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挑戰職場著裝規定,已逐漸在世界各角落發起。菲律賓政府發布命令,禁止企業強制女性員工穿高跟鞋工作,且對「高跟鞋」有明確定義。究竟專業是否該建立在足弓之苦上,值得職場中的每一個人思考。
每天著高跟鞋工作,對許多女性來說是一大折磨。菲律賓政府發布命令,禁止企業強制女性員工穿著高跟鞋上班,且該命令於9月24日生效。此命令受到菲律賓勞工團體讚賞,稱作這是對抗性別不平等及「告別疼痛」的一場大勝利。
菲律賓勞工就業部次長沙伊(Dominador Say)表示:「女性員工今後不必在公司強迫下,穿上高跟鞋出門上班。」
新規定可讓菲律賓長期受苦的、數以百萬計的商場售貨員、空服人員、收銀員、餐廳服務生、女性保全、接待員以及工廠生產線員工受惠。
菲律賓勞工就業部表示,長期穿高跟鞋久站工作,不只會造成疼痛和疲勞,更會對脊椎、關節或肌肉造成長期傷害。沙伊解釋,此法令中「高跟鞋」的定義是「鞋跟高度超過一英寸(2.54公分)、跟底呈細尖形的鞋」,除非員工自己選擇穿此類型的高跟鞋。
此外,菲律賓勞工就業部這項新命令也規定,企業必須允許員工每站立2小時,需要坐下休息15分鐘,且不分性別。
菲律賓勞工聯盟暨貿易聯盟協會(ALU-TUCP)發言人丹胡賽(Alan Tanjusay)多年來已經有許多女性透過勞工聯盟求救,希望勞工聯盟協助對政府發聲,因為她們害怕在企業內動員爭取權益,會使她們失去工作,甚至遭到秋後算賬的對待。
胡賽表示,逼迫員工穿著高跟鞋工作是一種虐待,「試想,一天必須忍痛八到十個小時工作的感覺。」他強調,當雇主聲稱高跟鞋使得女性看起來身材姣好、更具吸引力、進行銷售或是各類服務時更有效率時,他們並不知道,女人正在受苦。
胡賽聲明:「據我們所知,菲律賓是亞洲第一個禁止強迫員工在工作場所穿高跟鞋的國家。」他也表示,希望這項規定也能被複製到其他國家,造福更多勞工。
穿高跟鞋上班是必要?女性挑戰職場服裝性別歧視
2016年5月,倫敦一名27歲女性索普(Nicola Thorp)錄取PwC會計師事務所接待員,卻在上班第一天被主管要求「換上一雙2到4英吋跟的高跟鞋」來上班。而由於這份接待員工作需要久站和走動,索普拒絕主管要求,未料直接被公司辭退,使她感到非常詫異。索普認為這種不合理的工作規定已構成性別歧視,因此向英國議會發起公民連署請願,獲得逾15萬人連署簽名,在英國掀起一陣熱烈討論。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議員韋佛(Andrew Weaver)於3月提出新議案,擬禁止省內企業要求女員工穿高跟鞋工作。雖然此議案沒有被採納,但省政府卻修改了該省「勞工補償法」與鞋類相關規定。對此,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不僅表達贊成,更公開表示,政府必須停止這些既有安全疑慮,更帶有嚴重性別歧視含意的規定。
反觀台灣也有許多女性深受企業內部服裝規定之苦。中華航空2015年更換新制服,其中高跟鞋高度和無法符合多數空服員腳型的鞋型,造成許多空服員的身體傷害,卻又無法穿著平底鞋工作,促使華航工會第三分會不斷向公司抗議,要求廢除不合理鞋制。
職場女性挑戰不合理著裝規定已逐漸在世界各個角落發起,究竟「專業」形象,是否該建立在足弓之苦的「美麗」之上,值得職場中的每一個人思考。
新聞來源:
- 菲新規定 禁止強迫女員工穿高跟鞋上班(中央社)
- Philippines bans compulsory high heels in workplace(Channel NewsAsia)
- Canadian province makes it illegal to require women to wear high heels(The Guardian)
- Philippines bans companies from forcing women to wear high heels at work(The Telegraph)
- Philippines bans companies from forcing female workers to wear high heels(The Independent)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