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餐」(pique-nique)原本是指室內的宴會,而如今我們所能想到的野餐都是在戶外的。
文:沃爾特・李維(Walter Levy)
在一次的晚野餐,供有禽肉,另有魚,還有酒和水果等;大家一同坐下享用。
——英國詩人利蒂希雅.巴鮑爾德(Letitia Barbauld),《給年輕淑女的遺產》(A Legacy for Young Ladies,1826年)
「野餐」(pique-nique)原本是指室內的宴會,而如今我們所能想到的野餐都是在戶外的。法國人自西元一六四九年起,就在巴奇克.皮克尼克兄弟會(The Brothers of the Bacchic Pique-Nique)這個饕客團體聚集一處共享成堆食物和以桶來計的飲料時,已經在室內野餐了。約莫同時間,知名的諷刺作家保羅.斯卡龍(Paul Scarron)曾參加類似野餐會,因為這是破產的他能夠避免尷尬的唯一娛樂方式。
這個傳聞並未在兩百年後止息,西元一七七四年,奧立佛.高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以他的諷刺詩〈報復〉(Retaliation)詳細描述了一次的野餐,它的開場白便引用斯卡龍在巴黎家中舉辦野餐餐宴的實際情況:「很久以前,當斯卡龍把他的同伴都邀請了,/每位客人都帶了菜餚,合起來便成了一個盛宴。」
高德史密斯似乎不擔心他的英國聽眾是否清楚什麼是法國野餐宴,他也沒有使用「野餐」(pique-nique)這個字詞或引用英國劇作家塞繆爾.富特(Samuel Foote)的玩笑,富特在玩笑中以nick-nack取代了picnic。富特消費國家名流的喜劇作品《富豪》(The Nabob),假設每個人都知道一餐nick-nack是眾人貢獻出來的。儘管此劇在倫敦的演出很成功,但nick-nack 這個字只落得劇終字亡的命運。
無論高德史密斯知道與否,「野餐」(picnic)一字的確出現在於一七七四年出版的鉅著《切斯特菲爾德公爵的家書》(Lord Chester eld’s Letters)書中。這是「野餐」首次在英國人的家書中被公開提及,只是當時並無人在意。其實應該是第二次才對,因為其子菲利普在此之前已經在家書中告知過關於「野餐」的事情,也可能因此使用了這個英文化的拼音,只不過那封信已丟失。
文脈上,切斯特菲爾德於一七四八年,在談到菲利普居住的萊比錫集會或沙龍聚會時使用了這個字詞。集會或沙龍聚會風行於整個歐洲,包括英國在內,但只有在歐洲大陸才稱其為「野餐」。切斯特菲爾德在欣慰菲利普不浪費時間之餘,他捨棄了這個字,從此不再使用「野餐」這個字。
另一個小驚奇是常見於貴族和知識份子之間,逾越社會規範和界線一起共享的習慣。湯瑪斯.萊特的《中世紀英格蘭國家禮儀與情緒史》(Thomas Wright, A History of Domestic Manners and Sentiments in England during the Middle Ages)認為在低下階層間,到地方小酒館、客棧或家裡共享食物和娛樂十分普遍——有點兒野餐的味道——每個人都攜帶自己的菜餚;有的帶肉,有的帶魚。
萊特也引用了〈澡堂女侍的宴會〉(Le Banquet des Chambrières fait aux Estuves)這首歌,它的歌詞甚至羅列出帶往聚會的貢獻品清單,如一條法國黑香腸、四條普通香腸、一塊肉排和熱醬汁。他指出,本質上這不是名為野餐的晚餐,因為「字詞本身語焉不詳」;稱其為野餐只是圖方便。「先前唯獨在小客棧的才叫『野餐』(pic-nic),現在則轉換到熱水澡堂,每位參加浴者宴會的人士都會帶上貢獻品一同分享。」
澡堂在中世紀為食色不分的室內娛樂活動提供了絕佳場合,而十五世紀的圖畫通常會將這些活動描繪得像在野餐,即便他們並不是。一些好色浴者正在從事曖昧性行為和享用輕食的畫作自承靈感源自於瓦萊里烏斯.馬克西穆斯(Valerius Maximus)的《名人言行錄》(Memorable Deeds and Sayings),這段撰寫於西元三十一年左右,有關羅馬人生活的八卦歷史。無論如何,歷史學家史考特.麥肯德瑞克(Scot McKendrick)解釋,出現在這些澡堂景象中的並非羅馬人,它們所描繪的是西元一四七○年左右,在澡堂餐廳找樂子的情侶們,「酒、肉、賣淫、賭博還有發呆。」(某些人的暇時縮影)。
後來在小酒館或客棧分攤餐費的習慣演進轉移到了餐廳。西元一七七○年代,以野餐方式進餐的巴黎人皆樂於分攤費用。歷史學者麗貝卡.斯潘在《餐廳的起源》(Rebecca Spang, The Invention of the Restaurant)一書中便討論了這種現象,她還特別提到讓——雅克.盧梭的《漫步遐想錄》(Jean-Jacques Rousseau, Reveries of a Solitary Walker)。而盧梭的《懺悔錄》(The Confessinos)更進一步,認為在家中面對面的野餐方式進餐轉變成在瓦克辛餐廳(Chez Vacossin)以野餐方式進餐是很合理的。兩種習慣皆證明極及便利,只是情境有所改變罷了。
到了一八三○年代,分攤費用對作家喬治.桑(George Sand)而言,再合意不過了,她憶起跟情人一起在餐廳吃了十六小時的「野餐」(a seize heures en piquenique)。左拉說這種方式在窮苦的工人階層之間相當普遍,在他的小說《小酒店》(L’Assommoir)中,潔維絲.馬卡爾(Gervaise Macquart)和古柏(Coupeau)的結婚宴就是在當地銀磨坊餐廳舉辦的一場祝賀「野餐」(un pique-nique)。這是當時社會普遍認可的一種工人習俗,因為沒有了費用分攤,宴會就不可能成形。
即便新郎和新娘也不例外,他們也得參與分攤,這場花費五法郎的婚宴菜餚則包括了火腿切片、布利乳酪、麵包,再就是一道細麵湯(vermicelli soup),以及有人說還在唉叫著的兔子燉肉。外加一隻瘦柴的烤雞,最後以乳酪製成的各式甜點、水果、漂浮之島(floating island)布丁、咖啡和白蘭地酒收尾。如果喝了太多酒而超出預算時,大家只好尷尬地胡亂湊錢來支付多出的開銷。總之,這裡的重點是:一八八七年的法國人仍在室內野餐。就連左拉在他的其他作品裡也避免使用「野餐」(piquenique)來稱呼戶外進行的午宴或晚宴。
直到十九世紀之前,英國人或多或少都奉行著法國人的室內野餐習慣。約莫在英法戰爭稍微緩和的西元一八○一年,「野餐社團」(Pic-Nic Society)創立於倫敦。或許是標榜他們親法的態度,該社團在英法休戰的亞眠(Amiens)合約廢除的一八三○年告終。這個集結了兩萬名「藝術愛好者」、「趕時髦者」的上流社會社團,旨在從事業餘戲劇表演、與辦奢華宴會和提供包括賭博內的各色娛樂。他們的團訓是「寧濫勿缺」,而他們偏好的詩作為古羅馬詩人卡圖盧斯(Catullus)的〈卡圖盧斯之歌13〉
(Carmina, Carmen, 13),詩作以邀請友人法布魯斯(Fabullus)參加晚宴並要求他帶上食物飲料做為開場:
我的朋友,我的桌子。
就像你的名字,是個寓言,
但可以裝備一個華麗的宴會。
如果你來,不要忘記
帶上麵包、牛肉、一瓶啤酒,
喔,天哪!我親愛的朋友,你要快。
就在不列顛貴族們大肆揮霍之際,野餐社團團員卻以熱情洋溢、美食主義和惡名昭彰著稱,這一切不僅賦予了野餐式宴會一個全新的意義,並在不經意間使得「野餐」(picnic)變成一個常見字。
對大多數的不列顛人而言,野餐社團的宴會都是新奇的,這種宴會不專由某人做東,而是以認捐的方式來供應食物和飲料。宴會大都在時尚的托特納姆大街(Tottenham Street)租房舉辦的,那裡沒有膳食供應設施,所有的東西都需要在其他地方備妥,接著運送、儲存、安排、上菜。根據友善的倫敦《泰晤士報》(The Times)的報導,為了每次的晚宴,每名野餐社團團員需貢獻六瓶酒和一道菜——
一頓野餐社團的晚宴供應有各色菜餚,認捐者以抽籤的方式拿到一張附有號碼的帳單,每個號碼都代表一道菜。抽到某個號碼就得負責某道菜,它要嘛隨著主人的馬車要嘛差僕人送到會場,再由負責製作帳單的餐廳領班(Maître d’Hotel)收存。由於菜餚的烹調是由追求時髦的人士各別負責的,所以每個人都力求突出的表現。也因此一頓野餐社團的晚宴不但帶來更多的歡樂,通常還可以炫耀個人精湛的藝術品味。
亨利.安吉洛第一手資料的《回憶錄》(Henry Angelo, Reminiscenes)對於貢獻品如何影響一些小康認捐者,及他們面臨抽籤如何焦慮的情景,有著既滑稽又嚴肅的描述——
沒有什麼比美食抽籤還有趣;壞心眼的幸運公爵夫人(Fortune)為了抽籤,雖蒙著眼卻存心耍詐。那些存款不多的人先抽中最貴的籤;不缺錢的人反而抽到便宜的。「美麗」是唯一嫁妝的某位小姐不幸抽到松露野味(Perigord)派,價值至少三金幣,而她的富有鄰居卻抽到半個五先令幣的磅蛋糕。至於那位缺錢的時髦小兄弟抽到的是一打香檳;另一位富豪則是半打(來自葡萄牙或西班牙的)中國橘子。
撇開宴會和賭博不說,野餐社團團員還惹惱了劇作家兼國會議員李察.布林斯里.謝立丹(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德魯里巷皇家劇院當時的所有人,並且認為業餘的戲劇演出會減少他的票房收入。在「野餐」(pic nic,意指菜餚由客人貢獻的室內餐)尚未成為常用字之前,憤怒的謝立丹設法讓他們關門並且成功做到了。字詞本身也是嘲諷的對象——就在公開鬧事情勢升高之際,偉大的漫畫家詹姆斯.吉爾雷(James Gillray)公開批評他們所有人,並說他們全都是笨蛋。
成堆的漫畫對野餐社團團員發出負面的嘲諷,以致於他們無以為繼,西元一八○三年,這群人終於心灰意懶地解散了野餐社團。吉爾雷的〈炸毀野餐社團:——或——滑稽演員吉珂德攻擊玩偶們,參照托特納姆宮街的默劇〉(Blowing up the Pic Nic's; -or- Harlequin Quixotte attacking the puppets. Vide Tottenham Street pantomine.)造就了pic nic 這個惡名昭彰的蠢字,使得它更為人所熟知。
最後的結果是:隨著野餐社團團員的消失,「野餐」(pic nic)變成大家公認的室內宴會。但是否有人仿效這種新流行,則迄今未知。總之,三年後「野餐」(pic nic)莫名其妙地以戶外婚宴的形式出現在英國作家約翰.哈理斯(John Harris)的童書《知更鳥和雌鷦鷯的求愛、婚姻快樂和野餐宴會》(The Courtship, Merry Marriage, and Pic-Nic Dinner of Cock Robin and Fenny Wren)裡面,再過三年,又以在市政府餐宴的方式出現於瑪麗.貝爾森.艾略特的《老鼠們和牠們的野餐:好一個勵志故事》(Mary Belson Eliot, The Mice,and Their Pic Nic: A Moral Tale)一書中。
哈理斯和艾略特的「野餐」(pic nic)拼音皆為兩個字,顯然他們所指稱的應該是「野餐社團」(Pic Nic society)。兩人皆擷取這個字詞再潤飾它的內容。哈理斯假設戶外的「野餐宴」比較適當,可為社會所接受,是大家熟知的形式。然而艾略特卻加以抨擊,將其設定為是不道德的,是貪吃暴食和妄自尊大的典型案例——而這也正是在倫敦市政府所舉行的可怕富人餐宴中發生的情景。
艾略特書寫的不僅僅只是另一本關於老鼠的故事書,它具備了伊索寓言(Aesop)的〈鄉村老鼠與城市老鼠〉(The Country Mouse and the City Mouse),及羅馬詩人賀拉斯的〈城市老鼠與鄉村老鼠〉(Horace, De Mure Urbano et Mure Rustico)的重要本質——伊索和賀拉斯對比了單純和世故,但艾略特卻訓斥人們,鄉村生活是良善的而城市生活很邪惡。她認為參加倫敦的野餐餐宴會遭致報應,所以創造了一隻虎斑紋貓來突襲食品儲藏室,除了幾隻幸運竄逃成功的老鼠之外,其餘的全被吃掉了。依她的嚴格標準,倫敦鼠或野餐老鼠是上流社會的代表,不該蠢笨地把時間都浪費在毫無意義的事情上。
更糟的是,牠們全以英文化的法文取名,那個時候正逢不列顛和拿破崙在西班牙交戰。如同野餐社團成員的現實社會處境,倫敦鼠的野餐也在可怕虎斑紋貓一舉終結餐宴之後,狼狽地結束了。隨著大貓的登場、老鼠的逃竄,「進一步的災難」跟著發生。老鼠們驚慌失措,「牠們的耳裡傳來朋友臨死前的陣陣呻吟,/還有敵人扭斷牠們的骨頭所發出的聲響。」逃過一劫的德文郡(Devonshire)鄉村老鼠們將回去老家,去訴說牠們的故事,並且滿足於在穀倉地板上啃食穀物的日子。
縱使有如此無情的道德觀,艾略特也無法阻礙「野餐」(picnic)成為日益廣泛的用語。西元一八一二年,它出現在瑪莉亞.艾吉渥茲(Maria Edgeworth)的暢銷小說《缺席者》(The Absentee),書中一群古板的年輕婦女寧可帶著自己的食物去參加午餐會,也不願在男士們的陪同下一起吃飯。艾吉渥茲指稱其為「午野餐」(PICNICK lunch)為了確保它的愚蠢可笑不被忽視,還特別用了大寫字母。
珍.奧斯汀巧妙地將兩次野餐編造進入她的小說《愛瑪》(Emma)裡:先是一次在唐維爾修道院的摘草莓野餐,主人喬治.奈特利板著臉表示了他的反對:「在飯廳裡擺好桌子是最簡單自然的了。我想,加上僕人和家具,在室內的用餐最能好好觀察先生女士們的單純和天性,當妳厭倦在花園中吃草莓的話,屋內應該有些冷食。」第二次的盒山(Box Hill)野餐是全然戶外的,對此奈特利亦表同意,暗指相較於飯廳裡的行禮如儀,奧斯汀更喜歡室外野餐的即興和不正式性。
室內的野餐餐宴獲得詩人兼社交名媛安娜.利蒂希亞.巴鮑德(Anna Letitia Barbauld)的大力贊同。在她對興起一代的忠告選集《給年輕小姐的遺產;散文和詩的小品》(A Legacy for Young Ladies;Consisting of Miscellaneous Pieces, in Prose and Verse)中,她建議應該在家裡「野餐」(pic-nics),因為這樣才合乎社交規範。「在某次的野晚餐中,」她寫道,「某人提供了禽肉,另一位是魚,又一位帶來了酒和水果等等;他們全都坐在一起並樂在其中。」這是一次客人各依所長提出貢獻的飲酒交際餐宴,像百樂餐餐宴一樣,儘管巴鮑德表明對當時傳入英國社會的百樂餐餐宴不感興趣。這樣的餐宴應屬偶發,優雅的巴鮑德實在無法苟同。
查爾斯.狄更斯進一步區分了百樂餐和野餐:在他的小說《安德伍.魯德之謎》(Charles Dickens, 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古盧吉爾斯先生(Mr. Grewgious)從當地飯店訂來的餐宴竟是百樂宴:「餐宴中,我們將會有一大碗熱騰騰的濃湯,還有值得推薦的最佳拼盤,我們有一大塊帶骨的肉(如羊後腿肉),更有一隻鵝,或火雞,或任何要看了帳單才知道的塞餡小吃——簡單來說,手頭上有什麼就做什麼。」不過當特因克雷騰小姐(Miss Twinkleton)帶著兩樣貢獻品:一塊小牛肉派和她的八卦長舌,到餐宴之後,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野餐了。
室內野餐在世紀中期成為《哈潑雜誌》(Harper)的嘲諷對象。漫畫〈一個適合冬季下雨天的頂好主意——假裝客廳是森林中的陰涼處,來個野餐吧!〉(A Capital Idea for Rainy Weather In Winter—Make Believe That the Drawing Room is a Shady Spot in the Woods and Give a Picnic in It)塞滿了無聊難耐的人。
在進入二十世紀之際,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 )在〈家庭生活的野性〉(The Wildness of Domesticity)中開玩笑道室內野餐很安全、很方便、很私密,「倘若一個男人每晚都搖搖晃晃地流連在酒吧或歌舞廳,」卻斯特頓主張,「我們會說他生活不正常。其實不然;在這些場所無趣高壓的法條規範下,他過的可是極端規律的生活。有的時候他甚至不准在酒吧裡坐下;也經常被禁止在歌舞廳中高歌。飯店是被迫必須穿上禮服才能進去的地方;而劇院也可能有禁止你抽煙的規定。男人只能在家中野餐。」
二十年後,《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作者瑪格麗特.米契爾(Margaret Mitchell)小說中的女主角郝思嘉(Scarlett O’Hara)曾經嘗試在室內野餐但沒能成功。「我希望明天不要下雨,」郝思嘉嘟著嘴說道,「整個星期幾乎天天都在下雨,沒有比把烤肉變成室內野餐更糟糕的事了。」
在這個時間點上,美食作家並不多加推薦,藝術家和作家也覺得枯燥乏味而不感興趣,室內野餐理當壽終正寢。不過室內野餐的生命在二十一世紀又靠著網際網路再度興旺起來。高達一千四百萬次的刊登,提供了可以在地板、一張床上、廚房、宿舍或車庫享用的室內野餐機會。大家普遍認為此舉愚蠢可笑。一張張影像秀出面帶微笑一派輕鬆的野餐者,其中不乏安全地在地毯上的小孩、依偎在火爐前毛毯上的情侶們。這些野餐所欠缺的靈感創意,泰半都被庸俗和趣味給補足了。
有一些不符合標準野餐要項的特例,火車上野餐尤是。其中最引人注意當屬奧古斯特斯.艾格(Augustus Egg)的油畫作品《伴旅》(Travelling Companions),畫作所描繪的是法國或義大利頭等車廂內的景象,其中有兩位穿著得體的婦女彷若在一面鏡子前,面對面地坐著,一人在睡覺另一人則捧書閱讀 。其中一位婦女身旁擺著一束花,另一位的旁邊則有一只裝著水果的野餐籃。雖然藝術評論家認為籃子象徵著家庭生活,但一頓在火車上的午野餐還是挺便利的。儘管食物是否可口無關緊要,但艾格的朋友查爾斯.狄更斯覺得英國火車上的野餐食物乏善可陳,稍後更在〈馬戈比男孩〉(The Boy at Mugby)一文中大肆消遣了一番。
在火車客艙的一次野餐成為勞倫斯的小說《亞倫魔杖》(D. H. Lawrence, Aaron’s Rod)中的玩笑,亞倫和友人在一個義大利小鎮稍作停留,等著再出發的當兒,他們被迫決定來個野餐:
每個經過門口的人都停下了腳步,開心地端詳這裡的景象。官員也跑過來鑑賞一番。隨後法蘭西斯和亞倫帶著大批補給品回來,其中包括有烤栗子、熱騰騰的出爐食物、乾梅子、無花果乾和快壞掉的甜麵包。他們發現水剛煮滾,於是安格斯把茶球丟了進去,一名同車旅客將鼻子湊了過來,興奮不已。再也沒有什麼比紮營在文明中更令安
格斯感到高興的了。包裹在皺巴報紙裡的栗子、梅子、無花果和甜麵包散了開來:法蘭西斯飛奔到酒吧去要點鹽巴,帶回了一小包的岩鹽;茶水倒在從老舊午餐盒取出的鑲銀玻璃杯裡:野餐全面開動。
勞倫斯的幽默得自顛覆了人們對野餐應該在草地上舉行的預期心理。每個人,包括野餐者、其他旅客和列車長在內全都熱愛新奇的事物。
美食作家康斯坦絲.斯普萊(Constance Spry)曾在《康斯坦絲.斯普萊的烹飪書》(The Constance Spry Cookery Book)開展對火車車廂野餐的討論。即便五十年後仍令她對第一次搭火車參加家庭聚會的情景念念不忘,途中預先採買好放入野餐籃,帶往火車上吃的中餐有:一塊雞翅、小圓麵包、奶油、餅乾、乳酪、芹菜、某種甜蛋糕和一只蘋果。她說午餐不貴,是事先訂好的。
直到長大成年,斯普萊又懷抱同等熱情,回想起一次更高檔的午餐盒:一個「內裝有兩只附螺旋蓋的紙盒和一些小紙包的超棒紙箱。其中的一個紙盒裝著淋有可口醬汁的完美現做龍蝦沙拉,第二個紙盒裝新鮮水梨、草莓和橘子製成的水果沙拉。撒有罌粟籽、塗上奶油並切成四塊的香脆小圓麵包,加上一個波洛桑袋(Porosan bag,以一種過濾糊狀物的多孔材料製成),內裝直立豎起的清脆萵苣心。
最重要的火車野餐或許要屬傑考布.勞倫斯(Jocob Lawrence)的歷史油畫作品《移民系列》(The Migration Series)中的一幅畫了,它記錄了非裔美人從農業的南方移居到工業的北方的景象。這次的移民始於西元一九一九年,且在一九三○年代後期,當數百萬人為了謀求新工作而大舉遷居工業中心時,加快了速度。
《抵達匹茲堡的移民群》(The Migration Arrived in Pittsburgh)捕捉到某個家庭透過車廂窗戶望向一根根的大煙囪,知道自己已經抵達希望之地的瞬間。象徵他們之樂觀的亮黃色野餐籃子,擺在一張空桌上,彷如祭壇上的供品。這個家庭相當興奮,就在紅衣男士用手指向煙囪時,他們滿懷希望地期待著一個成功的未來。在這個瞬間,勞倫斯認為,他們在意的並不是冒著煙的工廠煙囪亦或其所預示的艱困前程。一如他所描繪的家庭,他們安全地待在室內,透過車廂玻璃窗的保護來觀賞外面的世界。事後證明勞倫斯的暗喻沒有錯,一旦到了室外,他們的生活將不會「再像場野餐」。
室內野餐也在當代歷史中經歷了一番的高低起伏——低點出現在保羅.索魯(Paul Theroux)的生態科幻小說《O區》(O-Zone),這個發生在疫區的故事裡,那兒的野餐者身著太空衣圍坐在公寓廢墟裡臨時拼湊的木頭餐桌旁。菜單看似開胃:麩質麵、荷蘭醬蘸白鮭、蝦醬、牡蠣球、龍蝦、蟹肉串、奶油煎肉、菠菜泥和不含酒精的酒。但這些全都裝在管子裡,必須吸著吃。「你不要讓它噴出來,」其中一人說道,「要用擠的太空食物全靠壓力。」
室內野餐的高點則發生在西元一九六五年,當「雙子星三號」(Gemini 3)的首席太空人為了約翰.楊(John Young)偷渡到太空艙的一塊醃牛肉和冷卷心菜沙拉三明治而與其展開爭奪之際。人們企圖與地球食物保持著聯繫,但就在維吉爾.格里森(Virgil Grissom)正要張口咬下的時候,三明治麵包散了開來,漂浮在整個無重力的太空艙內。美國休士頓太空總署(NASA)指揮中心簡短地建議太空人下次可以試試雞腿。這個瞬間很有趣,也是人類在太空的第一次野餐。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一起野餐吧!:從貴族的時髦消遣到草地上的全民派對》,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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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沃爾特・李維(Walter Levy)
譯者:陳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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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本書帶領我們追尋野餐不為人知的各種樣貌、歷史淵源及文化內涵,還有那絕對不可或缺的美食花樣。野餐是讓我們得以遠離工作和住家的休閒犒賞,一起挖掘野餐深受大眾喜愛的秘密!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