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藥物濫用問題,也許只有當我們重新打造出屬於這個世代的「藥物教育」,讓大多數民眾建構出對「藥物」、「濫用」這些詞彙的正確認知,並去除一切對於「毒品」這個詞近乎反射式的激憤、先入為主的想像及預設立場時,這個社會的藥物及物質濫用問題才有可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所謂的青春,總是試圖在躁動與悸動間尋找一處讓自己真正感到自在的天地,藉此暫時脫離沈重的課業、家長的期待、同儕的比較或情竇初開中的難以言喻。這處所在或許是小說裡的奇幻場景、音樂裡的殘響世界、偶像劇中的酸甜苦辣或是派對與舞池中藥物帶給人的迷醉、狂喜與超脫。
相較於教室、課堂、師長、校規或法律,對某些苦悶的青年來說—快樂丸(又稱搖頭丸,Ecstacy),才是讓他們真切感到自在、愉悅、欣喜的途徑。服用快樂丸後,一股發自內心深處而來的暖流席捲全身,帶走他們對於成長的恐懼與焦慮;同樣地,對15歲的英國少女瑪莎(Martha Fernback)來說也正是如此,她也只是個單純想得到快樂的小女孩罷了。
四年前夏天那個充滿陽光的週末午後,2013年7月20日,瑪莎與一群朋友正準備去泛舟,在英國牛津的一處公園裡,她吞下0.5克、純度高達91%的MDMA粉末(快樂丸裡讓人興奮的主要成分),如此多的劑量一般來說至少能給5位成人服用,但瑪莎只是個瘦小的15歲少女,因此過量的藥物立刻帶給她激烈的身體反應— 呼吸困難、瘋狂升高的體溫、心跳及血壓,很快地她就失去意識昏倒在地。
快速趕到現場的急救人員當場為她進行CPR,嚇壞了一群正在公園裡做日光浴的的民眾,急救人員隨後迅速地將她送往醫院進一步搶救, 接手的醫護人員盡了全力想要挽回這名小女孩的生命,但在瑪莎被送抵醫院後不久,也就是她服下藥物的三小時後,醫生就宣布了她的死亡。
瑪莎是一名單親少女,她唯一的家人—她的媽媽安妮-瑪麗(Anne-Marie Cockburn)並不是一位不負責任的家長,她與女兒非常親近,雖然她在一間小公寓裡獨力撫養瑪莎, 但她們仍然過著愜意的生活,在瑪莎死前一週,她們還去了IKEA準備重新佈置瑪莎的房間;一切都是那樣的美好,直到瑪莎死去的那天。
事實上,安妮在女兒死前就知道她曾經服用過快樂丸,就如同一般家長,她以強硬態度鄭重警告瑪莎不要碰那些非法藥物,「向它說不就好了(Just say no.)」,無奈憾事還是終究發生。安妮也坦言,以前的她對於「藥物除罪」、「娛樂用藥合法管制」等議題一點也不在意,因為她認為這與她和她的孩子無關。
更諷刺的是,在瑪莎死後,安妮在女兒的電腦裡翻閱她的上網紀錄,發現瑪莎曾試圖在網路上搜尋快樂丸的正確使用方法,這名年僅15歲的少女並不輕率或衝動,她想要安全地服用這個藥物,她只是嚮往快樂而非希望死亡,但瑪莎卻還是因為資訊不足而在細節上鑄成大錯。
如果你唯一一個孩子有一天因為服用非法的派對娛樂藥物過量致死,你會氣急敗壞地要求政府「向藥物宣戰」,還是將餘生致力於推動「娛樂用藥合法化」及藥物政策改革?失去自己人生中唯一的依靠、唯一一個女兒的安妮,出人意料之外地選擇了後者。
她並不責怪自己的女兒、女兒的朋友、藥物甚至是藥頭,這樣的選擇令人感到荒謬或驚訝嗎?如果我們深入了解這位堅強母親內心真正的想法,你就會知道一點也不。
安妮表示,她希望當年女兒受到的藥物教育能夠給她更充分的用藥安全資訊,讓她能藉此做出更謹慎的決定,而不是只一味地告訴青少年「向藥物說不」,以為如此一來就會天下太平、不再有年輕人會去服用非法藥物。
這位痛失女兒的母親認為,包含她自己在內,也曾只要孩子「向藥物說不」,而非向孩子提供她應該知道關於藥物的正確資訊,就是這樣不足且不負責任、鴕鳥心態的藥物教育,導致瑪莎最後陷入如此脆弱和危險的情況。
因此,安妮開始四處奔走、向政府官員請願、接受媒體採訪,提倡解除對於這些非法娛樂藥物的禁令,並以嚴格、負責任的合法管制取而代之。安妮指出,目前對於藥物的禁令徹底失敗了,而她的女兒正是所謂「向藥物宣戰」下的犧牲者,她認為核心問題在於,直到政府願意改變之前,還有多少個瑪莎會因為一直以來都沒有顯著成效的「藥物戰爭」而死?
安妮表示,自己不能接受政府嘴裡說著「向藥物宣戰」,卻任由風險持續存在,她認為是時候採取對於藥物新的態度,也就是由政府合法管制、提供藥物而非單純禁止,她強調:「這將有助於保護我們的孩子,為我們所有人帶來一個更安全的社會,讓醫生和藥師,而不是黑幫、犯罪集團與藥頭來供給藥物。」
在安妮的理想中,她希望未來娛樂用藥物在政府的控管下,年輕人可以從有關當局認可的安全來源合法取得上面貼有清楚成分標記、劑量、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的派對藥物,就如同民眾去醫院或藥局拿到的藥物一般。
她質疑:「讓不法之徒持續控制藥物黑市有比較好嗎?現在年輕人在街頭上買到的娛樂藥物什麼說明都沒有,你甚至無法確定裡面到底有什麼成分,這等於繼續讓年輕人冒著自身風險去當白老鼠。我們應該要推廣的是『減低傷害』, 民眾想要一個更安全的社會?我所說的一切都關乎於安全。 」安妮表示,若是娛樂用藥被合法管制,她的女兒瑪莎會注意到明確標示的劑量與使用說明,或許就能避免憾事發生。
事實上,在正確使用及成分純淨的情況下,快樂丸或MDMA並非什麼特別危險的東西。根據2010年發表在頂尖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上的一篇研究,分析了20種世界上最流行的娛樂藥物,並為每種藥物「對於自己和他人的傷害性」評級,成分單純的快樂丸對使用者自身的傷害遠低於合法的酒精和香菸,甚至比早在世界各地都已經醫療化、合法化的大麻更不傷身,對他人或社會的危害性也接近於零。
一般來說,快樂丸及MDMA的安全劑量為90毫克(mg),但如前所述,來路不明快樂丸的成份與純度難以預測,一方面,除非你將其化驗否則無從得知是否會受到其它藥物成份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若不知道藥物的純度則會無法精準決定劑量,就有可能造成如同瑪莎當年過量服藥的危險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服用高劑量的快樂丸會造成體溫上升,若長時間處於夜店等密閉空間狂舞又沒有適度休息、補充水分的話,很可能會造成脫水甚至橫紋肌溶解等急症。但若水喝的太多,亦有可能刺激身體分泌過多的抗利尿激素,導致尿量減少與水瀦留,最終出現典型的水中毒症狀,嚴重者可能危及生命,多年前荷蘭就曾發生一名20歲的學生因為快樂丸導致水中毒而死亡的憾事。
短期內服用過量快樂丸或MDMA的副作用還包括磨牙、脫水、焦慮、抑鬱、失眠、高血壓、發燒、痙攣和食欲不振等因血清素驟降所引起的症狀。若將MDMA與抑鬱症治療藥物如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混用,亦有機會引發血清素症候群(Serotonin Syndrome),嚴重者可能死亡。
然而,若是娛樂用藥安全資訊都能充分地讓年輕人或社會大眾知道,或許因為快樂丸、MDMA或其它娛樂藥物而死亡的案例就會逐漸減少,除了能避免更多家庭破碎之外,也讓總是在躁動與悸動之間徘徊的年輕人能夠平安的度過青春期那段最慘淡的歲月。
身在台灣的你,認為遠在英國的瑪莎或這些因藥物而死的年輕人離我們很遠嗎?去年底震驚台灣社會、發生在知名飯店W Hotel的小模命案,根據法醫檢驗,郭姓小模遺體中有多達9種非法藥物的反應,確定其死因為多重中毒休克,併發橫紋肌溶解症及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檢方指出,外號「土豪哥」的朱姓男子等人在去年12月2日晚間至W飯店內舉辦派對,並在現場準備咖啡包、快樂丸、K他命、軟糖、梅片等成分不明的非法藥物產品,無償供參與派對人員施用。當時朱男想出了骰盅遊戲來添加樂趣,並約定以服用非法藥物或酒類作為遊戲輸家的懲罰。
直至12月6日凌晨1時許,朱男一行人一同服藥玩樂超過40小時,郭姓女模未曾闔眼休息,並持續混合施用多種不同成分的藥物及調酒,鮮少攝取水分,到了7日凌晨4時許開始,因混合多種藥物發作因而出現反覆穿脫衣服、神智不清等異狀,最後終究離世。
目前台灣的藥物教育,除了千篇一律地告誡人們「向毒品說不」、反覆要求教條式地背誦「珍惜生命,請拒絕毒品」、「毒海茫茫,回頭是岸」 ,並要求學生製作一些似是而非的「反毒微電影」、「反毒海報」之外,我們是否有給年輕人足夠清楚、安全的用藥資訊?
在台灣所謂的「毒品教育」裡,八成以上的時間都花在強化「向毒品說不」的觀念,另外兩成時間則是解說各種藥物有多危險、副作用有多嚴重(其中某些更屬落後、模糊甚至錯誤的資訊) ,對於正值青春期,對課業、學校及師長充滿負面印象的某些青少年來說,這樣落伍、單方面教條式的教育真的有用嗎?
一直以來,政府與教育單位都用一種最簡單、廉價的方式,以為只要大肆宣傳其為「毒品」,就能嚇阻年輕人接觸非法藥物。遺憾的是,或許正是那些模糊不清、不理解的神秘,以及反權威、反家父長、反體制情緒的催化及快感,才是這些非法藥物吸引某些年輕人的根本原因。
反觀荷蘭,其政府對於年輕人的藥物教育在這幾十年間不斷改進,近年來甚至為了迎合青少年使用臉書、Youtube、Instagram等社群媒體的風潮推出一系列「藥物教室」的短片,請來數位打扮入時的青少年向他們的同輩宣導用藥安全守則。
「藥物教室」影片的目的不在於鼓吹人們使用非法藥物,也並非「向藥物說不」那種老掉牙的把戲,而是從合法藥物酒精、咖啡因、可可粉開始,逐步觸及到低風險的軟性非法藥物如大麻、MDMA、LSD,並一路介紹到風險較高的硬性非法藥物如古柯鹼、安非他命等等。
而且該節目不只是單純「介紹」而已,年輕主持人甚至會在節目上「直接服用藥物」,並清楚描述藥物給自身帶來的正面與負面反應,並詳細說明服用某種藥物時「可以做」與「不要做」的注意事項,希望藉此降低年輕人對於老套藥物教育的反感,並能從中吸收到真正有價值的用藥安全資訊,避免再有人因用藥資訊不足而導致濫用、依賴甚至死亡。
對鄰近荷蘭的英國婦女安妮來說,她的目標正是如此—拯救更多年輕生命,不要再有下一個瑪莎出現。因此,她甚至希望和與她女兒之死脫離不了責任的藥頭一起合作來改變社會,這位當時年僅17歲的學生藥頭艾力克斯(Alex Williams)正是提供MDMA給瑪莎的人, 沒想到間接導致了瑪莎的死亡。他提供非法藥物給未成年少女的行為,最後被少年法庭(Youth Court)判決「社區處罰」(Community Sentences;社區型判決)。
當時,艾力克斯在法庭上表示:「我對瑪莎的母親深感歉意,我沒有任何一天不為我的所作所為感到內疚。」而談起艾力克斯,安妮坦言:「當我看著在法庭上的艾力克斯時,我始終都沒有感到任何一絲的憤怒或仇恨。在瑪莎死去的那一天,我失去了生命中的一切,我真的無法再去恨一個人,那樣做會讓我被情緒吞噬、壓垮。然而,憤怒並不會改變過去發生的事,但積極的態度卻可以影響未來。」
對於艾力克斯不用進監獄的判決,安妮並不在意也沒有興趣加以評論,但她強調:「我在意的是他怎麼面對自己未來的人生, 我們給了他一次機會,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安妮甚至希望能與艾力克斯一起合作到校園裡宣講藥物教育,「我並不認為這是一項簡單的任務,但我可以預見我們兩人會是多麼強大而有說服力的一個組合:一個女兒因藥物而死的母親和一名曾經是藥頭的少年,來告訴人們藥物的危險之處。」
然而,無論看起來再怎麼堅強、偉大的安妮,她內心深處終究還是一個普通的媽媽,一位深愛著自己女兒的母親。在女兒過世之後,安妮就開始以日記寫下自己每天的情緒與對於女兒的思念,她希望可以用自己的文字影響世界各地更多青少年的父母與社會大眾,因此她出版了一本名為《5,742天》(暫譯)的書,書名由來正是瑪莎曾經在世的每一個日子。
對於自己的著作與寫作動機,安妮曾說:「在悲劇發生後最一開始的悲傷和震驚中,你會忘記一切。直接寫下來是記住發生什麼事的唯一方法,我需要提筆記下,因為我要讓這一切有意義。」
在《5,742天》這本書中,安妮寫道:「我們母女倆去過這麼多地方,經歷了許多趟旅行。我自己15歲時只去過德國,但瑪莎已經去過美國、克羅地亞、法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西班牙和新加坡。她也曾在埃及騎了駱駝、在峇里島騎了大象、在大堡礁浮潛。她活了5,742天7小時36分鐘,她的生活充滿了冒險,我很開心能與她一起分享這麼精彩的人生。」
雖然安妮可以藉由書寫抒發對於女兒的思念,但或許這依舊無法掩蓋她對於現今藥物政策的失望與不滿。情景轉移至台灣,歷任政府強硬「向毒品宣戰」的態度,卻也一樣討好不了大多數對「毒品」深惡痛絕的民眾, 也無法讓支持「藥物除罪」的改革提倡者滿足。
無論是支持「毒品重刑」或「藥物除罪」這幾乎是在政策態度上極端對立的兩方,也就是幾乎社會上所有人,都對於現今的藥物政策感到強烈失望與不滿;但政治一向是一門討好大多數人、不得罪少數人的藝術,何以台灣在藥物政策議題上卻會出現如此奇特的景象?
追根究底,也許是因為政府想要顧及兩方民意、學界建議及國際趨勢, 但在藥物濫用問題上的根本態度依舊模糊不清。殊不知改革可以逐步推動,但態度卻不容馬虎,這樣的現況反而讓位於光譜兩端的民眾都極度不滿,也讓政府不知所措,只好先打出「毒品零容忍」、「反毒經費無上限」等空泛口號,或是提出一下要把成癮者當病人,一下又要把他當犯人等「四不像」的折衷政策,也難怪會讓絕大多數民眾如此失望。
值得注意的是,事實上政府及執政黨立委諸公並非對歐洲國家興起且證實有效的「藥物除罪」或「政府供給藥物減害」等政策毫不知情。
日前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王定宇、莊瑞雄等人召開「反毒零容忍,販毒所得擴大沒收,遏止集團式販毒」記者會時,綠委莊瑞雄就明確指出:「販毒利潤很高,這會擴大吸毒人口。很多北歐國家會提供毒品,讓藥頭無利可圖,但台灣並沒辦法這麼做。」
到底為什麼許多歐洲國家都證實可行 ,但台灣就是沒辦法,我想莊委員沒講出來的潛台詞大概是「民情」吧,社會輿論無法接受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去提供藥物給成癮者,也就是某些人眼中所謂 的「毒蟲」施用,反正這種「減害行為」在許多民眾眼裡 ,只是政府對「毒品問題」態度軟弱的最佳例證罷了。
我們拿草根影響力基金會於今年3月14日至4月12日,針對20歲以上民眾進行的民調來看,有84.14%受訪民眾同意「毒品氾濫」是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75.48%不贊成「毒品除罪化」。因此,去年前立委顧立雄提案「毒品醫療前置化」,或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拋出「毒品除罪」、「政府當藥頭」建議,就馬上有「警察怒了」、「檢察官嘆白忙一場」,甚至連「法務部都認為不適合」。
至於連試都沒試過,就有這麼多一線公務員及政府單位反彈的原因為何?或許我們可以從法務部日前在國是會議上指出「民調顯示86%民眾認為應以刑罰來制裁施用毒品者,依社會風氣與現況,不適合將施用毒品者除罪化」的回答中略知一二。
政府端的問題梳理完畢,那社會層面的呢?為何民情對於「施用藥物除罪化」如此反彈?也許是因為大多數家長以及社會上許多人,對於藥物濫用問題與解方的認知和想像過於侷限,正是以往古板、落後、萬年不變的「毒品教育」激發對於「毒品」二字近乎非理性、反射式的激憤所導致而成。
奇怪的是,從前述草根影響力基金會的民調中卻發現,若詢問受訪民眾台灣校園與軍中毒品氾濫的最大根源時, 最多民眾認為是家庭教育問題(21.12%),其次才是社會風氣(19.68%)及政府管制與因應措施欠佳(19%),但當問及民眾對於遏止毒品的方法時,卻僅有9.92%的民眾認為應加強家庭教育,另外則有壓倒性44.61%民眾認為需加重刑責。
由此可見,其實許多民眾清楚藥物濫用問題的根源是「家庭」,或亦可解讀為近來藥物政策改革者時常提及的「連結」,但當思考到解決問題的層次時,一般民眾卻仍然只會反射性地想到應該加重刑罰、斷開成癮者與家庭親友的接觸,將其關到監獄裡,而非透過家庭支持與親友連結協助成癮者返回社會。從此處,我們即可看出過往洗腦式「毒品教育」的失敗或民眾對「毒品」二字毫無理性可言的激憤。
然而,世人明明就對合法的酒精、香菸、咖啡因、可可與甜食等影響人大腦且多少有害的物質如此著迷,但為何卻視同樣具有精神活性作用的其它藥物如洪水猛獸?只因為其合法或非法之間的界線,亦或是單純因不理解而心生反感、恐懼?
當酒精、香菸等消遣藥物並非「法定毒品」且如此容易取得,並透過電影、電視及廣告等各種行銷及傳播管道深植人心的同時,許多民眾就會選擇性忽略菸酒有害人體的事實,進而可能依賴菸酒所帶給人的感受,卻絲毫沒注意到自己早已出現成癮、濫用的傾向與症狀。
值得留意的是,社會上大多數人認為只要是使用非法藥物即可稱為「濫用」,但事實上醫學對於濫用的定義為:當一個人使用一種物質(無論其合法與否)已經造成顯著的負面影響後卻仍持續使用才能稱之濫用。
簡單來說,一個人如果只是偶爾在周末使用娛樂藥物,並不會在用藥時進行可能產生危險之行為如駕駛、操作機械,也不影響到他的日常生活、工作能力和人際互動,則不能稱之為濫用,就好比你不會認為偶爾飲酒、喝咖啡或抽菸的人是在「濫用」一般。
台灣的藥物濫用問題,也許只有當我們重新打造出屬於這個世代的「藥物教育」,讓大多數民眾建構出對「藥物」、「濫用」這些詞彙的正確認知,並去除一切對於「毒品」這個詞近乎反射式的激憤、先入為主的想像及預設立場時,這個社會的藥物及物質濫用問題才有可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希望有一天,世界上不會再有下一個英國少女瑪莎、下一個台灣郭姓小模、下一個破碎的家庭、下一個懞懂而掙扎的青年、下一個因為資訊不足而過量、濫用、依賴藥物而導致人生陷入泥沼甚至因此喪命的人,讓我們一起追求這樣一個理想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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