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食律師

這幾天性騷擾的新聞沸沸揚揚,我自己頗有感觸,記得以前學校附近有店家都會趁找錢的時候,故意摸女學生的手,學校附近的橋下也多次傳出有女學生遇到露鳥俠,更不用說生活中常有自以為幽默的言語性騷擾,甚至是性暗示。

我相信許多人都有類似被騷擾的不悅經驗,所以今天來談談遇到性騷擾,除了在心中大喊髒話以外,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

性騷擾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性騷擾」是指違背他人意願,讓人感受到性方面的暗示、恐懼、侮辱、要脅、冒犯等。

除了碰觸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外,也包含言語以及非言語(例如傳送色情圖片、影像、連結)的騷擾行為。

被性騷擾要怎麼辦?

  1. 申訴: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等或各縣市政府的社會局提出申訴,記得要在1年內(《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
  2. 告訴:有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等情形,儘速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以內。
  3. 調解:向各縣市政府的社會局提出調解申請(《性騷擾防治法》第16條)。
  4. 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

加害人會有什麼下場?

  1. 民事責任:付賠償金。
  2. 行政責任:原則上,最多罰10萬元,但如果是利用權勢、職務、求職、公務、醫療、教育等關係,可以加重罰(《性騷擾防治法》第20、21條)。
  3. 刑事責任:意圖性騷擾,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其他身體隱私處,最重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如何避免被誤會是性騷擾?

性騷擾之認定標準之一是「接收者的主觀感受」,所以有些人擔心自己的行為會不會被誤以為是性騷擾,要如何避免呢?

  1. 尊重別人身體自主權,不要動手動腳摸東摸西。
  2. 避免輕佻的言語,像是隨意講黃色笑話。
  3. 避免做出一些跟性有關的行為,像是傳送色情圖片、影片、連結。

以我個人經驗來說,當律師之後,就很少發生被騷擾事件了,顯然讓別人覺得你有「自我保護能力」(翻譯:不好惹)是很重要的,所以把這篇重要資訊分享給你的朋友們了解吧!

如果不幸遇到性騷擾事件,請記得這不是你的錯,也歡迎聯繫我,讓我陪你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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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有食律師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