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表示,遠航的資金到位與否,與其「無預警停航」違反《民航法》的事實無關,對遠航後續處理能力也感到擔憂,建議廢照的公文已送到交通部。
遠東航空去(2019)年無預警從12月13日起停航,原因是資金籌措困難。民航局認定遠航違反《民航法》,但遠航後來提出補充意見,表明資金已經快到位,但資金到位時間不斷延後,昨(6)日的發薪日也發不出員工薪水。民航局表示,遠航資金到位與否無關停航裁處。目前已將廢除遠東航空民用航空運輸營運許可證建議案提報交通部,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目前嚴謹處理中。
遠航稱資金到位,民航局:違法行為和資金無關
《中央社》報導,遠航剛停航時,曾向交通部承諾資金將在10天內到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去年12月13日起遠航停航當天,召開記者會公開表示,資金將在2週內到位,而遠航在當天首次提交給民航局的陳述意見書,則表示資金將在12月31日到位。
不過根據民航局的紀錄,去年12月25日,遠航又向民航局提出補充意見,表示資金將延後至今年1月3日到位,但3日又再提資金到位時間延後至8日。資金到位日期一再延後,遠航的說法是,盼有足夠時間與投資人協商,保障員工的工作。
民航局表示,有收到遠航說明資金將再延後至1月8日才會到位的公文,但遠航資金到位與否,與其無預警停航違反《民航法》的事實無關,民航局僅會根據事實認定遠航是否違法,並依法裁處。航空公司若違反《民航法》,最重罰鍰是新台幣300萬元,最嚴厲處分是撤銷營運許可證。
交通部已收到「廢照」公文,會再請民航局補充資料
《新頭殼》報導,交通部長林佳龍今日表示,交通部已經收到民航局建議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公文,相關程序處理中。
對於外界質疑遠東航空停飛事實明顯,為何交通部尚未祭出罰則,林佳龍回應,遠航的後續處理能力讓民航局擔憂,因此提出廢照建議,交通部希望民航局提補充資料,讓程序更周延,否則遠航也可能會提出行政訴訟。
而針對有香港公司想投資遠航,林佳龍指出,投資跟財務只是一部分的問題,無預警停飛涉及到依法廢照則是另一件事,遠航財務計畫能力影響員工是否會被資遣,勞動部等相關單位也提出必須要針對資遣問題,預做準備。
《中央社》報導,林佳龍表示,遠航的承諾一再跳票,公司治理也不透明,復飛與否,飛安是一切考量的最高原則,沒有打折空間,而飛安技術與財務有密切關係,這要跟社會負責。因遠航昨天未能如期發出去年12月員工薪資,再次證明遠航又跳票,林佳龍呼籲遠航誠實面對問題,並以員工權益為最優先考量。
林佳龍強調,處理遠航停飛案,飛安是最高目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未來遠航要復飛或重新申請,都會依照飛安作為依據。至於公司治理涉及到很多政府單位包括民航局、金管會、勞動部等,沒有任何時間跟政治考量,以飛安作為首要考量。
12月薪資延後發放,勞動部:確認違法就開罰
《中央社》報導,遠航去年12月的員工薪資,應該於昨天入帳,不過遠航昨天也發信給員工,表明因集團及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個人資產與投資受到合庫銀行查封,致公司資金受嚴重影響,原訂今天發放去年12月的薪資,不得已須延後,無法準時入帳,請員工見諒。同時說明已有企業願投資遠航,相關投資細節本週內可完成。
遠航的信件中告訴員工,正與台灣知名財力雄厚企業主位於香港的境外投資公司,磋商投資合約細節,並保障員工工作權及薪資,預定本週內可完成,投資人已明確表達投資意願,只待雙方議定合約內容,並承諾近期代墊薪資。
遠航給員工的信中也感謝員工不離不棄,並相信在新的經營團隊進駐下,可重拾主管機關和消費者對遠航的信心。
綜合《中央社》和《自由時報》報導,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遠東航空超過發薪日未給薪,已違反《勞基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啟動檢查,若確定違法可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檢調已禁止張綱維出境,北市勞動局若再提報限制張綱維出境,勞動部也會依法審查、處理。
王厚偉指出,事件發生之初曾與北市勞動局訪視遠航,現在會再啟動大量解僱預警措施。因為遠航也有代理一些廉價航空的地勤,應該還有現金收入,這部分會與交通部溝通,是否能以員工的薪水為優先。
北市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表示,目前還沒接獲相關申訴與調解,但有接獲遠航員工致電詢問公司發不出薪水一事,勞動局已派員前往勞檢,呼籲公司的風險不應由員工承擔,薪資是員工賴以維生的重要來源,請雇主負責人出面承擔,以免損及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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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 遠航提資金快到位 民航局:無關無預警停航裁處(中央社)
- 遠航聲明延後發薪 勞動部:確認違法就開罰(中央社)
- 遠航108年12月薪資延後發 宣稱有企業願投資(中央社)
- 遠航停飛》復飛無望?林佳龍:已收到民航局建議廢照公文(新頭殼)
- 遠航欠薪? 北市勞動局:最高可罰100萬(自由時報)
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