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為1985年首度爆出輻射屋事件的民生別墅,如今已不在原能會「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建築物清冊」中。

(中央社)原能會今(9)日公布「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的建築物」,分布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原能會表示,屋主完成輻射偵測並回傳資訊後,原能會會函請建築物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註記。

原子能委員會今天公告「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建築物,這類建築物因屋主未能配合,至今仍未完成建築物輻射偵測,所以不宜稱為輻射屋,僅列為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建築物。

公布建築物清冊中共112處,台北市有28處,包括士林區、大同區、大安區、中山區、內湖區、文山區、北投區、信義區、南港區;新北市有51處,包括三重區、中和區、土城區、永和區、板橋區、淡水區、新店區、新莊區、樹林區、蘆洲區;桃園市有33處,包括八德區、大溪區、龍潭區、中壢區、平鎮區、桃園區、龜山區、楊梅區。

原能會表示,名列在清冊其中的建物所有權人,需要找合格輻射防護偵測業者辦理檢測,檢測完畢後將偵測業者開立「輻射偵測證明」影本郵寄或傳真至原能會,以方便原能會憑證明,函請建築物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註記。

原能會說明,目前所有已經發現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均為1982~1984年建造之建物,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1982年11月~1986年1月之間,而原能會已經針對這期間建造的房屋完成全台普查,「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的建築物,是因為屋主未能配合,至今仍未完成建築物輻射偵測。

1992年輻射屋事件,1萬3,300人受影響

《蘋果日報》報導,台灣發現輻射屋,最早在1985年,當時台北市龍江路民生別墅一牙醫診所申請安裝X光機,未通電就有強烈的輻射現象,原能會偵測確認輻射從建築物牆柱放出,但未公布,至1992年,輻射鋼筋大規模污染建物事件才陸續被揭發,輻射鋼筋受災戶中,至少143人罹患甲狀腺癌、淋巴癌及血癌等。

原能會解釋,輻射鋼筋是在煉製過程中,將夾雜於廢鐵原料中的廢棄輻射源不慎一併熔進熔煉爐中,製成鋼胚後再軋拉製成鋼筋所致。

《中國時報》2001年報導,由於造成輻射鋼筋污染的鈷60輻射源半衰期約為五年半,每過五年半的時間,輻射劑量就減為一半。

根據原能會今年1月說明,歷年來經原能會偵檢確定共發現190起、1,667戶污染建築物,其中已拆除、清除129戶污染建築物,另外年輻射劑量>15毫西弗的建築物,符合收購及改善標準者均已處理完畢,無人居住。其餘未改善的年劑量目前都遠低於1毫西弗,輻射劑量約為當時之(1.25 %),無輻射安全顧慮。

官方報告:輻射屋只影響血癌

《蘋果日報》報導,2016年,輻射鋼筋污染建物事件首份官方流行病學研究報告出爐,研究報告顯示,對比一般民眾,雖發現受輻射劑量越高者(累積超過100毫西弗),罹患血癌風險顯著增高,但罹患其他癌症風險卻沒增高,此外,輻射高劑量民眾,早期造血功能包括白血球數、淋巴球數、血小板數等,雖受輻射影響,但長期遠離輻射環境後,造血功能會自我修復。

台北醫學大學公衛系教授張武修說,日本廣島、長崎原子彈受害者,經研究50年後致癌人數持續增加,顯示致癌會隨年紀顯著,台灣輻射屋才過約30年,應要再10~20年才能得到最後風險的結論。

中央政府沿用「舊標準」,只保障一部分輻射污染受災戶

臺灣輻射安全促進會理事何容君2017年10月曾投書《風傳媒》指出,自1992年起輻射屋被發現至今,國內有超過一萬民眾曾經設籍居住、工作或就讀於輻射汙染建築物教室,而後經確認,登錄暴露的約7,000多人。

1994年,原子能委員會制定《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並自1995年起安排受災戶接受輻射特別健檢,也針對受災戶發放救濟金。但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在1990年就將「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的法定救濟標準修改為「一毫西弗」,當時原能會卻仍採用1977年的舊標準,僅保障限一年額外接受「五毫西弗」以上的輻射受害者。至今,中央政府未針對額外年暴露一~五毫西弗受害者進行健康檢查,且也沒有任何傷病之關懷與慰問。

《PNN公視新聞》報導,2011年的原能會科長孫敬業解釋,如果原能會在當時就採用新標準,將會衝擊到大量具有放射性器材的醫療單位,為避免對民間造成太大影響,所以才採用較為寬鬆的五毫西弗標準。對於原能會的回應,當時的台灣輻射安全促進會理事長張武修張武修斥責,醫療單位因具備特殊使用目的,本來就和民宅有不同的標準,原能會不應將醫療單位作為擋箭牌,掩飾疏於照護人民的缺失。

目前,仍只有台北市1995年9月5日制定較嚴格的法規,讓年額外暴露劑量一毫西弗以上的受災民眾接受照護,並提供傷病、死亡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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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