一邊廂,建立信眾的精英意識。
- 教義優先,不理解也要服從。建立嚴格的懲罰制度。
- 創造語言、簡化語言、修改語言。例如把「真善美」改為「真善忍」;把信眾稱呼為「蜜蜂」等。
- 排他性,其信仰是自我救贖乃至救世的唯一良方。
- 剝奪生存權利:倡導集體自殺,甚至活人獻祭。
是的,抽離來看,許多宗教也帶有上述特徵,然而邪教卻尤其擅於把這等過程制度化與極端化。
情感轟炸
邪教招攬信徒,第一招往往採取「情感轟炸」。
什麼是「情感轟炸」呢?簡單來說,就是全方位無隙縫式的關懷備至,異乎尋常的無微不至。
哪怕是最細心的阿媽,恐怕也不可能達至如此「關愛」兒女的地步,但這些教派藉著換班制人釘人式去做,卻能將不可能變作可能。
換著正常人,對此等關心,大抵會覺得煩,覺得囉嗦到死。但被邪教盯上的對象,絕大多數是心靈極度空虛的一群,經驗告訴教棍們,用「劑量」極高的「關心」去餵飼這些小羔羊,絕無太過火的問題,反而像沙漠迷途者遇見綠州般,寧願喝水「喝到死」也不願「渴死」。
「情感轟炸」的第一步是讓教眾接受「上線」的輪流傾談交心,剝奪他們任何正常思考的時間,達至在情感上完全信賴教團的地步。
第二步是藉著安排非常「充實」的作息,讓教眾日漸遠離原有的生活圈子,對教團的集體生活日益依賴。
當情感轟炸成功「炸掉」信徒原有的情感思緒後,教團便可為目標「置入」新的心靈支柱,那便是教派的教義,以及最重要一環——對「教主」的崇拜與無條件信任。
邪教信眾的種類
邪教所主張的教義、鼓吹的行為,在大眾眼中往往是離經叛道甚至駭人聽聞,何以仍會吸納大量信徒,當中更不乏知識份子?
邪教的信眾大體可分為主動型、被動型、盲目型等。主動型有兩種:一種為入世功利者,他們進入教派,本為滿足自身目的,別有所圖,成為信眾只是往上攀升的手段,他們很少真正相信所謂的「教義」;另一種是遁世型,信仰成為他們逃避現世的途徑,哪管教義如何荒誕不經,有時越荒誕越能滿足他們逃遁的心理需求。
而被動型是指一些無甚內在需求的人,他們信教不為解決什麼人生問題或空虛,純粹是沒主見地跟從伙伴去相信。而盲目型則更不知所云,他們往往連教派所主張完全弄不清,便加以崇拜。
邪教的手段
絕大部分的邪教,均把組織設計成封閉的體系。教派內部的實際情況,與外間對它的印象未必一致,甚至與其本身的教義出現矛盾。當一名初來報到的小羔羊變為成員後,邪教會設法使其與外界接觸減到最低,令他們與原來的生活環境產生距離感,徹底改變原有生活方式,全心全意投入宗教生活,以營造強烈的集體感。
據心理學的研究,個體在群體的壓力下,較易放棄自己意見,改變原有態度,採取與大多數人一致的行動,試圖解除自身與群體的矛盾,從而得到安全感。在集體潛意識機制下,人會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識。
另外,人的心理是傾向於獲得滿足,但吊詭的是,當你的一些需求得到滿足後,同時又會產生一些新的需求,進入一種「飢渴狀態」。世人總處於「被剝奪」的狀態(因為永遠得不到完全滿足),這在兩方面尤其顯著,一是身體上的毛病,二是心靈上的空虛,故此當邪教用驅病、關懷等招數來招徠信徒,儘管舊瓶新酒,仍是萬試萬靈。
脫離普世道德價值的「教主」
邪教最重要的元素是教主。一般而言,創立這些宗教組織的主事人,都經過兩個階段:一是確立「自己是教主」的意識(這部分最神秘,撇除一心搞一場大騙局的神棍外,有些「教主」確然曾產生幻覺,甚或伴隨神秘體驗);第二階段是有意識地進行傳教活動。
「教主」基於自身神秘體驗(或是虛構的體驗),他們往往把持了「接近神」的專利權,在教內擁有無上權威,成為神的代言人。無論社會是高度發展的富裕地域,還是經濟與民智皆落後的地區,超驗與超感官的市場永遠存在。自稱為神的使者,身邊出現追隨者,其實並不那麼難以理解,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無分所謂正與邪教。
分別是,許多邪教含有消滅人類善良情感與道德觀的教義。格調低下的「教主」,更會聲言自身肉體為「神體」,引導女信眾相信,與神體結合便能得救或昇華。這在香港與台灣都不罕見,因此到了今時今日,「性交轉運」在新聞報道中仍不時出現。
責任編輯:王陽翎
核稿編輯:歐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